夏苗烈士 夏苗(1927—1949),原名赵士云,江苏苏州人。1943年进入上海新新公司工作。在地下党的教育下,他提高了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工人运动。1947年9月,国民党当局强行接管三区百货业职工会,加紧迫害进步势力。夏苗被以"奸匪分子"的罪名开除出新新公司。同年10月,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国民党反动当局变本加厉,于12月26日将他逮捕入狱。经党组织积极营救获释后,他继续坚持斗争,终于迫使资本家收回开除决定。 1948年4月,夏苗同其他同志一起撤往浙东四明山游击区,在中共鄞慈县工委做民运工作。同年9月调到鄞慈县四区工作。1949年1月,夏苗在大隐旱溪头侦察敌情,不幸被捕,敌人将他解送到石塘村"青年救国军"支队处关押。他受酷刑后伤势严重,但仍顽强战斗。2月26日,在看守的士兵去门口晒太阳时,夏苗取得卡宾枪向敌人射击,当场毙敌二人,最后因寡不敌众,壮烈牺牲,年仅22岁。 夏苗烈士书信手迹 给姐姐和姐夫的信 明哥和英姐: 您俩都是明了人,对于我这次的离开上海,是不会感到惊奇的,这原是意料中的事。 我承认我在新新公司服务的时候是不安份(分)的,不过这是为了大众的利益啊!现在我虽得到了这样的一个后果,可是我的心更坚强了,更清楚地认识了谁是敌人。我的力量虽然好象(像)是沙滩中的一粒细沙,可是我还要向敌人进攻,以达到人民的目的、愿望。 我有几件事,要请明哥帮忙的。 一、请收到信后,总要抽个空,最好与英姐同往苏州一次,尽量替我解释,顶要紧的就是强调工作之安全,使爹妈放心为原则,平时也希时常去信。 二、家中的经济情形是很不景气,望明哥能按月酌量补贴些。这句话真不愿意说出,但是不说,要(会)使家中难以生活,实不得已。 三、士良谋事,请能尽早替他介绍,他是有能力对付考试的。士良有了事做,可使爹妈快乐不少,这是顶要紧的事,士良是很希望早出家园的。 四、亲爱的阿伟、萍、衡是希望每天能看到您的……我将永远不会忘记有位贤明的姐夫给我许多的恩惠。 阿赵离别前夜 四月七日 附书:留在英姐处尚有港币四十元,金戒(二钱五分六)一只,请于家中顶困难时,替我卖掉,寄给家中。 这封写给姐姐赵凤英和姐夫的信,是夏苗离开上海时写的。当时夏苗的姐夫在上海与他人合伙开设印刷所。信中主要反映了夏苗为人民利益而斗争的决心。信中所称的阿伟、萍、衡都是姐姐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