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零容忍,两会以后,反腐力度不减,短短几天,又有多位老虎苍蝇相继落网,受到了人民的审判,把自己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广东省汕尾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邓涛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姜宏阁 黑龙江省民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宏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原滨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燕钦国 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新华 浙江省台州市委副书记和政法委书记和市长林毅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原主席吉振华 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协原副主席、党组成员向和刚 国家能源集团科环集团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志清 国家电网特高压事业部计划处副处长曲辉 国家电投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副书记、副理事长夏忠 国机集团恒天集团恒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晓东 中国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志刚 中国大唐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盛晓明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易景安 洛阳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宗胜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正厅级干部赵应云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的高级法官李美顺 浙江省药品稽查局局长的周晓林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原卫计委党委委员、市爱卫办主任刘忠毅 原南方医科大学党委书记、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医学界著名专家陈敏生 广西科技大学原校长李思敏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 中国足协竞赛部部长黄松 …… 以上所说只是冰山一角,真正的腐败分子远不止这些,从政府部门到政法机关,从金融、国企到医疗、教育、体育等各行各业,腐败分子层出不穷,让人触目惊心。 为什么重拳出击,打虎拍蝇,反腐零容忍,腐败分子仍然会越反越多,贪污腐败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其原因不能不令人深思! 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如何才能扼制住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的现象? 制度的设计,政策的制定,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合理,失去公平公正、失去制约、失去监督,官员产生腐败就是一种必然的结果。 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官员必须接受监督。只有消除了特权,才能产生公平,才能杜绝贪腐! 说个简单的例子。一个烧饼两个人分,动手分饼的人,享有特权,可以先拿,而且可以不让另一个人看到,就绝对不会有公平。如果在动手分饼之前,就规定,分开的饼公开放在两个人面前,而且分饼的人后拿,就一定可以分得平。因为消除了分饼人的特权。 而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恰恰如此! 看看那些手握权力者,他们哪一个不是分饼人,哪一个不是先拿饼者,哪一个会把分开的饼公开展示出来!没有,或者是少之又少,因为那是制度给他们的权力,是他们的独享,是他们的专利! 因为享有特权,所以,权力对人才会有那么大的诱惑力和吸引力,才会导致那么多人放弃尊严,失去理智,失去良心,不顾一切地去追求权力。因为他们知道,有权就会有一切,这已经成为某些人特别是某些官员的生活信条和精神追求。 任何时候,都千万不要去挑战人性,人性是自私的,人性会产生各种欲望,欲望会发酵,会膨胀,而且欲望是无边无际的。不是说大公无私或者为他人着想的人没有,但毕竟是少数。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腐败分子产生,才会有那么多的腐败分子前仆后继,飞蛾扑火。 所以,想要消除腐败,首先就得消除官员享有的特权,消除官民之间的不平等待遇,让人民享有同样的权力,不能让人民都是最后拿饼的人! 权力必须受到有效的制约。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失去控制,私欲必然会膨胀,贪污腐败,违法乱纪,就一定会发生!权力是腐败的催化剂,权力越大,腐败就越大,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化。当权力失去制约,失去约束,人的欲望就会背叛自己的理智和正义之心的指挥,那些被放弃的尊严和良知,与权力所带来的利益相比,只不过是一种微不足道的代价而已。 官员必须受到监督,只有受到有效的监督,才会让欲望不至于膨胀,才会让私心得到节制。不要妄图想只通过提高觉悟,就可以杜绝私心杂念,实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人性必须接受监督,它才能成为是人性,否则,只能是魔性。 权力监督包括人民的监督和组织上的监督。反腐败,绝对离不开人民的参与。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反腐败,必须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反腐败的斗争中去,并且切实做好保护举报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让人民敢于举报,勇于举报!如果人民对国家管理者不能实现有效监督和制约,那么,这个政权就会被官僚者掌控,变为官僚所有制,官员就会变成官老爷,高高在上,耍官威,说官腔。 除了人民群众的监督之外,还应该加大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和监管力度,为什么腐败分子在犯罪初期无法发现,直到最后案发时,动辄就是几千万,几个亿?其实,这与监管部门的人没能真正做到尽心尽责有很大关系,实际上就是由于他们的失职或者渎职行为造成的。既然设立了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就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而不是等到腐败分子到了无法收拾的时候,他们才发现,才出场。对于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也应该严加处罚,促使他们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 财产公示制度,不失为有效监督的一剂良药。让财产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让官员时刻提醒自己,警醒自己,其实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不至于让他们滑向欲望的深渊,陷入腐败的泥潭。对此,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曾经说过: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反腐就是镜中月,水中花。可见,财产公示对于反腐败问题的重要性。 不受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制度,是对国家不负责任,对人民不负责任,也是对官员的不负责任。 腐败分子之所以如此猖獗,与其腐败付出的成本和代价过小也有很大的关系。腐败分子在位时贪污了巨额财产,往往在案发之后,有许多腐败分子已经成功地转移或者隐藏了其贪污的财产,能够成功追回和收缴的部分,少之又少。判刑之后,他们也都会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成功减刑,刑满释放之后,依然活得比普通老百姓潇洒和滋润。所以,在惩治腐败分子时,要重打重罚,只要有腐败行为,必严惩不贷,只要有贪污行为,必罚他个倾家荡产,应该设立一条红线,达到多少万,就判死刑,给腐败分子极大的震慑,让他们不敢轻易伸出其罪恶的双手。死刑绝不应该仅仅针对普通的刑事犯罪,也应该适用于腐败案件。 真正的中国人,都是爱国者,都希望国家好,都希望国家能够繁荣富强。哪怕有太多的不满和抱怨,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他们都能与国家站在一起,这是我们中华民族重新崛起的基石,也是我们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重要保障! 任何一个政党和政府,任何一种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应该时刻把人民装在心中,时刻想着为人民服务,时刻想着人民的利益,时刻想着人民的疾苦,这样这样,我们才能取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取得反腐倡廉斗争的最后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