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朱元璋推行了一系列"与民休息"的政策,使明代的农业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所提高。同时,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粮食和原料,而且某些农民抽时间去经营工商业,使得从事工商业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工商业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促进了明代城市的发展和商业的繁荣,也为明代官僚经商奠定了经济基础。明代城市的发展 首先,城市人口数量迅速增长。 城市人口的增长,有的是因为明初政F大量的迁徙人口有的是由于城市本身处于交通便利,商业繁华的地理位置,不少商人或居民大量迁移进去。 如南京。朱元璋称帝时,定都南京。而在明初,南京只有户二万七千多,约十万多人。另有驻军十四万三千余人,总数约三十万左右。虽然永乐迁都后曾使这一地区人口锐减,但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再加上又是明朝的留都,商贾辐揍,至万历时,"生齿渐繁,民居日密",南京十三门内外大约有几十余万人户。 北京。明初,这里"商贾密集,市廖尚疏"。朱棣即位后,同样是大量迁入住户。此外,像开封、杭州、苏州、临清等这些自古为交通便利,商贾辐犊的城市,人口的激增,主要原因就是来自于各地乡绅富户、来往商人的迁入。 其次,城市工商业的迅速发展。 城市人口迅速增长,而广大的城市人口,都在不同程度上和农业相脱离,这就使这些人的生活所需不得不依靠市场来获得。再加上皇室与权贵们贪欲的增加,官营手工业的没落,这一切都促使了工商业的迅速发展。 制造业。这时的织造业: 一方面,规模大。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叫做"机户"。在明时,机户大都已经拥有厂房、织机、原料、资金等,最初靠自己经营,后来也有一些生产规模扩大,然后雇人经营的。机户们根据自己的实力雇佣不等数量的雇工,雇佣人数少的机户,属小商品生产者雇佣人数多的则属于手工工场主。同时,厂房中的雇工有了明确的分工。 另一方面,品种多、质量好。这一时期,丝织品种类繁多。苏州的丝织品,更是全国闻名。由于其较高的质量,使得苏杭的丝织品远销全国各地,有些则大量输往海外各国。 印书业。明代时,印刷业比较发达。各个大中小城市都有自己的印书产业,其中苏州、杭州、福建被称为明代三大刻书中心。杭州的印书业,早在宋代时就很出名了。到明代,杭之版本虽不如苏州的精美,也不如福建的量多,但其刻书量与销售量仍然十分可观,与苏州、福建并驾齐驱。 苏州的印书业在宋代时并不出名,但到明代,却成为全国印书业中刻印质量最好的和印量较多的地区之一。南京刻印的书籍不如苏杭的精细,但可与宋版相媲美,刻书的质量远在北京、浙江等地之上。南京刻印的书,不仅保证了当地的需要,而且还大量销往全国各地。 造酒业。私人造酒虽然一直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尤其是灾荒年间更是严禁,但是,酿酒利润的诱惑,以及广大城市人口的需要,私人酿酒在明代一直很普遍。明中叶时期,酿酒者就迅猛增加,至明后期,连明武宗朱厚照也开起了酒店。光南京一处,增至"不减万家"之多,可想全国。从全国来看,杭州城内以酿酒为业者颇多。而苏州的酒则最为盛名。 除上述这三种比较主要的行业以外,还有如刺绣、窑作、铜作、玉雕、食品、造船、首饰、制扇、竹器、打铜、打锡、乐器、皮毛以及南京、北京和苏州所特有的裱措等行业,五花八门,种类繁多,都有较高的制作水平,出现了不少能工巧匠。这些行业的出现,不仅适应了广大城市人口的生活需要,同时也促进了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和繁荣。 城市商业的繁荣 城市的发展,工商业的繁荣,市场不断开拓。尤其明代中叶以后,工商业者的经营模式多种多样,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商品经济随之得到发展。开张店铺与摊贩贸易 开店,是广大工商业者营业的一种常见形式,多半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才能为之。明初规定同一类型的作坊或商店,要集中在同一街道或坊巷内,并规定了共同的营业时间。在一定时期内,便利了人们的购买。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店铺和作坊开设的这种局限,给居民的购买带来了诸多不便。 因此,至明中叶以后,店铺的开设打破了明初的局限,而是根据人们的需要,比较分散而合理的分布于不同的街巷和地区,而且都是面向大街开设。甚至在南京出现了"侵官道以为肆"的现象。相反,同一类型作坊或店铺所在的专业街道或坊巷,逐渐变得空虚了。在营业时间上,完全根据人们的需要制定,有日市、夜市,甚至是日夜贸易。 店铺的种类繁多,所卖货物,更是五花八门。同一种行业也有许多店铺,还有一些独具特色的店铺。 摊贩贸易,也是工商业者营业的一种形式,多数是小本经营者为之。这种贸易比店铺资本少,规模小,却十分便利,是店铺贸易的重要补充。摊贩贸易的形式也十分多样。有搭棚披厦者,他们在闹市的路旁,进行各种贸易。还有一些小贩、手艺人,随处游走,即停即卖。 总之,为了适应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的生活需要,各行各业,应运而生,形形色色的店铺、摊贩也铺天盖地的开设起来。所售商品,主要来自全国各地和自家手艺,甚至是一些外国商品。凡是人们需要的各种商品,应有尽有。 市集的日益繁荣 为了适应城市人口的需要,除了正规店铺和摊贩贸易外,市集也是一项重要的补充内容。市集大多都是定期开市,通常都在比较繁华的街巷开设。 如在北京,有灯市、城陛庙会和内市。 灯市,原为元宵节观灯而设,每年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三开市。每逢开市,各地灯商来此售灯,一般权贵地主之家,至巨资来此买灯,且以用钱"多寡角胜负"。此外,灯市的贸易还有珠宝、古玩、香等货物。同时,为了让权贵地主们观灯,灯市附近的南北市楼,都装饰的堂皇富丽。随着权贵们对各种珍奇异宝贪欲的增加,灯市逐渐变为定期交易百货的集市,集期是每月初五、初十与二十。 城煌庙会,又称庙市。集期为每月初一、十五、二十五。每逢集期,远商密集,百物杂陈,市声嘈嘈,自朝及夕。来此贸易的即有国内各族商人,也有碧眼胡商,飘洋蕃客。他们购买的数量很大,数万斤或数十车,贸易情况,相当壮观。 内市,主要是为内廷需要而开设的比较特殊的集市。每月初四、十四、二十四开市。其买卖之货物,多系名贵产品。不少外家勋臣也从中牟利,他们大多出售自家拥有,而外界又买不到的东西,从中获取暴利。"凡内市物,悉精良不与民间同,朝贵亦多于其地贸易,咸听之不禁"。 此外,各地根据集市的规模不同,有大市、小市和会之分根据贸易的商品不同,又有牛市、米市、杂货市、山货市、盐市等根据集市的参加者不同,还有民市和军市之分。另外,还有明王朝所特设的马市,马市之后,又开有民市、月市、木市。 总的来说,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口的需要不断增加,工商业逐渐繁荣,集市也日益发展和繁荣起来,成为满足城市生活需要的重要补充部分。 市场的开拓 明代时期,除了店铺与集市贸易得到发展以外,其他贸易活动也得到了发展,市场不断开拓,由原来的地方性市场,逐渐向较远较大的市场转移。贸易的内容不仅有商品,也有生产原料。比如丝织品贸易;绸缎等物;布匹贸易;食品贸易;还有世界闻名的景德镇的陶瓷贸易,远销国外。除了这些,还有铁和铁器,药材、香料、木材、竹子等等贸易。 由这些贸易的发展可以看出,明代的市场贸易已经不再局限于地方性的狭小市场,而是比较大宗的被贩运到较远较大的市场上去销售,市场在不断的向外、向远、向大开拓。这势必冲击了当时全国闭锁的状况,加强了各地方之间的联系。 同时,从当时贸易的商品来看,虽然像珠宝、香料、丝绸等这样的高级消费品仍占一定的比,但是,为了广大人民的需要,如棉花、布匹、粮食、染料、药材等生活和生产用品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成为明代商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 城市的发展,工商业的繁荣,不仅使商人的资本急剧增多,涌现出一批富商大贾。同时,也促进了当时明代整个社会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这就为官僚经商提供了良好的商品经济条件。商人地位的提高 在封建社会,商人的社会地位普遍低下,居"四民"之末。封建士大夫以 "科第为先","耻于为末"。至明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传统的重义轻利的 "义利观"受到冲击,人们在观念上对商人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士人们不再以商为耻,整个社会经商成风。商人地位也在这种情况下有了很大提高。 首先,从思想上,商人的地位普遍提高,得到空前的认可。知识分子们对经商的看法也有所转变,也使大众对业儒和经商的看法,起了变化。获取科第功名,固然令人羡慕,倘或落第,转而经商,养家糊口,发财致富,也是明智的选择。这种下海风潮反映到官府之中,就是官僚经商现象的广泛产生。 其次,从政F的政策方面看商人的地位也有所提高。 历代的统治者,总是一方面在思想上大力提倡重农轻商,并加强对官营手工业、商业的掌控,另一方面,对于民间商业,在不碍于统治者的政治、经济利益的条件下,一般也就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 明朝初期也沿袭了 "抑商"传统,至明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全国市场规模扩大,工商业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加强,因商品流通扩大而带来的商税剧增,也使国家财政对工商业的依赖性日益增强。 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不得不调整部分经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为工商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需要。另外,由于皇帝、贵族、宦官、大臣奢侈成风,大肆挥霍经济发展带来的丰厚的社会财富,加之频年用兵,军费开支极大,统治者搜刮民脂民膏,层层增加商税,令商贾大困。 一些卓识之士也纷纷上疏,建议朝廷在商业政策上,消减多如牛毛的税收,撤消重迭的关卡,"曲体商人之意",实施了一系列的"惠商"政策。种种这些,都使的国家对商人的控制有所放松,商人地位较前代,有了明显的提高。 最能体现商人地位提高的政策变化,则是商人科举应试以及捐纳制度的实施。商人的触角由此伸入到了政界,商人地位进一步提高。在明朝,不少有识之士公开在政治上为工商业争地位,为商人争科考权利。 同时,随着商人数量的增多和其社会影响的不断增大,工商业者的社会自觉也在不断增长,许多商人以及商人世家的人,都为商人地位的提高在大力疾呼。通过他们的努力,秦汉以来遵循的"有市籍者不得入宦"的古训终于被打破,商人子弟参加科举考试的诸多限制逐渐 放宽。 为笼络利用商人,明政F还特意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如特定商、灶两籍,专为商人子弟在科举中保留应试特权,使他们可以在本籍之外的经商地区参加科举考试。商人入试应举,体现了商人地位的提高。 同时,大量商人中第做官,进入政F机构,也使官僚机构的成分有所改变,由单纯的儒生出身变为了儒生与商人相参,商人的生意经也由此逐步渗入政F肌体之中。 捐纳制度的实施,同样为商人入仕开启了直接通道,从而促进了商人地位的提高。所谓捐纳,就是政F允许除"贱民"以外各等级的人,用钱财从政F那里买取官职的一项政策。此项制度始于景泰元年,最初只是可以捐国子监生,并有名额限制。后改为常例,并且逐渐发展到直接捐官位的,只要肯出钱财。 对于商人来说,只要肯舍得钱财,便可入仕做官,何乐而不为因此好多商人都通过捐纳给自己来买个一官半职。商人由此入仕做官,一跃成为上层绅士,不仅能更好的为自己的商业服务,也使其社会地位明显提高。 由此可见,有明一代,人们观念上对商人态度的变化,政F在工商政策方面的相对宽松,商人参加科举考试等应试登第政策的变化,以及捐纳制度的影响,都使商人的地位在这一时期明显提高。同时,商人地位的提高,也是促使官僚经商、士商渗透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