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幕消息,3月15日,广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解除与员工邓某的劳动合同。 公告详细列出员工邓某因为加班没有自己名字,从而辱骂上司,嘲笑恐吓上级领导,因此触犯公司规定,最终被公司开除处理,但是并无赔偿款项。 公告内容如下: 全体员工: 我司制造部技术科电工邓某,2023年3月11日、12日在指导员安排小组人员加班计划时,不服从安排,公开在工作群里强行要求加班,并于周末休息日自行在钉钉线上打卡后,扬言威胁上司给他申报加班时间 ; 3月11日因加班安排问题,在工作群诽谤和抹黑公司名誉,诽谤领导;3月13日更是在工作群公然和直属上级叫板,嘲笑和讽刺上级领导。用人部门在3月13日上午将情况反馈至管理部,管理部随即与邓某本人进行沟通,3月14日上午10时许,邓某拿酒到保全办公室泼洒、诅咒供奉其上司。 此种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部门中造成严重地不良影响,给公司员工带来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 为了维护公司名誉,确保公司有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按照《广州**机械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第6章纪律与行为规范第6.3处罚第7条)"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殴打、互殴、妨碍团体秩序者"、"恶意攻击、诽谤公司名誉者"作立即与邓某解除劳动关系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2)点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通告! 广州**机械有限公司 管理部 2023-3-15 从公告内容来看,员工邓某有错在先,遇事不够冷静,故意顶撞上司,特别是用洒酒的方式供奉上级,换句话说就是对他人念毒咒! 据说,邓某来自北方农村,千里迢迢来到南方广州。 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平时做事也算勤快。结婚生子,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一心扑在岗位上。 邓某做电工也是一把好手,公司给他买社保公积金,疫情解封之后,有份正正当当的工作,有个稳定的收入非常不容易。 开年之后,邓某所在汽车配件公司由于汽车行业受疫情影响,海外订单也因国际形势严峻而减少。 因此,订单相对往年来说,少了许多 ,公司迫不得已施行节源增效的办法,换句话说,就是减少成本。 而降低成本的最好方法当然是在人员工资上动刀。 平时勤勤恳恳的邓某没有想到,星期六星期天双休这种事让自己遇上。一想到自己肩膀上的责任,如果都没有收入,一家老小就等着挨饿,想到这里,心里就急了,闹着要领导安排加班。 俗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法治社会,不管你是弱势群体还是底层群众,都不能够以身试法。 无论是谁,无论在何地,触犯了法律法规,那么都将会承担一定的后果。 当然,邓某面对合同被公司解除,如何才能维护好自己最大的利益呢? 合同被解除了,能够得到赔偿吗? 欢迎大家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