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找法官联系债权人一起,主动申报财产情况,借款用途来往明细,收入支出情况主动配合债权人法官去银行核查清楚再确定,是真创业失败还是恶意逃废债,该救助宽限的救助宽限,该严惩的必须严惩;不主动申报财产的本身就是主观的恶意性是违法犯罪的。 有一种观点是"老赖是创业的失败者,应当予以原谅!"你怎么看?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有650多万,但是实际上真正的"老赖"要远远大于这个数字,因为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半年未执结的,会以所谓"终本"方式结案,这样老赖还是老赖,但已经不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了。 回到本题主题。老赖,先不说能力大小,绝大多数都是道德缺失、诚信全无的黑心人。为什么这样说呢? 老赖A说:凭本事借的,为什么要还? 画外音:所谓本事,其实就是骗的本事。 老赖B说:借给我钱是有利息的,有利息就是投资,就有风险。 画外音:赚了钱是自己的,赔了就不想还,还是人吗? 老赖C说:老赖是创业的失败者,应当予以原谅! 画外音:创业失败该原谅,不等于耍赖也要原谅。 等等等。 还有更离谱的,例如我们遇到了一个黑心老赖,青岛的武某(原籍沂水龙家圈社区营盘村),一个九五后女子,夜间开姘头的丰田普拉多在闹市区飙车,将送大学生上学的学生父母撞飞,一个抢救无效三天后死亡,一个腰椎粉碎性骨折,双下肢瘫痪半二便失禁,一级伤残。造成这名严重的事故,两家法院判决了三个案子,这个黑心老赖竟然在骗取受害者刑事谅解后玩失踪,并大言不惭地说,自己被人包养,车也不是自己的,该找谁找谁,自己没有钱。至今案子发生近五年,分文不赔,但是经常坐飞机在广州、北京、青岛之间穿梭,这种老赖可以说是心黑透了。 总之,目前对于老赖,还应当坚决打击,决不能手软。打击力度上去了,老赖数量自然就回落了。 老赖 任何创业都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如果顺风顺水,日进斗金,则与老赖不沾边。 所谓老赖,大致两种:一种是,由于市场营销不畅,管理不善,信息缺乏,创业受阻等诸多原因造成资不抵债的,另一种是创业初期就心术不正,心怀鬼胎,一旦弄到融资或者银行贷款,就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一种是无意,一种是恶意,两种老赖,不一样的人品,谁应值得同情,谁应遭谴责,想必网友心中自有一杆秤。 既是被冠以老赖头衔就无诚信可言,行为无道德底线了,所以就没有任何同情理由和借口!再多的理由都不能被原谅。和谐社会就是大众之间交往以诚信为前提,才能和睦久远,创业更需要一个诚信前提,才能发展前景广阔! 这个完全就是就是扯犊子,现实生活中我相信不会有这种观点,真正有这种观点的都是老赖自己,自己给自己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给自己一个漂白的词语。人无诚信不立。这个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原则,尤其是做生意创业的人。你有多大的头戴多大的帽子,更多的时候,老赖其实就真的是无赖到没有底线了,自己住的别墅,开豪车,就是拖欠你的钱,好像他这样做,还很牛一样。一点人性都没有,让很多家庭因为自己的钱收不回来,公司破产,家庭破裂。对于这样的老赖根本就没有原谅这个说法,还必须严惩不贷。现在对老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行,就是一个很好的手段。还必须加大处罚的力度,永远把这些人计入黑名单里,让想赖账的人,付出更多代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样的情况发生,从源头上得到彻底的根治。所以千万不能让老赖自己给自己的借口蒙蔽,永远无法原谅。 有的是,有的不是,再说是失败者,也不能成为被原谅的理由,不能拿自己的失败让别人埋单。 老赖实际上就是诈骗犯,因为老赖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而拒不履行的人称之为老赖。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你们说老赖值得原谅吗? 这种观点绝对是老赖提出来的! 当然不能原谅。 你创业成不成功干我们屁事儿? 你赚了钱也不给我们,可是你要是欠钱不还那就是犯法了。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一说。 这个是公理,是制定法律的基础。 既然想享受成功时的荣华富贵,你就得勇敢的承担起不成功所应该付出的代价。 这才公平! 谢谢邀请!将老赖贴上"失败的创业者标签,应当予以原谅"的观点是错误的。何谓"老赖"?即在社会及经济交往活动中、不讲信用、不诚实,发生了经济纠纷、债务,不是积极准备偿还,而是一躲了之,甚至没有偿还的打算或计划,而是逃之夭夭,企图赖帐。一旦让老赖躲过20年追债有效期,则债务成为死债,永远也无法归还,欠债人成为真正的老赖了。 一些人成为老赖原因众多,其中也有少数创业失败者。即使这样,也应积极制定还款计划,靠自己诚实劳动去创选财富、积极还债,这才是欠债人的应有态度。将老赖贴创业失败者,予以谅解是错误的。老赖是思想观念问题,是人品有问题,不值得谅解和同情。 下面是网上公布的某法院公布的一批老赖名单及图片,有您认识的吗? 1、个人认为应当先辨别"老赖"身份,假如是真正的有能力偿还拒不还款的"老赖",应当严厉制裁! 2、对于确实因创业失败负债,暂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应当给予生存空间,鼓励支持赚钱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