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钱荒现象的主要成因是什么,会受到哪些因素影响?
分析宋代"钱荒"现象的两个前提性认识
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商品经济正常运行的润滑剂。诚如高聪明先生所说,"钱荒"问题确是我国传统社会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在此阶段之前,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程度很低,或者在完全没有商品经济的社会中,当然不会出现"钱荒";此后,在较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商品转化为货币的困难也不会存在。就我国的历史实际而言,"钱荒"主要出现在中唐至明中叶这一段时期内,尤以两宋最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市场上可以流通的铜钱不足,特别是民间"钱尤难得",下层百姓倍感困窘并深受其害。到明中叶,白银货币化完成,贵金属货币体系取代贱金属货币体系以后,"钱荒"现象方得终结。
分析宋代的钱荒,我们首先可以得出两点认识:一是钱荒现象主要发生在东南地区;二是钱荒并不是当时所生产并拥有的铜钱总量真的无法满足市场上商品流通的需要。对于第一点,我们可以从众多宋代的史料记载中看出来。早在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即已出现"是时,以福建铜钱数少,令建州铸大铁钱并行"的记载。宋真宗咸平三年,据田锡所云,江南、两浙等处,"彼中难得钱"。北宋中叶,欧阳修说:"今三司自为阙钱,累于东南刬刷,及以谷帛回易,则南方库藏,岂有剩钱!闾里编民,必无藏镪。故淮甸近岁,号为钱荒。"历仕仁、英、神三朝的大臣张方平说:"东南六路……农民困于输钱,工商窘于射利,谓之钱荒,人情日急。"苏轼说:"浙中自来号称钱荒,今者尤甚。"
在众多议论中,所提到的"钱荒"多发生在东南地区。这既是因为东南地区是宋代财政赋税的重要征收地区,每年都会向中央政府上供大批铜钱,更是与当地的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紧密关联。相形之下,在北宋都城开封和西北沿边诸路,是没有钱荒现象的,因为这些地区每年都会有大量的钱币汇聚而来。这说明前引袁一堂、高聪明、汪圣铎等先生对宋代垄断性货币投放体制的批评是有道理的。第二点认识是:钱荒并非因为铜钱数量短缺所致。北宋中叶李觏曾经说:"朝家治平日久,泉府之积尝朽贯矣。
而近岁以来或以虚竭,天下郡国亦罕余见。夫泉流布散通于上下,不足于国则余于民,必然之势也。 而今民间又鲜藏镪之家,且旧泉既不毁,新铸复日多,宜增而却损,其故何也?"李觏所说的"旧泉既不毁,新铸复日多",反映了宋代可使用的铜钱在数量上是惊人的。宋代是我国历史上铜钱数量最多的一个时期。宋太祖开宝九年,仅升州铸铜钱30万贯,与中唐鼎盛时期的铸币量相差无几。到宋真宗咸平三年,饶、池、江、建四大铜钱监全部建立,铸钱量达到每年135万贯。稍后到景德末年,增至岁铸183万贯的水平。宋仁宗庆历年间,更创下年铸300万贯的记录。到铸造铜钱最多的宋神宗时期,每年铸造量高达五百万贯以上,用铜约2千万斤。据日本学者宫崎市定1943年的考证,有宋一代仅官铸铜钱就有二亿贯。
我国著名货币史专家彭信威估计,北宋自铸钱币,连同前朝旧币,"全部货币流通量当在二亿五六千万贯"。汪圣铎认为,若不考虑铜钱被销毁的情况,到北宋末年政府铸行的铜钱总共约有三亿贯。以当时有一千万户计,平均每户可支配30贯。因此宋代的铜钱在数量上并不少,应该能够满足民间细碎性日常交易的需要。显而易见,认为钱荒就是铜钱不够使用的观点自然是站不住脚的。关于钱荒的成因,南宋时有人分析说:"今日之钱,鼓铸不登,渗漏不赀,鉟销日蠹,私家藏匿,叠是四弊,固宜铜钱日少而无以济楮币之流行。"
这个认识,比较完整地勾勒出导致钱荒局面的直接原因。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就会产生新的疑惑。为什么政府铸造铜钱的数量会减少?为什么铜钱会大量外流?什么原因促使民间居然冒死犯禁去销毁铜钱?又是什么原因导致民间持续贮藏铜钱,使其沉淀下来而退出了流通?事实上,这些表面原因的背后,隐藏着一个更为重要的深层原因,那就是铜钱的钱面值小于其币材值,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的考虑。
从铜钱"泄于四夷"看宋钱境外购买力的高扬
拙著《中国经济通史(第五卷)》中辟有专节"一国所铸,四朝共用",叙述宋钱乃是辽、夏、金等并立政权的通用货币,认为若从货币角度看问题,则宋辽夏金俨然处在一个货币体系中,北宋所铸的巨额铜钱为这个货币体系构筑了坚实的基础。 更有甚者,宋钱大量流向东亚地区的高丽、日本,东南亚地区的交阯等国,以及印度半岛和波斯湾阿拉伯地区。宋朝虽然屡次严申铜钱出塞下海之禁,但宋钱"散诸四夷"的情况却愈演愈烈。
对于这种情形,时人刘挚上疏感慨:"使四夷不劳而获中国之利以为利,三边之所漏,海舶之所运,日积一日,臣恐竭吾货财,穷吾工力,不足以给之,而区区之算税,权其得失,何啻相万哉!"对于政府从松弛钱禁与铜禁中获得的利益不以为然,认为是所得远小于所失。南宋时期,已经出现了"头枕东南,面向海洋"的海洋发展路向,社会经济对海外贸易非常倚重,政府的财政收入与繁荣的海外贸易密切相关。但是,海外贸易的繁荣,同时也引发了铜钱的大量外流。当时不仅外来蕃商和本地商人以及一些权贵势要透漏铜钱邀利,就是普通百姓,也多想从中获得收益。
"海上人户之中下者,虽不能大有所泄,而亦有带泄之患。而人多所不察者,盖因有海商或是乡人,或是知识,海上之民无不与之相熟。所谓带泄者,乃以钱附搭其船,转相结托以买蕃货而归,少或十贯,多或百贯,常获数倍之货。愚民但知贪利,何惮而不为者。又有一等,每伺番舶之来,如泉、广等处,则所带者多银,乃竟赍现钱买银,凡一两止一贯以上,得之可出息二贯。此乃沿海浙东、福建、广东之民无一家一人不泄者,此一项乃漏泄之多者也"。铜钱的大量外流,成为政府的一大心腹之患,相关的法令频频出台。
"乾道七年三月乙酉,立沿海州军私赍铜钱下海船法"。为了使法令受到民众的重视,要求"诸禁铜钱出中国条制,州县每半年一晓示"。"诸以铜钱出中国界者徒三年,五百文流二千里,五百文加一等,徒罪赔三千里;从者配二千里。流罪配广南,从者配三千里。三贯配远恶州,从者配广南。五贯绞,从者配远恶州。知情引领停藏负载人减犯人罪一等,仍各依从者配发。以上并奏裁,各不以赦降原减"。所谓出界,离开海岸五里外就算出界。为了有效地禁止铜钱外流,法令中还规定了官员搜捉铜钱下海的职责,对于勤于职守,能够捕获罪犯者予以赏赐,对玩忽职守、怠于政事者予以惩处;奖励举告;禁止用铜钱与蕃商交易;甚至要求打造海船时要将政府的禁令雕刻在船梁上,违者杖八十。 这些严苛的法令,正可以从反面说明当时铜钱的透漏现象是非常严重的。严厉的法禁之下,却是铜钱持续大量外流。
铜钱不仅流向辽、西夏与金等国内各少数民族政权,而且通过海路输送到今天的日本、朝鲜、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阿拉伯各国等东亚、东南亚和西亚各地。黄纯艳指出,宋代所铸的铜钱,在当时的海外诸国作为通行货币使用,需求量很大。如在高丽、日本和交阯,宋钱均作主货币行用,即使在实行金银本位制的东南亚(交阯除外)以及印度南部沿海和阿拉伯地区,宋钱也担当着辅币功能。应该看到,这时的铜钱外流,是在平等的商品贸易中实现的,因此,虽然有政府法令的干预,铜钱到底是流入还是流出,主要依据的还是商品价值规律。同样的一贯铜钱,远涉重洋到海外贩运货物来华后,可以获得惊人的利益回报。"每是一贯之数,可以易番货百贯之物,百贯之数,可以易番货千贯之物,以是为常也"。
这样大的利润差距,只能说明宋代铜钱的价值48第2期被大大地低估了,于是它才会源源不断地流向海外。 如果我们拿宋代铜钱的大量外流与明代白银的大量涌入进行对比,就更能说明问题。《白银资本》一书的作者贡德·弗兰克引用亚当·斯密的话说:"在中国以及其他大部分印度市场上……用10盎司,至多12盎司白银就能购得1盎司黄金;在欧洲则需要用14到15盎司。"他还引用中国学者全汉昇的研究成果说明,"中国的银价是西班牙银价的两倍"。正是因为明代中国银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的价格,所以虽然有西班牙政府的掣肘,但是产自美洲的大量白银还是通过菲律宾岛进入中国。同样的道理,宋代铜钱的大量外流,亦是因为其国内价格即市场购买力远远低于其国际市场的价格,因而虽有政府严苛的法禁牵绊,其势仍不可抑遏。
从政府的铸造成本看铜钱实际价值的低估
政府把持铸币的管理权,能否从中取利,这是我们比较铜钱名义价值即购买力与其实际价值关系时必须思考的一个问题。政府垄断钱币铸造权以后,民间违法盗铸与私销的行为就没有中断过。"钱重则私销,钱轻则私铸",这是足值货币通行时期的一般规律。钱材值若高于钱面值,民间就会销钱以铸器来争利。反之,若钱面值高于钱材值,则民间就会铸钱来牟利。只有钱面值与钱材值大致相当,私铸现象才会减少,社会经济生活也能够平稳运行。因为金属铸币本身即是一种商品,这就需要政府铸造足值或基本足值的钱币,所以,铸钱是不应该有盈利的。北宋中叶苏辙说,宋初"官铸钱大率无利"。
而据宋徽宗朝蔡京之子蔡絛所著《国史补》中的一则记载,直到北宋末年,政府铸钱业仍是一个不赚钱的行业。"盖昔者鼓冶,凡物料火工之费铸一钱凡十得息者一二,而赡官吏、运铜铁悉在外也。苟稍加工,则费一钱之用始能成一钱。而当十钱者其重三钱,加以铸三钱之费,则制作极精妙,乃得大钱一,是十得息四矣"。蔡絛的目的是为其父蔡京铸行当十钱攫取民间财富辩护,因而其内容是可信的。依照"铸一钱凡十得息者一二,而赡官吏、运铜铁悉在外"来分析,北宋时期铸币在表面上或可略有收益,这是因为政府垄断了矿山的开采和冶炼,并且所用工匠往往是服役的厢军和服刑的罪犯,这样自然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但是必须强调,这里尚未计入管理成本和运输成本。
若计入这两项成本,政府收支账面上的微薄盈利将立即化为乌有。宋神宗时期大举鼓铸,目的就是为了增加国库财富,因此推想当时的铸币不至于亏空或亏空很多。 至于政府人为铸造不足值的钱币如当十钱,固然能够迅速取利,但是这些不足值的钱币与原先较重的钱币并用,反而导致私铸四起,激起社会各阶层的反对。进入南宋以后,一方面政府掌握的铜矿资源减少,另一方面铸钱完全成为亏本的事情,使得政府缺乏铸钱的积极性。据史料记载:"绍兴初……每铸钱一千率用本钱二千四百文。"这使我们想起了中唐时期铸钱亏本之事。据《旧唐书·食货志》的记载,天宝年间每千钱费七百五十,似稍有盈利,估计亦未计入管理成本和运输成本;而到建中元年(780),江淮监铸钱"度工用、转运之费,每贯计钱二千,是本倍利也。"即计入运输成本后,钱材值超过钱面值的一倍。
及至南宋中后期,"今冶司一年所铸,不过一十五万贯,而费近二十文之本方成得一文之利"。 铸币亏空这么大,或许有经办机构挥霍靡费的可能,但20︰1的悬殊比例,应该可以说明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是低于其实际价值的。要言之,即使北宋时期铸币稍有盈余,也不能说明当时铜钱的名义价值与其实际价值基本相当,而是因为政府对铸造铜钱的成本的估算没有依照市场法则;及至南宋,铸币大亏的事实更是确定不移地说明了铜钱真实价值的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