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坐制度绵延中华三千年不绝,为何现在依然有人赞同此等恶法
作为文明的象征,律法的出现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4000年前两河流域的汉谟拉比法典,而中国的律法最早在夏朝就已经有了雏形,到了奴隶制成熟的商代,连坐制这一条罪恶的法律也随之而诞生。
为了维护统治,古代的君主们往往通过严苛的律法来震慑臣民,商代的《汤刑》就规定如果老爹犯罪,那么连子女也要一并杀掉。
这条恶法被继承了下来,春秋时的列国都在沿用,到了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的时候,这一条恶法更被发挥到了极致。
商鞅在秦国首创了万恶的"什伍连坐制",每十户人家被编为一"什",每五户人家被编作一"伍",其中如果有一人犯法而其他人没有举报,就会全部同罪受到牵连。
而如果主动举报则会受到政府的奖励,在商鞅的这种机制之下,邻里之间不再有信义,为了自保大家都在互相提防互相监视,生怕被别人举报。
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人都过得战战兢兢,因为不知道哪一天就会突然大祸临头,民众之间丧失掉信任之后,民间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难以形成对抗君主的力量。
商鞅的法令摧毁了自周礼以来数百年的道德体系,于是人性中"恶"的一面得到了彻底地释放,而作为统治者是非常乐意看到这一点的。
由于连坐制度太过残酷而惨烈,到了汉文帝刘恒当政的时候,天下初定,于是宣布除了谋反之类的大罪之外,废除了连坐恶法。
这也和儒家主张的亲亲相隐的理念相契合,孔子就主张如果一个人犯罪,那么其亲人是有责任和义务为其隐瞒的。
孔子认为这是人的天性,如果父子兄弟之间都要互相举报,就是违背了天理人性,这也和现代一些欧美的法治理念不谋而合。
到了隋炀帝杨广登基的时候,南北一统四海升平,于是宣布彻底废除连坐恶法,就算是谋反也是罪责已身,不会牵连妻儿老小。
这并不是这位暴君有什么先进的法治理念,封建王朝的皇帝拥有无上的权力,可以随意制定法律解释法律执行法律,皇帝们口含天宪,每一句话都可以是法律,往往以心情的好坏来制定法律。
杨广心情好的时候彻底废除了连坐制度,心情不好的时候又变本加厉地恢复了过来。
隋炀帝大业九年,隋朝的贵二代楚国公杨玄感趁杨广征讨高句丽的时候起兵造反,叛乱被镇压后,暴怒的杨广亲自下达了对杨玄感的判决:诛灭九族。
九族是什么概念呢?包括了外祖父外祖母以及岳父、岳母、姑姑、伯父,舅舅、姨妈和同族的兄弟姐妹,囊括了所有的亲属。
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的首创,从此之后株连九族这个词就进入了汉语词典,并且被历代王朝所沿用。
可以说历代王朝的统治依靠的都不是老百姓的自发拥护,而是依靠君权神授的谎言以及严刑峻法的暴力,统治者的利益与普通百姓的利益是完全相悖甚至是尖锐对立的。
因此统治者只能通过一系列极其严苛的法术来统驭人民,这也是为什么历朝历代虽然尊崇儒家,但是这一条与儒家理念相悖的连坐法却贯穿始终,直到清末的1905年才被终止的原因。
连坐制对社会发展的破坏无疑是巨大的,许多本来可能会推动社会进程的精英被无故杀掉,造成了国家宝贵资源的大量浪费,这无疑是暴殄天物。
这种情况在明清之际尤为惨烈,明初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牵连就达数万人之多。
清朝更是大兴文字狱,规定了一人有事祸及祖孙三代的法律,一时之间恐怖而紧张的气氛弥漫民间,龚自珍称之为"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全为稻粱谋"。
精英阶层都如此战战兢兢,可见连坐恶法对国家的发展与创新带来了多么巨大的伤害。
这种连坐牵连的法律让每个人都噤若寒蝉畏首畏尾,极大地压制了民间的生产力与创新力,然而历代的统治者却乐此不疲。
因为通过连坐法可以十分高效的掌控百姓,就算是有人有胆量敢于批评朝廷,但是考虑到对子女前途的影响也只好选择沉默甚至是违心的奉迎,这就达到了震慑臣民维护皇权的目的。
作为一条皇权专制时代的恶法,在人类进入现代文明之后,已经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某些国家竟然有人为这条恶法辩护。
理由是可以震慑贪官,可以堵住贪官一人受罚而全家享福的漏洞,这种说法乍看上去似乎有道理,但是仔细一分析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明朝开国之初,朱元璋为了惩治贪腐就制定了非常严酷的法律,凡贪污60两银子以上就会被处以剥皮实草的酷刑。
60两银子大概相当于现在的5万块钱左右,朱元璋反贪腐的手段和决心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然而如此严酷的法律仍然没有止住官员的贪腐,可见通过严酷的刑罚来止贪等于是扬汤止沸,勉强能治标终究无法治本。
而唯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督体系才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道,连坐法违背了天理人性,与国家的利益背道而驰,更寒了普通庶民的心,这种封建残余的历史糟粕应该被彻底摒弃掉,人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才能避免这种垃圾借尸还魂卷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