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感觉养老金越涨差距越大,有人提议高于5000的不再上涨,合理吗? 经常会有这样的建议,比如5000元以上不涨,6000元以上不涨,8000元以上不涨,诸如此类。 很多人尤其是企业退休人员,对于这样的建议会表示支持,但是这样的建议,并不合理,也是很多人反对的。 为什么说不合理呢? 因为这有违公平的原则,有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养老金调整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养老金高的,挂钩调整时金额更高,这就是激励大家多缴费长缴费,多拿养老金,提高养老金基数。 如果我拿到5000元以上的养老金,是通过我自己选择高档次缴费,更多的缴费年限来达到的,是通过我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来达到的,那为什么养老金上涨是不让我上涨?这是非常不公平的。养老金上涨是哪一个退休人员的权利,没有任何人能以某些人养老金太高而不让他们上涨养老金。 所以这是不合理的,5000元以上的养老金的人并没有错,不是说养老金少,谁就有理。不是谁弱谁有理。 当然啦,我也理解,你可能觉得5000以上的退休人员多数都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有的企业退休人员也是在5000元以上的。 所以简单的一刀切的让5000元以上的所有退休人员不上涨,是根本不可行的。 而且养老金本身就是有差距的,是允许差距存在的,因为每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都不一样,养老金并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搞大锅饭。 养老金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自然是谁的缴费年限长和养老金水平高,就会涨得更多。 你所说的差距是不是指的是企业退休人员和事退人员的养老金差距。这些年,国家和各地也在努力缩小由于双轨制造成的不合理的待遇差距。从2014年10月1号开始,养老金开始并轨。 而且在这些年的养老金调整中,2016年开始两者都是同步调整,而且有些地方会让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涨幅高于事退人员。养老金差距也并不是说都在扩大。 所以5000元以上的养老金不再上涨,这个建议非常单纯的荒唐,并不可行。而且随着养老金的上涨,每个人都有可能达到5000元以上,如果达到5000以上都停止上涨,但是物价并不会停止上涨,所以这也会伤害你自身利益。 更多社保问题关注思之想之。欢迎点赞! (原创)养老金越涨差距越大,是近些年来调整养老金的正常现象。如果高于5000的不上涨,违背了养老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打击了人们缴纳养老金的积极性。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开始,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实行合同制,合同制职工与企业签定3至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企业根据用人需要和职工自愿实行双项选择。从此初步建立起新的用工制度。也就是说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由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缴费是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企业与合同制工人缴纳16/100,职工个人每月只缴纳2元。那时原有的固定工不缴费。 1992年国家对企业用工制度全面改革,实行全员合同制。对原固定工年龄大点的,可与企业签定长期劳动合同,年轻的与原有的合同制工人一样签定3至5年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根据双方自愿,仍然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直到退休。 用工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依据。也就是企业全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金,建立起养老保险完全由企业、职工共同负担的养老保险机制。 具体办法是由企业从1989年开始分别提供这部分人的每年缴费工资总额,以此作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 实行全员合同制后,开始企业与职工(各统筹地区规定不一样)缴纳25/100,职工个人缴纳2/100,以后随着职工个人缴费增加,企业缴纳相应减少,直到职工个人缴费增加至11/100。从此,养老保险制度完全建立起来了,以缴费年限和缴费多少计发退休时应该享受的养老金。 因此,就出现了"视为缴费年限"这个新名词。也就是原有的固定工在1989年以前在企业参加工作的年限视为缴费年限,参与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年限,这其实是一种养老保险计算办法的过渡办法,对原有的固定工,退休时享受退休待遇才不会有所损失。 养老金差距越来越大是由各种原因造成的。其中重要的原因在于,每年的调整养老金是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待,兼顾公平和适当倾斜的原则调整养老金。也就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扣适当倾斜的政策。 其中,原缴费时间长,缴费多的退休人员原来根据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数就高,调整养老金自然就比缴费年限短,缴费较少的调整得多。加上适当倾斜对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又有倾斜,自然而然差距就表现出来了。而兼顾公平又对缴费年限短,缴费少的退休人员一定照顾。 平心而论这也是一个合理的现象。只是养老金计算办法经过几次完善才形成目前的计算办法,加之近些年来社会平均工资上涨幅度较大,近几年退休与十年前退休在大致相同的缴费年限,退休金相差很大,是存在的。这种存在难以解释。 至于说5000元以上不再涨,是不可能的,违背了制定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初衷,也不符合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我猜想这是缴费年限短的退休人员提出的吧!既不合理,也不可能。只有待国家更加富强了,有相当的支付能力时,适当地提高养老金低的人群,也不是沒有可能。比如九十年代初期,将退职人员不足二十五元提高到二十五元;退休人员不足三十元提高到三十元。 也许只有国家越来越强盛,经济力量更加雄厚,到那时,我想国家会考虑退休金低的人群给予适当倾斜吧!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立即删除。 感觉养老金越涨差距越大,有人提议高于5000的不再上涨,合理吗? 有这种感觉很正常,也确实很正常。 也许在很多人的眼里,养老金应当按照绝对金额上涨,这是不可能的,而只能是相对金额,亦即按照比例上涨。只要存在比例上涨,在感觉上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因为,基数不一样,上涨的绝对额也不一样,上涨次数越多,绝对额的差距就越大。譬如一个人的基数是3000元,上涨一次,按照5%计算,上涨的绝对额就是150元。另一个基数是5000元,上涨一次的绝对额就是250元,一次就相差100元,且随着基数持续上升,差距就会越来越大。 有人建议将5000元作为最高限,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适的。原本在工作岗位时,工作能力不一样,工资水平也不一样,存在差距是必须的。否则,干好干差一个样,能力大小也一个样,谁还愿意去努力呢。这样的大锅饭,显然不能在再市场经济体制下去产享受,而必须有差距。 不合理! 这个心态一定要调整,心态一定要平和,别总是觉得养老金差距大了,还提议高于5000元的不再上涨,这些都是不太合理的想法,也是不平和的想法。1、养老金跟缴纳有关系 大家都知道,养老金多少跟原来缴纳的保险高低和缴纳时间都有关系。现在我国养老保险实施的是长缴长得,多缴多得的原则。 也就是说,如果你缴纳时间长,每年缴纳的养老保险高,那么到退休的时候,就会拿到更多的养老金。 因此,养老金跟缴纳是有关系的。2、养老金上调也是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的 这些年,我国养老金一直维持了上调的态势,这样就能够保障我国广大退休人员生活水平逐渐有所提升。 在养老金上调的具体规定中,也是考虑到公平的因素的,也要考虑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因素,其中有挂钩调整,也有定额调整,还有符合条件的可以适当倾斜,这样就能够比较合理的上调广大退休人员养老金了。 因此,养老金上调也是公平合理的,也是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的。3、心态平和,锻炼身体 作为退休人员,心态还是要平和,要积极锻炼身体。实际上,只要是身体健康,养老金只要年年涨,那么就会越来越高,那么生活就会越来越好。 比如你原来退休的时候是3000元,如果每年调整5%的话,那么过个20年以后,养老金可能就会上涨到7959元了,如果是30年之后,你的养老金就是1.3万元了,当然了,时间越长,那么养老金也就会越高了。 因此,作为退休人员,心态还是要平和,要积极锻炼身体,这样自己的养老金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么就会越来越高了。 能连续十几年交得起养老保险的自费个人比例并不高,现在那些领养老金的绝大多数是企业职工,政企干部,领的越多,说明前期交的越多,前期交的越多的都是好企业,好单位,好机构,好机关。说白了现在领高额养老金的人,都在工作年龄段有一个好运气,单位给他交的多。 养老金的发放本来就是多交多领的规则制度,涨低不涨高,看起来是的不公平的。但谁又会问当初那些好单位是怎么来的呢?全是国家优秀单位,重点单位,政策倾斜单位,民生发展保护单位,或者权威单位,能在这些单位工作的人都是幸运者。 提高养老金数额一是对冲通货膨胀,而是刺激新一代人和单位购买,认缴养老金的积极性,养老金本来就是年轻人养老人的循环交替,只有涨涨涨,才会促进新一代继续交的积极性,而在现实中,能够自费交的,领到的数额并不高,主要是多年累计交的少,毕竟自费谁也保证不了连续多年都家庭经济宽裕,收入稳定,很多人前期交了,后期经济困难就无法延续了,老了更是雪上加霜,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养老金就是机构帮你管理你前期交给他的钱,到老了他再按月还给你,并且他再从中养活了很多管理就业人员。只是谁交这个钱的问题。 涨涨涨,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刺激消费,因为养老金这个钱,不同于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是不稳定的,受高低多少,工作时间,企业环境,个人能力的各种制约,养老金是稳定的,也是一个家庭的表面纯收入,没有任何附加成本,而且月月年年不间断,对于这样的家庭和个人来说就是窗台捡钱不弯腰,该涨不涨还不行,惹不起的庞大群体。 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也应该给养老金记上一功,不管养老金发下去谁受益,流向市场就达到目的了,同时也刺激了新一代人的认可积极性,只是一个人的阶层位置决定了养老金的多少,更是单位给他交了多少,靠自费没几个领的多的。 这种说法,很明显是不合理的事情。凡事讲就,有因才有果。如果说要实施养老金高于5000元不调整的政策,那么我们首先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就要进行控制。 目前,我们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的是跟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绑定的方式。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等于60%~300%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提高,缴费基数上下限就会提高。 养老金计算公式也跟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其实由于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上限的限制,基本养老金实际上是有上限的。目前的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大部分人最多也就缴费44年吧?300%缴费44年,可以领取8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现在很多地方计算养老金的社会平均工资都在六七千元以上,光这一部分养老金就能超过5000元,更何况还有个人账户养老金呢。 所以,要想将退休老人领取的养老金最高上限设置为5000元,那么必须对有关的缴费上限做出限制。 如果缴费上限做出了限制,说明我们每年最高缴费基数都不会增长。那么最低基数还会增长吗?肯定也不适合增长。 毕竟有很多中低收入的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远远赶不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速度,这一点大家看看最低工资的增速就知道了。 既然我们缴费基数上下限不再增长,那么退休人员养老金还能上涨吗?可能也够呛了。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由于养老保险缴费跟社会平均工资相脱钩,已经破坏了养老金的增长支持。毕竟没有不断提高的养老保险费收入,又怎么能够提升养老金待遇呢? 另外,限制了最高养老金待遇水平为5000元,相当于破坏了养老金跟物价增长的相协调的因素。因此,其他人员的养老金也没有必要增长了。 养老金不再增长,让养老金水平维持现状,这不就是一些人口中所谓的更"合理"吗? 感觉养老金越涨差距越大,有人提议高于5000元的不再上涨,合理吗?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合理,也没有绝对的不合理。养老金越涨差距越大,这种差距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差距,如果通过对养老金5000元的不再上涨来限制这种差距,肯定也是不合理,不现实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目前我国全国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大概是3000元左右,但是这是平均水平,实际有部分人大大超过了3000元以上的水平,有的人大大低于3000元以下的水平,造成养老金高低差距的主要原因,既有工作特性造成的因素,也有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造成的因素,还有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因素等,这些问题是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现实的因素形成的,现实的因素比较好解决,也很容易解决,但是历史形成的因素解决起来就比较困难。 从工作特性来分析,我们在职时,有的是从事公务员,有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绝大部分人是企业职工。在企业职工中,有国有企业、有民营企业,还有外资企业等。从企业内部来比较,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法治意识更高一些,公司运作更加规范一些,所以这些企业的更能普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更能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所以从这些企业退休的职工,养老金会更高一些;特别是国有企业中的垄断性行业,金融行业等,由于效益更好,员工收入更高,缴费水平也是比较高的,所以这部分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养老金也是比较高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比较稳定,收入水平比较均衡,差距不是很大,工龄也比较长,虽然缴费时间短,但是视同缴费年限比较长,他们退休后养老金比较高也是正常的。毕竟工龄也是为国家做贡献的一种体现,没有缴费不是这些群体的个人行为,这是改革过程中对过去贡献的一种认可。 在养老金差距形成过程中,最大的因素就是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是在职时工资的延续,也就是在职时职位越高,职级待遇越高,薪酬待遇就会越高,所以缴费基数也就越高,虽然有保低限高的措施,但是最高和最低之间也有5倍的潮差距。虽然最终换算成养老金达不到5倍,但如果加上工龄的因素,加上缴费年限的因素,最终的养老金差距也会超过5倍甚至10倍的。除了缴费基数的限制以外,工龄和缴费年限我们不可能去限制,而且对于长期工作,长期缴费国家政策是鼓励的,也是一种激励方式。 以上分析的是养老金差距形成的原因。养老金的差距从退休时开始就已经产生,那么在养老金调整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来看,既要考虑公平,同时还要兼顾激励,同时还要适当倾斜。定额调整体现的就是公平性,这个部分就是不管养老金高低,所有人调整的标准都一样。比如定额的标准是每月增加50元,那么养老金1000元的人和养老金5000元的人,都是定额增加50元,这实际上已经是对养老金低的人一种照顾,同时也是对高养老金的人的一种限制。 除了体现公平以外,还要考虑激励,这种激励措施就是通过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来实现的。比如按照缴费年限来挂钩,这就是鼓励多缴费,长缴费;对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对高龄老人的适当倾斜和照顾,这是一种社会价值观的引导,鼓励大家投身艰苦边地区的建设,形成尊重老人,爱护老人的社会风气。但不管如何调整,养老金高的人还是高,养老金低的人还是低,这高低之间的差距永远是不会拉平的,差距始终存在。差距的存在也是合理的,既没有非要到同一个水平的理论依据,实践中也缺乏需要绝对平均的必要,差距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激励奋斗的精神,就是一种贡献和待遇享受的一种合理回报,如果全部走回平均主义的老路,大家都来吃大锅饭那才是一种倒退。 综上所述,养老金越涨差距越大,虽然有点夸大片面,但养老金的差距存在这是一种现实,解决这种差距的手段并不是通过养老金的调整来解决的,更不是要将养老金高于5000元的人停止上涨就能解决的。如果这样操作就不是奖勤罚懒,而是奖懒罚勤,这才是严重不合理的。 很合理,中国的贫困人口依然非常的多,就像个税的累进制一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富分化,如果放任养老金的逐年上涨,上不封顶,必然会对物价造成一定的压力。使得低收入群体生活更加困难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感觉养老金月增长差距越来越大,有人建议高于5000元的不在增长,你认为合理吗?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这是不合理的。因为我们国家对于社保的基本原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偿得这样的基本原则,你只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多,那么最终才能够享受到更高养老金的待遇,所以随之而来的是每一年养老金的增长才可以获得更高。 简而言之就是5000元以上退休金的个人,那么它获得养老金的增长一定会超过5000元以下每一年养老金增长的个人,所以说养老金在经过增长以后这个差距确实会因为越拉越大,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它并没有违背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实际上还是鼓励大家去多缴多得的。如果按照题目当中所提出的5000元以上的不再增长,那么极大的限制了这些,想要多交纳养老保险,多享受养老金待遇人群的积极性,所以干脆大家都不愿意去多交纳社保,这并不是一个好的发展方向。 所以说肯定是不会出现这样的一种不合理的诉求,5000元以上待遇的个人,他们所能够获得养老金的增长也是他们应当正常的依法所得,毫无疑问这是没有任何的问题,因为他们本身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过程中,缴费年限比较长,缴费指数也是比较高的,那么最终才可以享受到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才导致他们在今后每一年养老金增长的过程中获得一个更高的增长水平,这实际上都是成正比的关系。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我现在退休一年,养老金也没有达到5000,但是我对这个提议表示反对。下面说说我反对的理由: 1,可以把公务员和事业编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同等。这是前提。公务员工资和待遇太高了,搞得挤破头都想往里钻,单位性质应该要一致了。 2,养老金上调,应该按同等涨幅和标准执行比较合理,人家拿五千,是因为人家工作年限长,缴得多,付出的多,不能因为人家比你高,就不让涨。艰苦边缘地区适当倾斜,这个很有必要。一份付出,得让别人有所回报。 3,灵活就业人员,也应该按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同等比例和涨幅上调。自己缴费也不容易。 我是对事不对人,我的养老金也低,但做人不能太自私。 以上是我的回答,欢迎评论或转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