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在两会期间再次重申,要对罪行极重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对残害老幼妇孺、滥杀无辜报复社会,因琐事制作"灭门惨案"等罪行极其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其实这些都主要针对的是近期发生的一些恶性案件,比如平阳灭门案,电子厂门口当街杀人等等,这些热点案件主要和平民百姓有关。 对这些罪行极大的人判处死刑,大家都是举双手赞成,但是未提到贪污腐败判处死刑,正如网友留言,其实大家更期待对贪污分子和滥用权力的处罚力度的调整!尤其是在最近,不少贪污分子频频冲上热搜,一个县区教育局长贪污3亿元、足协被一锅端(教练贪污几个亿,足协主席贪污几十个亿元)、80后厅官权色交易……然而这些罪大恶极的罪魁祸首,等待他们的将是无期或者十几年的牢狱之灾,然而他们被抓时往往年过半百,大多数之后都能保释就医。 其实早在十多年前,山东山东省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就已经呼吁,将贪污超过50万的贪官都判处死刑!只有自身一身正气,自身清白的人才有如此大的底气提出这样的建议! 对于贪污腐败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红线,应该直接限定一个红线,比如贪污一万一年,超过50万,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如果有立功表现,可以适当的判处无期徒刑,恐怕今后就没人敢贪污了。正如赵润田书记所说, 现在对贪污处罚较轻,这对一个人可能是人性关怀,但等于纵容等多人走这条路,违反了基本的人性。 人类的进步不是取消死刑,而是严防滥用死刑。 对那些罪大恶极,对他人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的罪犯,必须处于极刑,尤其是依托手中权力对社会和百姓造成极大危害的贪污腐败分子,必须处以极刑。同时不应该只处罚贪污腐败分子,对于行贿者以同罪论处,坚决打压不正当的升职、竞标等暗箱操作,保护合法经商环境。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滥用权力,贪污腐败往往伴随着滥用权力。 一个腐败分子滥用一次权力,有时候改变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甚至一大群人的一生,正如电视剧中,权力的一次小小的任性,就让祁同伟这位大好青年变成趋炎附势之人!最近湖南 株洲市公安局副局长凌娅自首,其就牵扯了当年轰动一时的太子奶冤案,捏造证据,随意羁押合法企业创始人,造成多人死亡的恶性事件,然而十多年过去了,近期当年托管太子奶集团的五人组成员密集被查。他们造成行业龙头企业破产,创始人家破人亡,多少人下岗,但这些罪大恶极的罪犯最终也难以判处死刑。 我们应该重申对那些罪大恶极的罪犯处以极刑,但是应该反思一下,为何会频频发生这些惨剧!这些惨剧背后往往是基层掌权者的权力滥用,我们更应该反思如何改进,在源头掐断火苗!死刑不应该只适用于普通人犯罪,也适应那些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