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东尼的树屋 编辑|安东尼的树屋10-13世纪德国犹太社团的分布与规模 在第二圣殿被毁之后,犹太民族开始散居到中东以外的其他地区,9-10世纪起,犹太人逐渐在德国莱茵等地建立犹太社团并且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欧洲流散的漫长岁月中,犹太社团的建立对德国犹太人的生存来说至关重要,犹太社团被称为"kehillahkedoshah",即"神圣的社团" 。 德国犹太人认为,这是一个伟大而光荣的组织。 它不仅能够给予他们以安全、保护和帮助,更重要的是给予犹太人一种精神上的支持和鼓舞,这也成为犹太人在德国生活的重要载体。 犹太人陆续在美因茨、马格德堡、梅尔斯堡、沃姆斯、雷根斯堡、科隆和施派尔等地建立犹太社团,犹太人在德国开始了新的生活。 国王颁布的文件当中也记录了10世纪前后德国犹太人的状况。 马格德堡是德国最早的犹太定居点之一 ,在10世纪下半叶犹太人出现在马格德堡,在965年首次提到了马格德堡的犹太人。 奥托二世在965年的一份文件当中,他授予马格德堡的莫里茨修道院对马格德堡的管辖权,住在城中的犹太人和商人都要服从修道院院长的领导。 973年在梅尔茨堡也是相同的情况。 9-10世纪犹太人在德国生活的史料记载越来越多。 起初,犹太人选择居住在德国一些最重要的城市,主要是因为受到统治者邀请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统治者给予犹太人更自由的贸易政策,允许犹太人进行贸易,以推动德国城市的发展,这都对犹太人有特别的吸引力,使得犹太商人越来越多地涌入到德国。 这种做法也使得犹太人的商业活动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此后,越来越多的犹太人移民到德国,并且通过内部增长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 虽然在1096年莱茵地区的犹太社团因十字军东征遭到严重打击。 但是这些犹太人却并未因此而放弃自己对于宗教信仰与文化传统的追求,在所有受迫害的地方,幸存者和那些遭受强迫受洗并且返回犹太教的人又重新建立了社团。 尽管一开始重建的犹太社团的数量较少。 据统计,在十字军迫害前夕,德国地区存在13个犹太人定居点,到1200年左右又增加了16个,13世纪上半叶有62个新定居点,13世纪下半叶有260个。 德国犹太人主要的经济活动 国内外贸易活动。 德国犹太人从事贸易活动的历史由来已久,在查理曼大帝时代就提到了犹太商人 。 犹太商人经常在四处旅行,并且带回了许多珍贵的物品,阿拉伯作家霍尔达描述了犹太商人的旅行路线。 他们主要是在东方和西方进行旅行,通过海路和陆路在东西方之间进行旅行,他明确指出一些人去了法兰克王国的土地。 德国犹太人的贸易活动在10-13世纪得到快速发展。 犹太人从事国际贸易主要沿着两条路线进行。 一条是从美因茨出发通过匈牙利前往君士坦丁堡的贸易路线,在一些"答问"当中涉及到犹太商人,这些商人可能在意大利、北非或者西班牙港口进行交易。 德国犹太人进口了大量穆斯林世界的货物,犹太商人将匈牙利的货品带到美因茨。 一名匈牙利的犹太人将十个金器和两个铜器给了另一名犹太人,让他把它们带到美因茨,把金器和铜器给不同的人。 另一条贸易路线通向波兰的克拉科夫,然后去俄罗斯,到达诺夫哥罗德。 在另一份"答问"中提到一个犹太人从他的姐姐那里得到一个金子头饰和两只手套,并且以一个好价钱卖掉,犹太商人用这笔钱换了65张海狸皮,并且去了波兰。 雷根斯堡的犹太人在11和12世纪顺着多瑙河派遣了一个商队前往东欧国家,莱茵地区的社团与东欧的犹太社团之间有着密切的商业联系。 德国犹太人在国内外贸易上很活跃并且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在10世纪之时,美因茨就是通往东欧和近东贸易的一个重要起点。 美因茨的犹太人与意大利、拜占庭和东方的穆斯林的贸易都非常活跃 ,威尼斯总督召集了皇帝亨利一世以及美因茨大主教,命令对犹太人进行受洗。 如果他们不同意,就命令犹太人"不得用他那沾满污渍的手得到任何金属、任何布匹和任何货物"。 威尼斯人这么做的目的是想要消除美因茨犹太人在贸易上的竞争。 在1171年,有两个不同宗教的商人发生了冲突,据说两个犹太人在克隆的市场上出售他们的货物却被一个当地的货币兑换商指控为假币。 并且这也被当地官员得到进一步传播,这件事也引起了对犹太人的迫害 。 这些史料记载间接反映了犹太人所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到了12世纪,德国犹太人的贸易活动发生了变化,他们更多地开始从国际贸易转向国内贸易,这与当时德国的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 随着德国城市的发展 ,在许多城镇都有市场,德国城镇经常会举行贸易展览会,这为德国犹太人提供了更多商业机会。 例如科隆每年都会举行市集活动,每年会有其他地区的犹太人来科隆市集参加商品贸易交易。 在12世纪犹太人口迅速增加,越来越多的犹太人在德国定居并寻找商业机会 。 德国的犹太商人在前往市集的路上出售商品并且为下一次旅行购买合适的货物,犹太商人从集市本身的贸易中赚取大量收入,有时买便宜货,有时卖便宜货获利。 他们长期停留在集市进行各种商业交易,例如1128年,科隆的耶胡达来到美因茨,他的目的就是来销售商品,因为所有犹太人都习惯于从事贸易活动 。 德国犹太人的贸易范围非常广泛,交易的商品种类众多。 在从事贸易活动的过程中,犹太人的贸易商品主要有日常生活用品比如葡萄酒、谷物、皮毛、服装、器皿还有皮草、丝绸、东方香料等奢侈品。 而葡萄酒、染料和药品则是在亨利四世颁布的特许状中明确提到的。 除此之外,到11世纪末,德国犹太人也从事了奴隶贸易活动 。 德国犹太人将奴隶从斯拉夫地区出口到西班牙和高卢,有时候也会出口到东方,其中也会在德国出售,布拉格就是一个重要的奴隶中转站 。 虽然犹太人在奴隶贸易上并没有垄断,但是在奴隶贸易上仍然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 由于铸币产量的上升,金银的需求量增大,犹太人还从事金银贸易,腓特烈一世在1182年的特许状中明确提到了犹太人有权出售金银和各种金属。 并且可以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购买各种商品,交换他们的财产和货物,犹太人可以以他们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史料提及犹太人经常要为香料纳税,这表明他们也参与了香料贸易。 在中世纪德国,犹太人通过从事贸易活动与非犹太人进行了更广泛的交往,他们的商业活动与非犹太人有了越来越多的联系。 犹太人沿欧洲商业路线携带的大多数丝绸、锦缎、珠宝、豪华服装、毛皮、香料和调味品等商品,除了卖给自己同胞之外,最终都卖给了非犹太人的消费者。 德国犹太人的贸易范围广泛,犹太商人在意大利、北非或西班牙的港口都有贸易活动。 他们将穆斯林世界的异国商品带到国内,大量来自穆斯林世界的货物沿着从地中海港口到德国中欧城镇。 一些犹太商人也会将大量商品带到科隆或美因茨的集市上。 犹太人从事的商业贸易活动不仅使得犹太人自身的生活有所保障,而且也加深了犹太人与非犹太社会的交往。 但是到了到了十二、十三世纪,犹太人在北欧的贸易逐渐减少,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借贷业当中。 借贷业。 12世纪以后,越来越多的犹太人开始参与借贷业 。 犹太人从事借贷业有如下特殊的原因。 第一,基督教会禁止基督徒放贷取利 。 克吕尼运动之后,对修道院和神职人员有禁止从事借贷业的规定,在1179年和1215年的两次拉特兰会议上,教会禁止向基督徒放贷取利的问题得到了重申。 第二,对于犹太人自身来说,犹太人不可以向同胞放贷,但是他们可以向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放贷。 德国犹太人从意大利、法国或者是地中海的长途贸易中学到了关于借贷业的机制,后来成为德国犹太人的主要职业,越来越多的犹太人参与到借贷业当中。 在11世纪,基督徒商人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商品交易当中,商品贸易的竞争越来越大,基督教商人建立了排斥犹太人的行会,犹太人转而投身借贷业。 统治者允许犹太人从事借贷业,犹太人从事借贷业获得了统治者的支持。 科隆犹太社团的利夫曼、肖恩曼和大卫三人为该镇的大主教、贵族、修道院都提供借贷业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 在1266年科隆大主教授予他们垄断权并且这一特权在大教堂外的石碑上进行公示。 出于政治需要,统治者需要大量贷款,统治者也经常会向犹太人索要钱财作为回报。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货币为基础的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重要,对借贷业的更多需求为犹太人提供了机会。 德国犹太人的放贷对象非常广泛,几乎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 国王、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公爵、城市市民、农民都是德国犹太人放贷的对象。 实力雄厚的犹太放贷者会向王室、主教和修道院放贷。 12世纪的犹太人与修道院或者神职人员之间有借贷活动。 他们会以教会财产的抵押,在1287年图尔的弗雷德里克主教为了参加维尔茨堡举行的帝国会议,他的兄弟从于伯林根的一名犹太妇女那里借了160马克。 海因里希二世曾经向犹太人借过20马克,一个维尔茨堡的犹太人从犹太人雅各布那里借了一笔更大的贷款,他承诺支付百分之五十的利息并且将自己的房子当作抵押。 除此之外,平民也是犹太人的放贷对象 ,巴伐利亚的农民就曾向犹太人借款。 从事葡萄种植的农民对货币的定期需求,关于农民向犹太人借贷情况大部分都是来自专门从事葡萄种植业的农民。 德国犹太人的借贷体系 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提供大额贷款,大笔资金的借贷对象主要还是教会和世俗的领主,在1107年雷根斯堡的犹太人将500马克借给布拉格主教。 他们有时候会以土地或者土地租金来进行抵押。 另一种是为乡村和城镇居民提供小额贷款,在大部分情况下,德国犹太人的借款金额通常不大,主要还是短期的消费或者是商业贷款,抵押物一般是要购买的货品。 从11世纪开始,德国犹太人从事葡萄种植并且在葡萄酒贸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犹太人接受葡萄酒作为利息支付。 直到中世纪后期,犹太放贷人仍然活跃在葡萄酒贸易当中。 作为放贷人的犹太人,民众认为他们对金钱极其崇拜和贪婪,对犹太人也形成了负面的刻板印象。 其他经济活动。 除了贸易和借贷业之外,犹太人还从事其他经济活动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手工业一直在德国犹太人的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在中世纪的德国,犹太人可以从事染料制造,并且犹太人可以向基督徒出售染料。 除此之外犹太人还从事盐业生产,哈勒一直都是中世纪德国最重要的盐业生产地之一。 在德国东部萨勒河上就有犹太人经营的盐场。 在1230年当中的文献证实了在萨勒河上的哈勒附近就有一个从事盐业生产的犹太成员,犹太人在10世纪就已经通过弗尔塔瓦河和易北河的水道开始交易。 第二,10-13世纪德国的一些犹太人还是以农业为主。 犹太人从圣经时代就开始以农业为主,到中世纪农业生产仍然是犹太人生活的一个部分。 德国犹太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葡萄园并且可以在葡萄园当中工作。 根据犹太律法,非犹太人如果身体接触到果汁或葡萄酒,即使没有实际接触,也会使之成为禁酒。 因此这也不适合犹太人饮用,在饮用之前,葡萄酒在制作过程都会受到严格监督,禁止饮用非犹太人碰过的酒,这也为犹太人创造了从事经济活动的机会。 他们还可以雇佣基督徒来为他们工作,皇帝颁布的特许状中就保证了犹太人对地产、房屋、花园、葡萄园等是犹太人的私有财产。 从12世纪开始,犹太人拥有葡萄园的情况经常被提及,比如美因茨的莱维和犹大他们在1146年采集葡萄时被十字军杀害。 统治者还会雇佣犹太人来为他们服务,这也是犹太人收入 的一部分。 德国第一个被证实的犹太医生是约苏亚,他曾为特里尔有影响力的大主教布鲁诺(1102-1124)服务,德国国王、伯爵、贵族和主教都曾要求犹太人在财务管理和铸币上提供服务。 在某些情况下,统治者会委托犹太人担任铸币师,钱币上除了基督教的符号之外,还会有犹太铸币师的形象或者是犹太符号。参考文献: [1]赵立行:《试析中世纪西欧对犹太人的多重态度》,《求是学刊》2006年第1期. [2]张淑清:《论中世纪西欧犹太妇女在犹太会堂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法、德为个案》,《妇女研究论丛》2007年第3期. [3]张淑清:《论中世纪西欧犹太社团的司法自治-以10-12世纪法国和德国为例》,《学海》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