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的坐在马桶上突发奇想,假如把一个城市的贪污受贿案件涉案钱款全部平均分配给老百姓会不会有效扼制公职人员贪腐问题。 为什么贪污腐败是古代官场治不了的顽疾?宋朝至清朝,无论哪一进衙门,前门口都竖着一块石牌,叫"戒石铭"上面刻着16个字,尔禄尔俸,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也就是在时刻提醒官员,老百姓是你的衣食父母,别总欺负老百姓,人在做天在看。可笑的是纵观中国历史各朝各代,这块大石碑成了个摆设,对官员没有任何约束警示作用。比如说明代,朱元璋反腐力度够大吧!剥皮实草都用上了都没有成功。据史料记载,某年同批发榜派员是364人,都是进士监生,过了一年,杀了六个,流放358,当了一年官364人因贪腐全军覆没。 假如把贪腐所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直接平均分给老百姓,会大大激发老百姓的反腐积极性,使贪腐官员惶惶不可终日,你们觉得这样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