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赖的房屋为什么不能执行变现? 这是一个模糊的认识,不尽完全的认识。农村老赖的房屋不是不能执行变现,而是老赖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一般不会强制执行变现,这是基于对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权力的保障,是人道主义的一种体现。但是,即使目前被执行人仅有一套住房,也未必不能执行变现,这得分情况区别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有相关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正是基于这一点,有些人错误的以为,反正我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我的住房,因此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想办法对付法院的强制执行。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中又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所以,根据此规定,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那么,什么情况下只有一栋住房的农村老赖,其房屋可以执行变现呢?通常情况下,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也就是说,老赖本身虽然有一栋房屋,但其子女名下有其他房屋可以供他居住生活; 第二,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也就是说,老赖为了躲避执行,将自己以前所有的房屋以变卖、转让等手段进行转移,导致自己名下仅剩一套房屋的。 第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也就是说,老赖虽然只有一套房屋,但其房屋的标准非常高档,变卖后所得款项完全有能力再为其支付五到八年的房租,或者变卖后可以购买一套仅够维持普通居住标准的房屋,余款可以用来偿还债务。这一条比较人情化,申请执行人愿意给你保留当地廉租房保障面积的房屋,剩下的你当然要用来抵债。不能让你住着豪华住房,而以只有一套住房为由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所以,并不是说农村老赖只有一套住房,你就可以对抗执行,诚信是基本法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希望农村老赖们打消侥幸念头,自觉偿还债务,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 购买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需要特别注意有四大问题:高额税费、无法过户、不能入住、其他隐形瑕疵。农村老赖的房屋执行变现不易,因为老赖在本村土生土长,都是老家旧户沾亲带故的关系,一般竞拍到农村(特别是离城市偏远的农村)房产,房前屋后是原房主兄弟、左邻右舍是原房主叔伯,把原房主赶出去自己住进去怎么样?所以有可能会出现不宜入住甚至不能入住的情况,准确的说农村老赖的房屋不易执行变现。 笔者作为法院执行法官,一直奋战于执行一线多年。 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处置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 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的处置受到严格的限制,原则上来说,很少有处置的,但也不是没有。我在2016年就处置过一起农村宅基地房产。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属于集体性质,其流转受到严格限制。如果被执行人本身违反一户一宅原则,有两套住宅,法院将其其中一套房产予以腾空并评估拍卖,恰恰又有本村一户人家没有住宅,愿意花钱将该套住宅予以购买,那么也是可以的。 但这种可能性非常不好凑齐,一个村里的人家如果真的买了这种房产,购买方和老赖肯定日后难以相见,也就是肯定要互相得罪了。很少有同村村民冒着这种风险硬要去购买这种房产。 更多了解,敬请关注。 要给人家留一点最后的生活保障,有很多不是想当老赖,而是短期还不上,把他逼到绝境,可能会跟你同归于尽 挺苦恼的事。别太烦恼于事无补。三千两千不如放弃,买个教训。数额大协商无果,诉诸法律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你有办法做到他赖你更赖他狠你更狠,这钱也不难要。要讲智慧讲艺术,不可沾上官司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