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近代大事件001
今天开始讲诉当阳近代大事件,资料主要来源于当阳县志。
玉泉寺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
是年,知县李元才撰写《当阳县志》。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双莲人宋伯阶承包修筑川汉铁路小溪塔至姜家湾路段,为解决资金问题,变卖全部家产,并动员两个表弟卖掉百余亩良田给于资助。后因当政腐败,1926年筑路废止。宋伯阶两手空空,出走异乡。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
玉阳书院改为当阳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堂,年招生3班,145人,3年毕业。全县另有6所国民初级小学。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县城举人王钟麟进京殿试考中进士,被钦定为吏部主事,留皇宫讲学6年。
清宣统元年(1909年)
3月14日,清政府公布《禁烟办法十条》。当年无知县,未执行。是年,湖北警务所派员在清溪创办巡警教练所,9月,县城设巡警专局,清溪、河溶设立分局。不久,改称警务长公所,由知县任警务长。
清宣统二年(1910年)
本县上空出现哈雷慧星,天明前起于东方,长数丈,宽三、四尺,象一正白布悬挂于空中。人们争相观看。
清宣统三年(1911年)
河容人聂豫参加武昌辛亥革命,任革命军都督府军务部参议,后任"湖北讨袁护国军"第一区司令部参谋长。
玉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