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没有问题 没有物业的年代我们经历过 挺好的 社区管理或居民自主管理都可以 主要是物业经理把业主当成他剥削压榨的奴隶啦 还有黑社会色彩 剔除的好(解放区的天是明亮的天 解放区人民好喜欢) 现在,我们生活在城市里,每个城市的居民小区都有物业管理部门,但是最近一个阶段,取消物业成了人们大街小巷议论的热门话题,为什么这么多市民都是支持取消物业呢?一、首先,物业部门的不作为业主很反感,业主需要解决的事情,物业推搪,甩锅。二 、业主每年都是如数缴纳服务费,看不到物业部门服务,比如小区的环境,楼道清扫等。三、物业部们就是为百姓服务的,不能及时对楼道的墙壁粉刷,清理广告残留等。 物业是一个为百姓服务的部门机构,有了物业,确实让业主有了安全的保证,认真负责的业主就会满意,不负责任,经常不作为,就会引起业主的反感,业主每年都是缴纳物业费,有时候业主需要物业来服务,都是不能随人心愿,导致业主和物业有了矛盾,时间长了,人们对物业失去信心,就有取消物业部门的想法。 物业部们是每座城市特别庞大的群体,他们根植于百姓之中,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百姓都能看得到。每个小区有物业不是不好的事情,虽说业主每年都缴纳物业费,但是对于每个业主来说,不能说交了物业费有负担,有了物业,居住小区里起码住的安心,有安保人员把守小区进出口,有保洁人员打扫小区卫生,确实挺好的。 往往事情都是有好坏一面,不作为的小区是有的,都是个别现象,国家又对物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有一些规章制度约束他们,如果我们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组织和搜集一定的证据,到有关部门去投诉物业部们,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取消物业是不可能的,取消物业,物业今后谁来接替,是社区还是哪个部门,都不是可能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业主和物业部门的矛盾是不可避免,为了让业主满意,我们更希望物业部们发挥起作用,更好的想到百姓,不要只收钱不出力。用实际行动来维护百姓的利益,做到认真负责,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急百姓之所急,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意识,物业部们做好了,百姓不会不满意的。 非常好,大力支持取消小区物业 你把物业赶跑了,小区的业委会又上马了。街道办还得指派社区管小区,小区院落也得指派院长居委会管理居民。要想无法无天的自由散漫是不可能的,这就是人类必须有领导管理才能统一社会秩序。就是小小的一个家庭都要有家长担责。 小区自治,管理物业,自组班子,是以后必然发展之路 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也不现实,尽管有的个别物业不尽人意,但是,目前的现实情况还得需要物业来管理。 谢邀! 近期,网上围绕取消小区物业管理的讨论不绝于耳,但取消后怎么办的意见还不成熟。我认为题主"小区物业全面取消"有待商榷、"全面统一管理"概念模糊。我凭切身体会感受,建议将小区物业管理划归居委会管理范畴比较好。 现在的小区物业管理都是由城市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派出,表面上,各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代表本小区业主跟物业部门签约、履行本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实际上,业主委员会受业主的能力、时间、责任心等影响,基本上是名存实亡。所以费用高、服务跟不上、投诉难等问题一直被居民所垢病。因其受垂直领导,在小区里与居委会并行存在,居委会对物业没有直接管理权限。 如果把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划归居委会管理,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显而易见的方便: 一是方便小区的统一规划。 现在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合同一般一年一签(也有三年签),因此,对小区的物业不会有长远规划,都是临时思想,平时遇到问题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他们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业主每年费用一样交,新建的小区维护费用低,物业赚的盆满钵满,不行卷铺盖走人;后来接手的物业部门,因小区陈旧,维修费用成本不断攀升,只能降低服务标准保证自己的利益。划归居委会管理后,居委会可以做出长期规划,对业主每年上交的管理费可专项管理、按计划支配,可确保小区服务管理水平不降; 二是方便居委会的统一协调。 居委会是城市最基层的党和政府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划归居委会统一管理,日常工作中可避免"各打各的锣、各唱各的调", 有利于统一协调行动。 三是方便统一指挥。 以本次武汉疫情封城为例,居委会平时只有几个或十几个工作人员,这次政府封城令下,大量具体工作都由居委会组织实施,他们靠自己人手不够;请志愿者也需要做好大量的保障工作。而物业部门因封城反而给自己减轻了大量的工作量,人手比较富余。若物业 划归居委会管理,就可统一调配指挥使用,提高了管理效率、降低了工作成本、节约了有限资源。 四是方便统一管理。 特别是党务工作,据了解,物业管理部门一般 只重视业务,对党务工作流于形式,对流动党员几乎是放任自流。划归居委会管理,可真正实现党务政务一体化管理。 五是方便业主。 物业划归居委会管理后,业主可实现无论什么困难和问题只打一个电话就能解决;有意见建议有专门的人受理。 总之,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是一个城市建设少不了、居民生活不能少的工作,事关大家切身利益, 既然大家对 其现在的运行规则有意见,就必须予以完善解决。但如何解决,还须政府重视 、专家谋划 、大众参与,待意见成熟后再稳步实施推行。 大家对我的建议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与我交流。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可以说是利国利民。第一,可以创造更多人就业。因为物业都是找些60/70岁的大爷大娘看门打扫卫生,也不用交社保公积金之内的费用。更别说纳税了。第二,就是老百姓辛苦半辈子花光所有的积蓄买的房,到了最后,物业又来慢慢的一刀一刀的割肉,百姓累啊。关键是,没得到应有的服务。 想想以前都是街道居委会服务,每月每家只是出个20——30块钱的卫生费。压力也小些。在街道居委会上班打扫卫生,收个水电费,也给交个养老保险。想想还是对社会贡献很大的。 第三,归国家管理以后,也是一笔很大的财政收入。老百姓也轻松一点。 答:很高兴能选择这个问题回答! 第一、全面取消应该没问题,取消后成立以业主自治管理的物业服务方式,推行自治管理服务方式就如我国新开始的物业管理行业推行由物业企业管理一样,只要有法律支持完全可行。而且我国物业行业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后,再也不是过去需要专业的物业企业来管理物业小区服务,当今无论是政府、社会还是广大业主对物业行业的认知观早已今非昔比了! 第二、取消后由街道或者社区(下称:政府)领导管理物业小区事宜,由一个区(大城市可由一个街道)为区域,组建政府的物业管理机构,现在很多街道已经组建了有这个物业科的办事机构,它的主要职能就是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也就是政府通过由业委会替代物业公司统一组建物业服务队伍,进行管控、服务自己的物业小区,最后一切利润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三、政府领导业委会并通过业委会监督、管理小区物业活动,政府同时通过小区党组织建立完善的业主监督、离职审计制度对业委会实施监督,引导业委会不得违纪违规走正确的方向。 第四、政府建立物业服务平台,提倡社会私人成立单项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物业小区单项服务承包,同时提倡在一个区域内承包多个物业小区的单项服务,这个好处是:业委会可以通过政府平台管控单项物业公司,控制收费价格实惠于业主,同时也可以交叉解决经济困难业主参与物业服务工作,虽不能在一个物业区域内工作,但工作岗位离家又不远,既解决了工作又能照顾家庭。对这些单项物业服务公司的监督交给签订服务合同的业委会去按合同实施,政府注重抓好物业联席会议以解决有关矛盾。 第五、政府可以指导各物业小区开展智慧性管理,比如:集中收、寄快递、组建由业主服务中心明码标价的劳务服务、回收废旧物品集中处理等,这些收入回馈给物业服务人员,在不增加业主支出下又能提高物业服务员工的收入,员工收入提高后队伍也能稳定,全社会都知道员工队伍的稳定对业主有极大的好处! 最后,一旦物业行业新的管理体系慢慢成熟后,业主与物业企业,甚至其他部门而产生的矛盾就会逐渐降低,这个行业也会慢慢和谐,广大业主的家庭及环境才能走向和谐、安详、幸福、安康! 这物业实是让人多议论话题,服务行业本难做,即认真负责做事还会人有意见,再不透明讲不清。 我在去年夏秋电表改插卡时,办理电手续让先结清水钱,我结清了。可今年在交去年水及物业费时,水费六十八吨,我二人多年来节水每月平均五六吨,现在狗儿没了应少用水。可半年还是反按一年水费用,心中实不悦,疫情期间外边大队排着,一次过一人,我欲说又止。因去年物业換了。 我看小区人办小区事,成立居民管理会,选出有能力有热情有责任心居民代表,一定没任何问题,因社区各工种退休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