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留长发的男生吗? 现在有很多男生留着长头发,也有女生留着短发,头发的长度不再是性别的划分方式,但 1960-70 年代在台湾的长发男子,是需要躲避警察走路的。 1960-70 年代,台湾有一波「奇装异服」的取缔,像是「长发」、「蓄黑」、「露背装」、「喇叭裤」与「男穿女装」等等,都很容易在街头被警察盯上,其中针对长发男子的取缔尤其严苛,光是台北市,曾经四天内就取缔了六千人。 被取缔的长发男子们,则在警局里就直接剪掉长发,剃成三分头。 但留长发为什么要特别取缔? 这就要说回那时候的国际形势了。 1966年台湾推行了「中华文化复兴运动」。 然而,当时的台湾年轻人开始流行起所谓的「嬉皮」风格。 披头四、洛史都华、猫王,都成了年轻人模仿的对象; 虽然没有像国外有大规模的学运,但那股反抗、向往自由的思想,也悄悄种下种子。 因此这股长发风气,也被政府视为「西洋歪风」,成为与「中华文化复兴」对立的社会问题。 什么样的"长发"会被取缔呢? 比较客观的标准是:「前发不得覆额,两边头发不得超过耳顶,发角不过耳半,后发不得超过1.5公分」。 更多还有警察的言行,像是: 「男蓄女发...... 男女不分之装饰,向被大家所唾弃,故应取缔。" 「...... 不加修饰,使人厌恶者,应取缔。」 「两边鬓发,或后颈头发不能按规定,类似欧美『嬉皮』,使人有『厌恶』之感者,亟应取缔。」 从取缔标准中可见,最重要的就是「使人厌恶」。 那时的台湾警察多以《违警罚法》进行长发男子的取缔,条文也仅写:「奇装异服,有碍风化者」。 这样的模糊地带,使得各地取缔标准不一,甚至造成执法过当的问题。 除了街头闹市里的长发男子,校园里的学生也是重点关注对象,最常出现蓄长发现象的则是大专生,大专生的长发事件则交由校警处理。 1980年代的青蛙王子高凌风,也是政府重点取缔的目标之一 正如同模糊的标准带来的执法过当的问题,这样自由心证的取缔规则,也带来了一点空间。 若是该校的校警并不如警察严苛,学生们之间则口耳相传,「警察要是想见你头发,你就往学校跑,跑到学校就没事了!」 当我们讲起戒严,耳熟能详的也许是白色恐怖、报章杂志查禁、告密与特务等等。 但事实上,这类在街头以模糊的法规限制人民的身体,强制在政策下进行的人身取缔,也是属于威权时代的一部分。 那是一群人灿烂又不灿烂的青春时光,庞大的国家机器隐隐然地注视着这座尚且不知自由为何物的小岛; 而在街头们的少年最先行的觉醒,却是跑过一个又一个的巷口,试图捍卫自己留下长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