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被判灭九族时,家中亲属为何不逃跑?其实选择逃的人才真蠢
对于清朝历史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些被株连九族的罪臣家人往往被抄家并被流放到宁古塔。 就像 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所写道的,对于被流放到东北的江南人和中原人来说,最难以忍受的就是株连的流放,有时候不仅是全家,甚至是远近的亲邻都会成为流放者。
当时的宁古塔,也就是现在黑龙江的安宁市可以算得上是一处蛮荒之地。侥幸能够走到流放地的那些人,需要在官庄中担任劳力,被发配去种田,烧炭或搬运石块。而更多的人,往往是在流放的路上就因体力不支而饿死途中。
那么我们很多人都会好奇,为什么那些受罪牵连的人不立即逃跑呢? 九族论:何为九族?
"九族"的学说最早来源于《书尧典》,书中讲到"克明俊德,以亲九族"。而族则表示亲属关系。关于九族有两种说法,一种是 按代数进行计算 ,也即从自己算起,往上数至高祖,往下数至玄孙,共计为九代,也称为九族。还有一种说法是 将父母俩边的异姓亲族相加 ,以及自己本族四代人,自己的母亲一族三代人,再加上自己妻子一族两代人,共计为九族。
在古装剧中,我们能够看到抄家往往是伴随着灭族一起的,为的是达到彻底斩除某一世家势力,震慑给其他人看,并以防其后代居心不轨意图叛乱。《孟子》就曾经提出过"杀人之父者,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子者,人亦杀其子" 。凡是没有斩草除根的大家族,往往会给统治者带来祸患。
其中伍子胥就是典型的因为灭族不彻底而反杀楚王的代表。 公元522年,伍子胥一家受奸人挑拨离间,及父亲和兄长都被出平王杀害。临走前,伍子胥的哥哥伍尚告诉他"父亲如今受楚王胁迫召我们俩兄弟前去,但此去必然是为了斩草除根,为今之计只有你逃到他国,借他国力量来洗刷父亲的冤情。"
伍子胥尝试拉着哥哥一起逃跑,但哥哥拒绝了他,选择只身赴死。之后他被迫逃亡至吴国,在公元506年,孙武打入楚国城内后,伍子胥也终于有了得以报父兄之死的机会。在《史记》中介再到伍子胥,再进入楚国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楚平王的陵墓。 但由于楚平王害怕死后有人蓄意寻仇,挖掘他的坟墓,便将修筑陵墓的工匠全部杀掉了。
不过好在他终于找到了一个侥幸逃脱的陵墓工匠,并在他的带路下找到了楚平王的坟墓。伍子胥将楚平王陵墓掘开,并拖出了他的尸体,然后用鞭子抽打了近300下才消停。 尽管伍子胥鞭坟这一事件遭到了后人的批评,就连司马迁都觉得他"怨毒之于人甚哉",但这给后世帝王了一个强烈的警示。
比如唐朝时期的法律规定 谋反罪在判刑时,要按照情况区分。 对于那种声称自己要谋反但并没有做出确实行为的,就当做扰乱社会治安进行处罚,会被判处绞刑,但家属不会因此受到牵连。而第二种情况则是有证据证实了他谋反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只是本人受刑。
只有对于那种大逆不道并危害了君王专政的犯人,才会诛杀他的父亲和犯人自身。 从这里来看,唐朝的皇帝对于诛杀九族的严重性还是清楚了解的。宋朝也同样如此,不会因为谋反而施以严刑。只有明朝时期,对这种行为管制的较为严格,比如明末的袁崇焕就因为谋反给了谋叛的罪名处死。其实实打实的算,历史上真正诛杀九族的行为并不多。
比如隋朝末期,隋炀帝不顾众人反对意图出征高句丽,命令杨玄感押运粮草,却没想到杨玄感借机发动叛乱,并号召了十几万的人同他一起。但很快这场暴动就被沈阳帝的军队给压制住了。而发起人杨玄感也深知自己难逃一死,为此命令他的弟弟杀死他。没有亲手诛杀杨玄感的杨广余怒难消,便借此机会诛杀了杨玄感的九族。
犯人为何不逃跑?
那些被株连九族的大臣,他们的家人之所以不逃跑要归结于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就是 古代消息的传播速度远不及今天 ,倘若是今天犯罪或临时出事,那些犯罪分子将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方式和对接的人进行交流,并能够保证在阶段的时间内逃跑成功。但古代交通工具都不发达,传信速度更是慢极。
而且最为高效的通讯方式往往只有朝廷能够调控,比如通过暗卫或密道等方式。而且大臣被定罪后往往消息不会第一时间传播开来,当决定捉拿罪犯之后,他们的亲族也会同一时间被抓捕,消息也由前来抓捕的官兵所带来,人都是迷糊状态,更遑论逃跑。
对于那些相隔距离较远的亲族,虽然能够因为地理距离的限制有一定的逃生时间,但问题同样出在消息的接收上。由于相距较远,因此两家之间平时的联系也不会特别紧密,在一方被抄家后,另一方也很难迅速地接受到消息,只能坐等大祸临头。
第二个原因则是由于古代人们往往聚集于一起,受同一宗族管辖, 异乡人或来历不明的人都会受到人们的忌惮 。除此之外, 古代社会的户籍制度也十分严格 。 由于幅员辽阔,交通又不发达,所以,人口流动并不大。统治者为了更好的管理人民,也定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通常每个县都会有户部专门记录该县人口总数及其流动情况,既为了防止流民乱窜,也有利于招兵买马,收税纳赋。
总之,每个人的身份同现在差不多都被登记在户籍地的管理处,到汉朝时,姓名,外貌和职业也都有详细的记录,便于发生重大案件时官府的查房以及人口流动或死亡时进行核对。在没有上报官府私自逃离户籍地或者随意迁徙的情况下,这类人员通常就会被判成黑户。
因此,对于那些被牵涉到诛九族的人来说,他们一要逃避官府的追捕,纵然侥幸逃脱也难以找到生存的地方。除非逃到荒无人烟之处,但到那个时候,生存同样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话本里时常出现那些逃避官府追捕的人,往往会落草为寇,以此谋生。
第三个原因则是因为诛杀九族并不是要诛杀九族内的所有人员, 与那些有着直系血缘的男子,往往是会遭受到诛杀,但他们的妻儿姊妹往往会留下一命,将其充作官奴,他们的财产也会被充公。汉朝开始讲究儒学治国,因此对于女性并不会有过多追究,以此来显示君王的仁德之心。
最后就是对于很对文臣来说, 忠义之气要远大于生死 。 有些人可能是因为谏言触怒皇帝而遭受刑罚,这种情况下,他们会为了证明给世人看看自己的决心,即使是有机会逃跑,也绝不会真的潜逃 。
毕竟数十年的读书生涯和教化中早就让他们抱着"武死战,文死谏"的态度了,甚至会以此为荣 ,比如明朝时期许多文官就通过谏言来触怒皇帝,招来一顿板子,但之后他们往往会成为读书人的追捧对象。
诛族的历史
关于诛族的历史最早要起源于夏朝,《尚书》中记载,夏朝的将士们在出征之前都会被集中到一起进行训诫,通常是警告他们严格遵守军队命令和战时任务,对于违逆者,将会被处以死刑甚至连坐到其子孙。这是关于族刑在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记载。
既然夏启和商汤这样贤明的君王都开启了这样的先例,那么后世的统治者更是以此为由管制部下。夏启时期,在诛族这一刑法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书,也没有真正的诛杀全族的案例。残暴狂虐的商纣王执掌大权时,也仅有"诛杀家人"的情况,并没有灭族的情况。
到秦朝时,他继承了战国时的法制体系并在此基础上重新调整,使得法律体系更为完善。《史记》中记载道:"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 所谓"夷三族"指的是诛杀犯人的父母,兄弟和妻子。张岱也说过子秦文公开始有了族诛的法律,而从公孙鞅开始有了连坐的情况。
已经有了夷三族的情况,后来便有了诛七族、九族、十族的案例。历史上,著名的故事荆轲刺秦王中,荆轲的下场就是被秦王诛杀了七族。诛九族的案例在历史上并不多见,毕竟作为一项极具威慑力的惩罚,也会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和反抗。 而至于诛十族,在历史上也仅有一次。
公元1398年朱元璋病逝,朱元璋的儿子朱标因为早逝无人继承皇位,便任命朱标的儿子子朱允炆即为。但他上任之后的一系列行为严重影响到了其他皇室子弟的权利,因此,在燕王朱棣带头造反下,发动了"靖难之役",终于在1402年夺下了侄子的皇位。
皇位到手后,要想将其坐稳且坐的心安,第一件事便需要稳住朝中人和读书人的口风。因此,朱棣便要求当时有名的贤儒方孝孺 来为他写登基诏书,以此压住那些反对的话语。但想让方孝孺听话,同样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作为明朝开国文臣宋濂的学生,他继承先师的教导专心为治理辅助大明朝的君王而努力。
在建文年间,方孝孺曾担任过建文帝的太傅,也掌握着朝中的重要职权,甚至还曾推行过一系列的改革。 而朱棣最大的问题就是皇位来的不干净,纵然朱允炆没有成为一名好君王的能力,但他的皇位是受正统理法支持的,就冲这一点方孝儒也会尽可能的辅佐好这位君王。
更何况在靖难之变的时候 方孝孺还曾亲自写下了绞杀叛贼朱棣的文书,两人之间早已是你死我活的情况。如果不是朱棣手下的谋士姚广孝劝诫他不要杀死这位"天下读书的种子",估计早在朱棣成功上位之时可能就将方孝孺杀害了。
方孝孺被朱棣叫到大殿命其写昭告文书,但铁了心效忠前朝的方孝孺不顾朱棣的威胁,竟然穿了一身白孝衣就堂而皇之的来到了殿前,并痛哭流涕地为建文帝申诉冤情。
朱棣为了达到目的,起初还假意上前安慰,并好言好语的哄着方孝孺写下文书。眼见他提笔就在白纸上龙飞凤舞地写,朱棣高兴地捧起来就看,却只见"燕王篡位" 四个大字。
气急败坏的朱棣恶狠狠的威胁道:"很好,你就不怕朕诛你九族"。而方孝儒则更加硬气的说道:"别说诛杀九族,就是十族,我也不怕!" 朱棣听即此言,气的几乎浑身发抖,于是直接下令灭他十族。可在此之前只有灭九族的先例,为此在朱棣登基后的第八天,他就在方孝孺九族的基础上,又算上了其同门和朋友,共计获罪者高达两千多人。
好在这种惨无人道的处罚在1905年被清廷废止。 新中国成立后,刑法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社会制度也不再允许这种杀戮的屠刀挥向人民。虽然说并不是每个朝代的皇帝都会对罪臣诛杀九族,但历史上因为这种刑罚而无故遭受牵连的人才是真的无处申冤。小结
发展到今天这种血腥的连坐式惩罚已经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和法制制度的完善消失殆尽,个人触犯法律将由个人承担,而不会牵连全家。同一氏族的人依旧会编纂族谱,悼念同一体系的祖先,但由于地理距离和交通工具,一个家族的人不会被困在同一辖区内,关系也越来淡漠。
现代法律相比于古代的法律更加的完善也更加的全面,且不再只是贵族用于管辖压制平民的工具。它能够有效的保证不同阶级,和不同行业的人都能够有地方申诉冤情,并能保证即使是偏远地区也能够得到法律的普及。随着经验的积累,未来的中国法律将更加全面普惠到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