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府,为什么要对俘虏这么好,其背后有什么目的?
宋朝有厚待俘虏之说。对于这种做法,宋人曾发感慨道:"至于待遇,复不均一,使吾老旧之卒自伤其不及归正之人,而归正者又自以为待之不如俘虏 之厚也。"在处理俘虏上,宋官府一方面借鉴历代俘虏政策,吸取其经验教训,另一方面从本国实际政事需要出发,我们从中既能看到一丝历史的影子,又能发现宋代的特色。在处理俘虏方式上,方式的人性化、手段的多元化,使得宋代成为华夏历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宋初,宋太祖在合并天下的战争中,武力进行征伐的同时力主实行仁政,对割据统治者以劝降为主,武力征伐为辅,对合并进程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宋太祖及宋太宗对"降王"实行优待政策,并没有像前代政权一样为了防止他们叛变将其斩尽杀绝,反而对他们施以优待,宋官府对这些"降王"及家属、文武百官大加优待,对他们封王封侯,在经济上待遇非常丰厚, 经常进行赏赐,只是解除了他们的军事实权。
宋官府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建国初年,这些"降王"在他们原来的统治区仍有一定的政事影响,对他们进行笼络和优待,使他们不复生叛心,有利于新合并地区的政事稳定,有利于加快和平建国的进程。不杀他们,反而施行优待,显出了宋朝统治者的宽宏大量和仁慈,有利于收买人心。何况他们的存在,已对宋官府造不成威胁,也就没有杀他们的必要了。
宋太祖特别反对滥杀无辜,宋太祖率兵亲征北汉之时,经过潞州麻衣和尚院,在佛象前,他毕恭毕敬的说道:"此行止以吊伐为意,誓不杀一人。"虽然誓不杀一人的记载有些夸张,但我们却能从中看出宋太祖不愿在战争中滥杀无辜的本意。
对于这些曾雄踞一方的割据者,宋官府在经济上大加优待,专门为他们建造了豪华住宅。在攻打后蜀时,宋太祖命令人在京师皇宫右掖门前的汴水河畔大兴土木,为孟昶及其族属"建第五百间",孟昶被俘后,就将这建造的五百间豪华住宅赐予给他。钱傲归顺后,宋太祖将"礼贤宅’’ 赐予钱傲为"永业"。没有将"伪主"作为俘虏对待,确实是宋太祖的过人之处,也是他宽宏大量的体现。
这些"伪主"病重时,皇帝多次派使者前去看望、赐以医药,有时皇帝亲自到他们的宅第进行探望,当听到他们的死讯时,甚至流出了眼泪,有时还宣布辍朝几日。他们的丧事也多由皇帝派宦官进行主持,费用由官方支给。
各割据统治者的家属和后人,在宋朝也享受到了较为优厚的待遇,不仅有经济上的照顾和优厚赏赐,而且择优录用,可能被任用为宋官府的高官。入宋之时,割据统治者的家属享受了宋朝的赏赐,其后人在宋朝做官也没有限制。
这些"伪主的后人"大多"不知稼穑艰难,糜费无度",以至于"率多窘乏", 竟然经常需要皇帝的接济,宋朝皇帝也宽宏大量,多次赏赐。刘继元之子刘守素 "以贫求外任",宋真宗"知其贫",赐"白金百两"。宋官府从经济上对统治者施以厚恩。
对俘虏的割据政权的大多数官员来说,由于他们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宋官府实行优待的笼络政策,继续维持他们的地位或另授官职。如果将他们安置好,他们就能帮宋官府维护好当地的治安,处理不好,他们可能会带头发动叛乱。但对在宋合并过程中起了破坏作用的官员,或他们在本国影响非常恶劣,宋官府则予以斩杀。对于割据政权的官员,宋官府不是将他们全部罢免,更没有将他们肆意杀掉,而是取其优者继续为官。
对于各割据政权的上层统治者,宋朝以优待为主,但对于那些在宋的合并过程中极力反抗、在当地为非作歹、或在归顺宋廷后又煽动叛乱的分子,宋官府会采取压制的措施。在安抚方针之下,严惩首恶分子,但对那些胁从分子大多宽贷。以上政策的实施,对保证合并战争的顺利进行,巩固新征服地区的统治,有着重要意义。
被俘的敌方官员,既熟悉本国情况,又具有一定的才干,况且还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宋官府看重他们身上所具有的这些资源,想尽一切办法加以利用,或授之以官、或予以释放等,并不是简单地杀掉。
古代一直有任用俘虏为官的现象,只要有才能,即使是俘虏,也可能被任命为官,很多俘虏出身的人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在辽、金、西夏等国比较有才能,又有良好名声的官员,宋官府将他们俘虏后,往往用高官厚禄加以笼络,使他们归顺宋朝,即使他们不愿为宋官府服务,宋朝也很少杀掉。
对俘虏中那些于宋朝并无大恶,留在宋朝也没有利用价值的官员、将领,如果较为顺服,宋官府有时也将他们遣送回国,既显示了宋官府的宽宏大量,又有利于改善与敌国的关系。对于俘虏的西夏高官,宋官府主要以笼络为主,借以打探西夏的情况,还将一些俘虏放归西夏,利用他们劝说西夏国主投降,或恢复朝贡关系。
元祜六年,西夏入宋境骚扰,有三名首领被宋军擒获,宋哲宗下诏将他们"放归本国",并对他们说"疆界虽少有未毕,夏国安得辄发兵众侵我边境? 今既生擒,即合斩首界上,盖为朝廷意在好生,且放汝回本国,今后不得放纵人马,乱为侵犯。"对于侵犯宋境被抓的敌军,宋官府本可以在边界斩首示众,但考虑到两国的关系,宋哲宗显得宽宏大量,并未斤斤计较。
在宋朝抓获的俘虏中,士兵及百姓在数量上占绝大部分。其中一部分俘虏被刺配、充军,有的直接被释放,部分被皇帝下诏杀掉,也有一些被宋朝将领抓获后直接杀掉、甚至吃掉。
在边界地区,宋官府要求沿边戍守的将帅"慎守边界,勿尚小功",不可轻举妄动,因小失大,保持边界安宁。在和平交往年代允许"互市",如果抓获对方骚扰边界之人,应"抚而还之"。这样有利于保持了边界地区的安宁,避免与敌国的冲突,也使宋朝边界的百姓安心农业生产。
北宋初年,宋人与夏部落百姓在秦州因采伐树木而发生争斗,47名百姓被宋人抓获后献给朝廷。宋太祖认为这样不利于边界的安定,"诏谕酋帅,赐所获之俘锦袍、银带以遣之’’。不仅没有将俘虏治罪,反而在遣归之际还赐予甚厚。宋太宗曾经多次告诫边将"慎固封守,勿尚小功。许通互市,俘获蕃口,抚而还之"。要求沿边将领固守疆界,不得无故骚扰夏境,如抓获俘虏,需放还。
对于交趾和占城,宋官府坚持睦邻友好、不干涉别国内政的政策。宋官府还敦促两国和睦相处、恪守疆界。宋官府甚至不接受别国所献俘虏,宋太宗朝,交州黎桓打算将抓获的93名占城人押往开封,宋太宗不予接受,而是将这些俘虏留在广州,令当地官员提供衣服、粮食,然后将他们遣还占城。
皇祜三年,元吴与辽兴宗作战胜利后,将一部分辽朝俘虏分献给宋臣,但宋仁宗只接受元吴上表,拒绝接受所献辽俘。宋官府之所以坚持这种不介入的政策也与本国政事、经济形势有关,一方面受经济因素的牵制,另一方面始终有威胁自身统治的敌对政权存在,不可能像汉唐那样通过出兵助战解决国际纠纷,只好保持中立,并试图以威信来协调战争双方的矛盾,促其友好相处。
绍兴六年十月,宋高宗下诏,对于宋军所获俘虏,给予钱米补助后将他们放还。南宋时,原属北宋的一些疆域为金朝所占有,抓获这些地区的士兵或百姓后,南宋官府多将他们释放,并给予钱粮。对于这些人,宋朝官府的感情很复杂,对他们的处理经过了深谋远虑。
vv当伪齐刘豫随金兵入侵南宋时,也有大批士兵被宋朝俘获,宋高宗让将士对这批俘虏进行安顿,重伤的人给予医药,愿意返家的人还给予路途上所需费用。
宋朝官员明确把原属北宋地区的俘虏与金国或别的俘虏区别看待,视他们为本国之人,体谅他们在威逼之下攻宋的无奈,照顾极为优厚,愿意留在南宋则予以存抚,如愿走还给以钱粮。之所以对他们采取宽大政策,原因有几点:第一是 宋官府对他们有认同感;第二是彰显宋的宽宏大量,通过遣返士兵的宣传,宣扬宋官府并没有忘记他们,以此来扩大自己的政事影响;第三在通过善待战俘的政策,感化这些俘虏为宋朝所用,从而壮大己方力量,瓦解敌方,并且用善待俘虏的谋略来感召敌方,使敌方将士归降,或在以后的战争中暗助宋军。
将俘虏归还敌方或放还手段也有所不同,有的是直接释放,有的是用作筹码,等对方放还宋朝人时放还。有时还根据年龄不同采取不同的政策,年龄较小的俘虏直接释放,年龄大的则需宋官府给予获俘将士奖赏后才放还。释放俘虏时,宋官府还考虑到俘虏归国途中所需的费用及饮食问题,还会给钱财、粮食、衣物。
由于对边界地形以及敌军军事部署情况不熟悉,宋军常将一些俘虏作为向导使用。宋朝有时也将抓获的俘虏直接充军,补充军队士兵的数量。讨江南李煜之时,"黥李从善部下及江南水军一百九十人为归化军"。
宋官府有时也将抓获的西夏百姓实行刺配,让他们服各种劳役。宋神宗朝,种谔向宋神宗上疏:"自今捕获侵犯边界西人,依朝旨施行外,若诸处探子捕获非做过西界人,并乞刺配荆湖或京西本城"。宋神宗同意了这一建议。对于侵犯宋朝边界的西夏人与抓获的西夏百姓区别对待,侵犯宋朝边界的以朝廷旨意进行处理,对于俘虏的西夏百姓则是刺配荆湖或京西从事劳役。
宋朝320年中,正面战场的交锋波澜壮阔,黑暗中的间谍战也同样惊心动魄。宋军在边界地区或在战场上以及宋境内地抓获不少敌方间谍。对于这类特殊俘虏,宋官府的处理手段非常丰富,并未将他们一一处死,有的因才而用,有的直接释放,还有的被利用施行反间计。
开宝九年九月,宋人在晋州抓获北汉间谍赵训,将其押送到开封后,宋太祖却"释不诛",并且"给装服遣之"。原因有三:第一是宋太祖性格仁慈;第二是他本着自信的态度,以一种高姿态进行处理;第三是他想收买人心,感化俘虏,为己所用。
对于抓获的有特殊才能的俘虏,则因才而用。元丰六年,熙河兰会路经略司抓获一名叫策木多莽的西夏人,他在边界地区为西夏刺探情报。此人有特殊才能,善造蕃鞍,名闻边界。于是经略司"乞令押赴京制造军器所’’,得到宋神宗的准许。后来军器所称策木多莽所造的马鞍两面都结实耐用,于是宋神宗下诏: "策木多莽特免死,刺配钦州牢城。"
宋军在与敌军交战之前,会派出熟悉地形的士兵到边界处,抓获敌方以打柴、放牧身份偷窥军情的人。对这些间谍,主要以利用为主,一方面刺探对方军情,另一方面还可以故意迷惑他们,给他们制造逃跑的机会,利用他们汇报的虚假情报迷惑对方,或者是实行反问计。
绍兴七年,岳飞抓获一名金兀术派出的间谍,故意迷惑对方,假装把间谍当作自己派往伪齐刘豫的亲信。先是责问他为何没将联合刘豫杀金兀术的情报送到,又故意赦免他,派他再次送蜡书给刘豫,在蜡书中言"同谋诛兀术事…… 问举兵期"。当金兀术见到间谍送来的蜡书后大惊,马上将这一情报告诉金主,成为废掉伪齐的一个重要原因。
岳飞抓获李成手下的间谍时,故意让他听到自己与将领的谈话,看到间谍后又故意作出后悔的样子,"顿足而入",却"阴令逸之"。间谍将听到的假情报传递给李成,李成信以为真,导致了在随后的战争中大败。
宋官府处理农民运动的态度非常果断,对抓获的农民运动军领袖的处理非常严厉,大多杀掉,即使运动失败投降后,也多被宋官府以力屈乃降、罪不可赦为理由而杀掉,除了法定刑罚手段外,还有磔刑、凌迟等刑罚。对于俘虏的运动群众,由于数量较大,大多是因为生存问题、或受胁迫而参与了运动,宋官府没有实行弑人政策,劝诫之后,大多直接释放,也有部分发配到地方上从事劳役、在军中服杂役等。
宋统治者对于农民运动的领导者和参与运动的群众区别对待,有利于瓦解运动军,有利于平叛的顺利进行。宋代经常有境外的少数民族侵犯边界,掳掠军民,境内的少数民族也时有叛乱。对于蕃族的侵扰或叛乱,宋官府首先实行安抚、劝降政策,如果劝降不行,则会派兵压制。
北宋王朝建立之后,"兵变"频繁发生,涉及的地域之广,在华夏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其中虽有部分沿袭了安史之乱后的遗毒,但更多的"兵变"是军队中的低级将士因感到待遇不公及不满统帅的苛虐,一哄而起的反抗。
与唐末五代相比,宋代兵变规模并不算大,但对宋廷的震动却同样不小,一直被宋统治者认为是"腹心之大忧"。叛乱之初,皇帝多次下诏劝降叛乱将士,以避免无辜人员的伤亡及政局的动荡,同时也实施武力威胁。士兵叛乱往往以失败而告终,叛乱的领导者多被宋官府杀头,以警示天下人。
在宋代,宋辽、宋金、宋夏之间,在战争结束后,或者是双方订立和约之际,都存在交换俘虏的现象。宋朝有几次规模较大的、同时引起较多争议的换俘事件。一次是元丰二年与西夏民间交换俘虏,一次是宋高宗朝归还金国俘虏,还有一次是宋孝宗时与金朝交换俘虏。
元丰二年,西夏多次侵扰宋境,河东路经略司认为是西夏人想与宋交换俘虏的缘故,宋神宗于是下诏给河东路经略司,称:"如西人深入寇掠,许以西界投降人马与掳过汉界人马交会。"这种俘虏交换则是被动的,主要是为了消除 宋夏边界的纷争,改善两国的关系。
南宋建立之初,金朝凭借对南宋的军事优势以上国自居,多次要求宋朝归还俘虏的金人及伪齐军民,甚至要求南宋归还叛逃到宋的金人,南宋官府也始终坚持抓获的俘虏跟叛逃者性质不一样,坚决不同意归还叛逃过来的金人。但在金人的强势及多次要求下,宋官府决定归还金人俘虏,同时,要求金人遣还靖康之耻 中被掠北去的宋徽宗、宋钦宗及后宫人员,但并没有要求金朝遣返别的俘虏,这是两者不平等地位的表现,也是宋朝懦弱的表现。
先秦时代杀降非常普遍,后来逐渐减少,对于白起坑杀降卒、项羽杀降、李广杀降等,上至统治者,下至平民百姓,均持批评的态度,认为对方已经投降,至少要给对方一条生路,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
宋朝严禁斩杀战争中的投降人员,宋朝皇帝多次下诏禁止将领杀降,军法也禁止杀降。人们认为仁慈的君主不杀投降的人,皇帝释放俘虏多被视为仁慈之举。对于春秋战国及以前战争中,割取战俘左耳以记功、将俘虏当做奴隶赏赐给功臣、战将的现象,宋朝已非常罕见。
有宋一代,不仅创造了辉煌的物质文明,而且创造出璀璨的精神文明。宋朝璀璨的精神文明既包括繁荣发达的宋文化,同时也涵盖了宋官府适应形势而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从总体上看,俘虏政策的演变体现着人类文明的进程。因此,通过研究一个朝代的俘虏政策能够从侧面了解其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