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美国老喜欢煽动别国的分裂主义势力:通过和平演变肢解苏联,煽动科索沃闹独立,把别国暴徒的行为称为"美丽的风景线"......可如果反过来美国的某个州要是宣布独立又会如何呢?有这样一种说法认为:美国宪法并没规定不允许各州独立,所以搞独立运动在美国并不违法。事实上美国的法律中的确没分裂国家罪这样的罪名。美国几乎每个州都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主张独立的政治组织。 这些组织可不是非法地下组织。事实上这些独立组织都是公开活动的,而美国政府也从未处罚过这些公然鼓吹独立口号的组织。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在大街上公开喊独立口号而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可如果谁要真敢把独立行动付诸实施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历史上美国南方的蓄奴州不就试过一次吗?结果却是被联邦政府的军队一顿胖揍。煽动别国分裂势力和镇压本国分裂势力的行为充分诠释了什么是美式双标。 美国是依据1787年宪法由各州组成的联邦制国家。 当初北美十三个英属殖民地组成了美利坚联邦的最初框架。那时十三州都享有独立的主权。联邦制国家成立之后联邦成员就需要把军事、外交等权力交给联邦政府,只保留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后来美国通过兼并和购买等手段使领土得到大幅扩张,如今的美国已由最初的十三个州扩张到五十个州。在美国的联邦政体下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一直存在博弈关系。 尽管州政府需要把军事、外交等权力上交联邦政府,然而各州在内部事务上仍有相当的自主权。在美国联邦与州的关系问题是长期争论不休的话题:主张强化联邦权力的政治派别强调联邦不仅是各州的集合体,也是直接受托于人民,联邦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而非各州之间的契约。与此同时强调州权的政治派别则认为联邦只是各州之间缔结的契约,所以各州可以自由选择去留。 某个州是否有权自由选择退出美利坚合众国就这样成了一笔说不清道不明的烂账。有人坚持认为州有权脱离联邦,也有人坚持认为脱离联邦的行为是不合法的。1828年美国国会的贸易保护主义者通过了一项限制国外产品竞争的法案:进口商品的关税平均提高到商品价格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然而当时南卡罗来纳州担心这样的高关税引起欧洲各国在关税上的报复。南卡罗来纳宣布该法案在南卡罗来纳无效。 州议会、州政府是否有权宣布联邦法令无效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争议。南卡罗来纳后来甚至一度威胁要退出联邦。时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当即摆出要动武的姿态,好在副总统卡尔霍恩出来打圆场促成了双方的妥协。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有某个州威胁要脱离联邦,然而这件事最终以双方的妥协告终。州是否有权力脱离联邦这笔糊涂账依然说不清道不明。33年后这个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终于诱发了美国历史上的南北内战。 南北战争在本质上就是由于南方各州不想跟着联邦混了、想独立出去而引发的。美国宪法既没明确说各州有选择独立的权利,也没明确禁止各州脱离联邦而独立,但南北战争已充分表明了联邦政府在这件事上的态度。1869年又发生了德克萨斯州想争取独立的"德克萨斯诉怀特案"。美国联邦法院对此案的裁定是:当德克萨斯成为美国之一员时就进入了一种不可分割的关系——这其中就包括永久联盟的义务。 时至今日一个州究竟是否有权脱离联邦这个问题在美国仍是一笔糊涂账,所以人们对美国的州是否有权脱离联邦是存在不同解读的。美国宪法的确没禁止各州独立,但同样也不认同各州有权脱离联邦,所以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模糊地带,也就为那些主张独立的政治组织留下了打擦边球的空间。正是因为这个模糊空间始终存在,所以在美国公开喊独立口号其实并不违法。可如果谁要敢公然武装叛乱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美国的法律中的确没分裂国家罪这样的罪名,但请注意美国的法律中有一条"叛国罪"。在美国只要不拿起枪杆子公然发动武装叛乱就不会构成叛国罪。你天天嚷嚷要让加州从美国独立都没事,可如果你要真敢付诸行动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大家不妨回忆一下2021年国会山事件发生后美国政界的反应:称别国暴力事件为"美丽风景线"的美国却把自家发生的这一事件称为"未遂政变"。 美国各州平时都有一些主张独立的政治组织,但谁要真敢这么做请参考当年南方各州的下场。如今的美国宪法规定:一个州要独立首先必须取得本州绝大多数民众的支持,然后还要取得其他各州2/3的代表同意才能够通过独立修正案。即使在该修正案被通过后还将会被送去给50个州的立法机构并至少得到38个州的同意才能被采纳。采纳后的独立修正案还需要经过国会参众两院的批准。 这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州要想从美国独立先得争取本州大多数公民的支持,然后还得争取至少38个州和国会参众两院的支持。这几乎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现在某个州想脱离美国只有一种办法就是打败联邦、打败另外的州,从而用强大的武力让美国联邦与其他州闭嘴。加州、德州闹了这么多年独立不也没成功吗?这就说明任何国家其实对分裂势力、暴力分子都是保持高度警惕的。美国在这点上绝不是什么例外。 其实美国政府不在意各州喊不喊独立口号,但谁要真敢那么做就会引起第二次美国内战了。尽管关于一个州是否有权脱离联邦在美国是一笔糊涂账,但在南北战争后美国实际上加强了对各州的控制力。理论上各州的确有权选择退出联邦,但在南北战争以后这种决定是不能单方面做出的。这事实上意味着所有试图分裂的行为都是"绝对无效的"。如果指望通过议会博弈这种合法途径实现独立的路走不通,那么剩下的就是武装独立这条路了。 如果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联邦政府才不跟你理论什么符不符合宪法的问题。如果真有某个州敢公然宣布独立,那么美国政府就一定会镇压。届时美国大兵的子弹绝对不会对这个州的同胞有一丝丝的同情。在这种形势下说白了就是谁打赢了谁说了算。美国各州都拥有预备役性质的国民警卫队,然而这要和联邦政府的正规军对抗显然是以卵击石:美国全国约有一百万国民警卫队,平均每州约两万兵力。 即使实力最强的加州也只有十几万国民警卫队。这和联邦政府的140万正规军相比简直太过渺小,况且国民警卫队在武器装备、受训程度等方面均无法与正规军相提并论。除非美国的50个州全部或至少大部分都起来闹独立,否则单独的某个州想要脱离联邦是不可能的。即使某个州自行宣布独立又如何呢?以美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科技各方面实力之强有谁会愿意为了这样一个州得罪美国政府呢? 即使某个州自行宣布独立也不过是自说自话而已,根本不会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美国利用自己在全世界范围内强大的政治、军事、经济、科技影响力完全可以把这个州同外部世界彻底隔绝起来。这意味着美国联邦政府可能都不需要动用武力就足以迫使闹独立的这个州屈服。事实上美国各州对这一客观事实是心知肚明的。其实美国各州所谓的"闹独立"其实并不是真要闹独立,而是以此向美国联邦政府示威施压。 有句老话叫"会叫的娃娃有奶吃",那么如果你不哭不闹还有谁会关注到你的存在感呢?美国各州"闹独立"其实就是一种刷存在感的政治秀。各州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真独立,但不闹一闹就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闹一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提升自己在美国和国际社会的地位和影响力,从而最终迫使美国联邦政府倾听自己的声音。在这种大背景下美国各州所谓的"闹独立"几乎已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政治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