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自始至终是大奸臣吗?他是如何从一个三好青年蜕变的?
本来,如果没有靖康之难,秦桧是一个大家眼中的三好学生,满腹经纶的年轻才子。他曾经在中央国立大学预科班学习,因为博学工文,善于跑腿办事,像给同学们打水、买早餐、送情书之类的,都办的非常地道,所以同学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秦长脚",。每次春游、秋游,所有的事都让他去办,他也会办到每个人的心坎里。1115年,25岁的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相当于清华、北大博士毕业,因为品学兼优,留校任教,并担任教导主任(太学学正)。宋钦宗靖康初年,少年得志的秦桧被任命为御史中丞,成为了国家领导干部。
被人们扇巴掌的秦桧夫妇
可惜好景不长,金人攻陷京师,制造了"靖康之难",把在开封的皇子皇孙全部打包捆成棕子一般带到北方去了,之后金人想找个傀儡皇帝。找了半天,没人愿意干,就找了个倒霉蛋张邦昌。张邦昌在靖康之变时任太宰兼门下侍郎,曾陪同康王赵构赴金营谈割地赔款事宜,金人认识他。金军陷开封后,强迫其任"大楚"皇帝,否则就屠城,张邦昌不得已做了皇帝。
立张邦昌为皇帝的时候,众人都做了亡国奴,没人敢言语。御史中丞秦桧站出来慷慨陈辞:"赵氏传国一百七十多年了,号令一统,绵地万里,子孙蕃衍,布在四海,德泽深长,百姓归心。只缘奸臣误国,遂至丧师失守,岂可因为你们金人打破了开封城就要废除赵氏皇帝!若一定要废黜赵氏而立张邦昌,则京师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师之宗子可灭,而天下之宗子不可灭。请你们考虑一下古今中外的例子,最好是恢复赵氏的皇位,以安定天下。"
金人听不懂他的拽文,但看到一群怂包之中竟然出来一个英雄,感到非常新鲜,没有杀他,就把他也一块打包带到北方去了。
到了金国以后,在大将完颜昌(挞辣)手下做事,后完颜宗弼(金兀朮)掌兵权,秦桧又逐渐成了他的心腹。金兀朮不断出兵侵扰江淮,被韩世忠围困在了黄天荡,侥幸逃脱后又跑到陕西,结果又被陕西的吴家军在尚原打得大败,割须弃袍,狼狈逃窜。这才知道南宋军民反抗日益强烈,金国不再是对手。于是悄悄与秦桧约定,放他南逃,说服高宗主张和议。
秦桧跑到高宗所在的绍兴,谎称杀了金国的看守,偷了条船,拼了命才跑回来的。他见了宋高宗赵构,提出了"南人自南,北人自北"之说,也就是划江而治,保持和平稳定。传说宋高宗初时斥秦桧"朕北人,将安归",并将秦桧罢黜。
这个时候,掌握军权的诸将骄恣不法,各以其姓为军号,韩世忠部队为"韩家军"、张俊部队为"张家军"、刘光世部队为"刘家军"、岳飞部队为"岳家军"、吴玠部队为"吴家军"。秦桧乘间密奏,认为诸军但知有将军,不知有天子,飞扬跋扈,不可不虑。高宗也正担心这个事,于是决意和谈,而用秦桧作首相。
秦桧曾经两次拜相,一次是刚逃回来的绍兴元年(1131年),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
第一次为相的时候,宋徽宗还呆在金国没被折磨死,1135年,终于死在了五国城,但高宗的母亲显仁太后,宋徽宗韦贤妃还活着,传说还在金国给宋高宗生了弟弟。
无论如何,做为人子,父亲死了,母亲还在受辱,恐怕无论如何也坐不住。于是秦桧再相后,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11月,宋金签订了《绍兴和议》,除夕夜,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岳飞。第二年(1142年5月1日),高宗生母韦贤妃同徽宗棺椁归宋。
秦桧作为历史上有名的奸相,非常善于揣摩人意。有一次,秦桧的夫人出入皇宫,宋高宗的母亲显仁太后跟她闲聊,说最近子鱼(即鲻鱼,南方一种味道鲜美的鱼)都是小的,没有大的,吃不过瘾。秦夫人马上说:"我家有大的呀,给你送上一百条来。"
回去告诉秦桧,让秦桧赶紧准备送进宫去。秦桧连骂这个长舌妇不长脑子,太后都吃不着,臣子家怎么能有那么多呢?于是同食客们讨论怎么办,最后商定,送进去与子鱼差不多模样的青鱼一百条。
显仁太后见了鼓掌大笑说:"我说这个婆子是乡巴佬土老帽,根本没吃过好东西,果然如此。子鱼哪有那么多大的!"青鱼和子鱼一样,只不过是个头大不好吃而已。观此,秦桧的奸诈可见一斑。
秦桧在职的时候,一般人巴结他比自己的亲爹还要亲。秦桧曾为自己造了一座"格天阁",意为一德格天,即始终如一的德行感通上天。极尽奢华。当时担任四川统帅的郑刚中,为讨好秦桧,便买通工匠,暗中丈量了那些房子的长短尺寸,然后预制了一批豪华漂亮的蜀锦地毯。格天阁刚一落成,郑刚中就将这批地毯献上,结果严丝合缝,让格天阁瞬间高大上起来。秦桧开始觉得有点纳闷,待他明白了真相,非但不夸奖郑刚中,反而十分恼怒。秦桧认为郑刚中暗中刺探了自己的私事,今后百官仿效,这还了得。不久,就找了一个借口,把郑刚中罢了官。
看来《满江红》的后劲还是瞒大的,各地秦桧的跪像面前都出现了排队扇巴掌的影像,那么秦桧是不是自始至终都是宋朝的大奸臣呢?如果你和秦桧同时代敢扇他巴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