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事,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以全家年收入水平来衡量的,低保户也可以是贫困户,首先银行里不能有大额存款,其次,县城里不能有商品房,店铺,及个体企业,农村里没有小车,本人及子女没有在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拿财政收入的,没有什么固定经济来源的部分人,至于,电动车,摩托车是居民的代步工具,价格也不高,国家是没有限制的,若有限制可以找有关部门沟通,相信地方政府会给出一个满意答复的,谢谢! 不至于,摩托车,电动车还是可以买的,毕竟这是最实惠最便宜的交通工具。豪车肯定不行 不是的。随着人们生活的改善,哪一家都有了带步工具,农村的贫困户低保户也准许有电动车,轻型摩托一类的交通工具,只要消费不超过最低保障线还是可以的。不要购买营运的车辆,更不要购买一万左右小型车辆,因为这些车辆一年的税费油钱都是一笔不小的开资,能买的起这些车辆的人,怎能是低保户,贫困户呢。 你可别听别人胡说八道的,我因为长期生病,十多年来都没劳动力,也是办的低保,自己因为腿有残疾也买了个电动车出门代步,家里的一些基本电器还是有的,只是说如果你有其他工作收入来源,那么你的低保可能会取消,我是因为没劳动能力还长期生病,所以才能办低保,但也得注意一点,低保家庭不准有小汽车,不得去参加什么赌博,一旦查到会被取消的,也不能有超过多少存款,好像是这样子的吧,反正我一穷二白的也没机会搞这些,能活一天就算一天……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如果买了,低保会被取消。 先说答案:能否享受低保待遇,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很多,并不会仅仅只考虑属于家庭财产范畴的摩托车、电动车之类的实物财产。一般来说,应该是假的。为什么呢? 首先,看一下行政法规的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社会救助制度、立法层次最高的基本政策,是国务院于2014年2月发布并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肯定是行政法规。 《暂行办法》明确地规定了八种具体的社会救助方式,分别为: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老百姓俗称:大病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也就是说,无论是哪一种,都属于社会救助政策的范畴。毫无疑问:低保只是八种社会救助方式的其中一种。 《暂行办法》非常明确地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 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 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简单地说:要享受低保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两个关键条件: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实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低保标准) 。总体而言,就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或者非常低,根本没有办法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2、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标准 。即:不能有超过标准的家庭财产。严格地说起来:能否纳入低保,享受政府定期发放的低保金补助待遇,家庭收入状况 、家庭财产状况 就是两个决定性的判断标准,并且必须是同时符合 这两个根本条件。如果只符合其中的一个条件,肯定就不能纳入低保。如果完全撇开国家政策规定的严格条件,去谈论能否享有低保待遇,其实都是瞎说一气,不知所云。 毫无疑问,影响家庭人均收入 的条件是非常多的。如家庭人口数量,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具体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从事的职业,每一个人的实际收入情况等等。因为:人均收入=(全家总收入-全家必要总支出) 家庭人口数。很明显的是:老年人、未成年人就没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和病人的劳动能力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完全没有劳动能力,更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还必须由家人照料日常生活。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比较特殊的家庭,如由老年人、未成年人组成的家庭,缺少主要劳动力的单亲家庭。更有因病、因残、因学必要支出过大的家庭,还有因突发事件、灾害造成的家庭。说到底:谈论家庭人均收入,自然就涉及到一个家庭的方方面面,其实就是一个家庭经济收入的全面调查。 从家庭财产状况 的角度看,家庭财产包括的内容是非常宽泛的,从住房、房产、家用农机具、家用小轿车等实物财产,到银行存款、持有的有价证券、债券、购买的商业保险等金额资产,都属于家庭财产的范围。因此,说到家庭财财产状况,自然就必须将这些因素全部考虑在内。 其次,再看非常具体的政策规定 。国务院制定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出台之后,民政部作为社会救助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于2016年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并于今年对此进行了重大的修改,这就是7月28日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民发〔2021〕57号)。《确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家庭财产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 动产 和 不动产 。动产 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以及车辆等。不动产 主要包括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对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这些财产,都可以通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整,依法从银行、房产等相关部门查到拥有情况。 再次,看一下省级政府的法定权限 。我国是一个大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着非常巨大的差别,根本不可能由国家层面整体划一地规定政策的具体细节。为此,《确认办法》很明确地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并报民政部备案 。"说到底就是:在不突破国家统一政策的前提下,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厅,要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尤其是财力情况,制定本省详细、具体的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确认指标。更通俗地说:摩托车、电动车这类属于家庭财产中的动产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厅研究决定,并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这样做,既是国家政策具体、实际地落地实施的现实需要,又赋予省级民政部门必要的政策指标的规定权。因此,这些很具体的指标,在不同的省份可能会有比较大的差别,甚至是完全不同的。这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正因为如此,在一些很具体的控制指标上,各地有各地的具体规定。总之,在低保政策上,各地有各地的实际情况,各地有各地的重点考虑,导致不同省份低保政策呈现了非常明显的地域化特征。 最后 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 享受低保的家庭,不可以买摩托车,电动车。真的吗 ?综上所述:能不能享受低保待遇,关键就看是否同时符合两个关键条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围绕这两个条件,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是非常多的。一般来说,不可能仅仅把摩托车和电动车这两种价格较低的家庭财产,作为能否纳入低保唯一的否定性条件。如果这样做,显然既就不符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又违背了实事求是原则,当然是不可取的。因此,一般来说,购买了低价值的摩托车、电动车,就取消低保待遇的说法应该是假消息。至于是不是准确,只能咨询一下当地民政部门。 例如,经济发展情况不太理想的甘肃省,在审核低保时对机动和农机具的规定是:没有购车价在5万元以上的消费型机动车或大型农机具(不包括已损坏废弃车辆和农机具)。说到底就是:有超过5万元的消费车辆或者大型农机具,就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江苏省在审核低保时,对车辆的具体规定是:拥有汽车(作为唯一谋生工具的小型经营性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等除外);拥有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的,不得纳入低保范围。连具体的价格都没有提及。 是真的,是假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低保家庭摩托车有,电瓶车有,就连汽车也有。我想低保可能是保富不保穷。 这个没听讲过,但我看很多家低保家庭,不仅有,有些家还不止一辆,价格不菲。甚至不少家庭还有豪车,房子。 基本交通工具是可以,洋房,小轿车,抽好烟,喝好酒, 百姓的眼睛雪亮,监督,残疾人低保,赚大了,定点资助,一切生活开支村里人供养,遇上,逢年过节,米面油零花钱,样样俱全,不愁吃不愁喝,为啥村里人天天骂声,人人吃,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