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元朝地方监察制度良臣冒死弹劾贪官污吏,中央地方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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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地方监察制度堪称历朝历代首屈一指,高薪廉政养百官,下属冒死纠上司在元朝建国初期,并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事情。
可惜后期的元政府忙于权力斗争,短短不过百年就高产出十五位帝王,好的制度在政治清明时期可以最大限度的作用于国家百姓,就犹如侠之大者手中的绝世神剑一般为民除害。
元太祖成吉思汗
元朝的地方监察制度,是随着宫廷权力的斗争而衰败的,频繁的政权更迭致使官僚体制愈发腐败,最终积重难返。
元朝的辉煌已经随历史的尘烟散去,曾经被视为外邦异族的蒙古如今也成为了华夏儿女的一员,忽必烈时期开创的地方官僚监察制度依然影响着当今中国的司法建设。紧紧依靠皇权的监察体系,是幸也是哀
忽必烈作为当时的一个蒙古外族却十分注重儒家文化,积极启用大量汉族人士为心腹,这一点与西方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帝十分相像,传播希腊文化,启用大量外族人为重臣。
或许在本族人民看来亚历山大帝和忽必烈,都是胳膊肘往外拐的异类,但站在更高的民族融合的历史层面而言,他们无疑都是伟大的君王。
元朝建国初期的忽必烈,除了采取与民生息的政策外,在官僚体制上相比于宋朝也做了较大变革。
中央实行三权分立机制,即枢密院主军事,中书省主行政,御史台主司法,三个部门之间是相互独立,为并列关系。
军事和行政都是实打实的权力,因此枢密院和中书省即便无皇帝撑腰,也是位高权重的一个部门。
而御史台则不一样,如果没有皇权作为坚强后盾的话,那么其实只是一个虚职而已,这也是为什么前朝历代,没有将御史台与枢密院和中书省并列的原因。
元朝首次将拥有督察之权的御史台置于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位置,算是开了历史的先河,能发挥作用与否也是完全依靠在皇权之下。
这既为元初期的政治清明打下了地基,也成了元中后期走向衰败的加速推进器。忽必烈曾一度认为,左手中书,右手枢密,御史就是医治左右手的。
可这位元朝的开国皇帝未曾考虑到一点,那就是当脑子坏了(皇权旁落)的时候,御史会乱下药,而左右手也会相互打架。
因此,笔者认为元政府在中央实行的三权分立制度表面看是牢不可破,实则存在一个薄弱环节,那就是御史台对皇权的依赖。
一旦中书和枢密联合起来架空皇权,那么御史台也只能沦为其他两个部门的附属而已,进一步导致官僚的腐败。
这套中央三权分立之制真可谓不坏则已,一坏直接烂骨!这也是为什么元中后期,朝政日趋腐败的原因之一。
这种高风险的权力运行机制,正常运转时还好,对于官僚的监督确有刮骨疗毒之奇效。
譬如阿合马、卢世荣、桑哥等当朝宰相目无王法,贪污受贿,都是被中央御史台、和地方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合力拉下马的。
越级告状在中国古代是禁忌,但元朝的官员可以弹劾上级,这在其他朝代是不可能存在的,弹劾时直接向皇帝上奏即可,这是皇帝赋予这些官员的权权力。
地方官弹劾中央官员是常有的事情,元朝的许多大贪官都是这样落马的,桑哥、阿合马都是这类案子的典型代表。
因此元朝的监察制度可谓历代之新奇,从未有过,这也可能与蒙古大体继承金制而非宋制有关。
御史台、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是元政府主要的监察主干,此三者构成了元朝特殊的监察法网。
这张法网中的每一个结都是由皇权稳固的,一旦皇权旁落,那么这张大网,也会越来越破。下属告上司,地方与中央平起平坐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要求就越高,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都是凌驾于路府州县的一级长官,主管这些地方的司法监察,虽不主行政和军事,但也算得上一方大员。
因此御史台、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名义上隶属关系,实则是平行并列关系,直接向皇帝负责。
监察官员是元政府时期最特殊的一类人,从选拔到晋升都十分"随意",选拔时由地方长官推荐,或者皇帝自己从朝廷官员中委任,晋升时也经常出现越级提拔的现象。
御史台是中央督察机构,行御史台是地方督查机构,元政府起初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四个行御史台。
几经变更,最后定为两个,即江南诸道行御史台和陕西诸道行御史台,简称南台和西台。
行御史台每年都会派出官员至路府州县进行巡查,出巡时间为九月始,次年二月归,历时半年之久,其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对当地官员进行司法监督。
在公堂之上凡有不公冤案,平民百姓皆可告之,不存在越级上告的禁锢,因此下属也可告上司或同僚,这一点是许多朝代无法比拟的,元朝监察体系的先进性便在于此。
除了在地方设置两个大的行御史台外,元政府还在全国设立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其管辖范围虽然没有行御史台那么大,但也是凌驾于路府州县的一级官员。
虽然名义上是行御史台的隶属,实则是平行并列关系,即肃政廉访司也可纠察行御史台和御史台的官员,即小官告大官,下属告上司,这种特权是皇帝给的。
地方官检察官敢弹劾中央,除了皇帝给撑腰外,还与这些官员的高薪待遇有关。御史台、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作为皇帝的鹰犬,相当于皇帝一双双行走的眼睛。
对待这些人,忽必烈可谓是"礼贤下士"了,他们的薪水多寡、官位高低、权力大小都算是历代王朝中的佼佼者。
而这些拿着高薪水的监察官也没有辱没皇帝的使命,在纠察贪官污吏方面确实发挥出了实际功效,这也算是中国古代高薪养廉最原始的典范了。
元朝初期的监察官在历朝历代中都算是首屈一指,这不是笔者个人观点,而是历代学者所公认的且有文献记载的。
忽必烈对于监察制度的重视远超前朝历代,在具体执行方式上也是大胆放权,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这位元朝开国皇帝的执政特点,这一点是明朝的朱元璋所不能比的。
在忽必烈的主导下,元朝中央与地方监察体系,既是隶属关系也是制衡关系,但此种监察制度存在巨大的皇权依赖性。
一旦皇权旁落,整个国家的监察体系便迅速瘫痪,这也为元中后期的衰败埋下了种子。
混乱的权力交接模式,皇权不稳,监察失效
元朝初期的地方监察制度确实起到了制衡地方官员的作用,这个时期涌现了一大批公正良臣。
程思廉、陈天祥、刘敏中、姚夭福等人不畏强权,冒死弹劾贪官污吏,为元初的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作出了杰出贡献。
不过随着元政府的腐败,像这样的监察官几乎再也见不到,在元中后期甚至走向了极端的贪污腐败,且不可逆转。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元朝官僚体制本身的结构问题,二是混乱的权力交接模式。
纵观元朝的整个官僚结构,前有宋,后有明,而元朝的官僚体制似乎前后都不搭,简单的垂直式管理,让人不敢相信。
元政府此种官僚机制,有利也有弊,垂直式管理之下,皇帝可以直通地方军政,但却承担着极大权力运行风险。
就好比所有的线都直接连到中央主机上,一旦主机烧了,那么整个机子就瘫痪了,因此主机的性能,尤其是芯片的性能至关重要。
元朝的芯片除了忽必烈是多核驱动外,其他的皇帝好像流水线生产出来的劣质单核芯片一般,不足百年,便有十五位皇帝。
忽必烈是一位汉化程度极高的帝王,向往儒家文化,可惜的是他没有对后世子孙的继承制度予以改革。
蒙古族入主中原后,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留了草原文化,比如首领的推选是由蒙古贵族推选出来的,而非嫡长子继承制。
这导致蒙古统治内部权力斗争不断,直接导致中央皇权的不断更迭,不是人人都是忽必烈能镇得住场子,后面的这些皇帝基本都是权力集团的代言人,傀儡无实权。
笔者前文提到过,元朝的监察体系是完全依靠在皇权之下的,既然皇帝都是傀儡那么监察也就是个虚职罢了。
无监察的官僚体系腐败起来如同农民地里的杂草一样没人管,整个国家很快便乌烟瘴气,这也是为什么后世总是对元朝嗤之以鼻的原因。 结语:
元朝地方监察制度之所以会走向衰败,最主要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两点。一是监察体系对皇权的极度依赖,从地方到中央的监察体系皆是直接对皇帝负责。
这就相当于将所有鸡蛋都放在了一个篮子里,当篮子剧烈晃动时(皇权更替旁落),一篮子的鸡蛋必然都会碎。
二是元朝内部的权力斗争过于频繁, 深层原因为权力继承制度的结构性问题,不像中原王朝是嫡长子继承制,元朝的皇帝是蒙古贵族们通过选举大会推出来的。
这个选举大会无疑于一个权力角斗场,为各方势力厮杀提供了平台,权力的交接直接避开了国家行政体制,以最原始的方式进行。
因此除了忽必烈时期能镇住这些贵族外,后面的元朝皇帝几乎都是傀儡,而监察体系又是和皇权直接捆绑的,因此一个傀儡皇帝在位时,政治不可能清明,百姓更不可能安定。
监察体系的失效导致地方官吏的蛮横剥削,社会氛围日趋黑暗,正如前文笔者所提到的那样:这套中央三权分立之制真可谓不坏则已,一坏直接烂骨!
原始且混乱的权力交接模式,直接砍到了这套制度的薄弱环节:皇权不稳,则监察不正。监察不正,则官僚贪污。官僚贪污,则民不聊生!这是一个连锁反应,也是一个死循环!
参考文献:
《宪台通纪》
《中国政治制度通史》
《论元朝监察制度的特点》
《元代的监察制度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