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奥兹玛与父亲 《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有个响当当的旧版名字——《为爱朗读》,在中国家庭阅读刚刚兴起时,几乎每一个关注阅读的家庭都有这本书。 小姑娘爱丽丝对她父亲说,你每天晚上给我读书好不好,看看能不能坚持100天。爸爸说,好。然后,他们坚持了3218天,从爱丽丝9岁,一直到她走进大学校门。长大后的爱丽丝回看来路,写下了她和父亲的读书故事。故事记下了一个孩子的成长,孩子眼中的成人世界,她和爸爸一起读过的书,更记下了一个孩子对父母的爱和理解。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一个听爸爸读书的孩子记录自己听故事长大那段人生——简单点儿来说——是一个因爱而生的故事,故事里有成长、蜕变、恐惧、希望、理解和爱,当然,还有书籍。 这个故事最重要的读者,不只是父母,还有那些和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一样,听着父母读书长大的孩子们,因为他们会在这个故事里遇见自己的未来。 这本书序言的作者蔡朝阳,是一位儿童阅读推广人,同时也是一位父亲。他在儿子菜虫10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给菜虫念书。在这样每天的朗读中,14个年头过去了。现在的菜虫,已经是一个高中生了——不是一个神童,也没有成为一名学霸。 他问出版人涂涂,你对《为爱朗读》这本书到底有什么想法?中国人总要追问一个功利的问题。爱丽丝的爸爸为女儿读书,读了3218天,中间没有停顿,这诚然很了不起,但是,对于孩子的成长,究竟有什么价值呢? 涂涂回答:通过这个"为爱朗读"的连胜计划,爱丽丝终于成为一个普通的姑娘,这难道就不是成就吗? 蔡朝阳在序言中写了跟菜虫的朗读故事,以及他与《为爱朗读》的关系。在他看来,朗读并不是为了成就一个不世出的天才,仅仅是我们的生活本身而已;一个普普通通的童年,是我们可以给孩子的最大祝福。 《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 [美]爱丽丝·奥兹玛 著 郭娜 译 乐府文化·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故事就是照亮这世界的光 文|蔡朝阳 开始 我跟虫妈开始给孩子读书,是在2006年。理由很简单,可能只是始于虫妈的一个浪漫想象。她认为,冬夜,在昏黄的灯光下,为孩子读书,就是一个母亲所能想象的最浪漫的事。 于是,就这样开始了。我们当时谁也不知道,这个习惯会保持14年之久,成为我们家里亲子共处最重要的仪式之一。 这个故事我在人前人后讲过多遍。也有人不很相信,也有人都会流露出敬佩的神色。不管什么态度,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就是问:14年,你们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其实这很简单,因为这件事就是你的生活方式之一,就像吃喝拉撒一样日常,根本用不着"坚持"这样的"大词"来形容。 此外,我当时的工作是中学教师,这是一个作息时间非常规律的工作,我不太用加夜班,也不太用出差,也不太用外出应酬。而妈妈呢,她的工作性质也很简单,同时也是一个很宅的妈妈,我们俩完全有时间每晚给孩子读书。 这成了一个生活习惯。每晚睡前,菜虫都会从他自己的小书架里,拖一本书出来,交给爸爸或者妈妈,让我们读给他听。还得看他心情,他会指定我们其中的一个朗读。我的写作时间往往在晚上,每次都是给他读完书,等他睡着了,才去自己的书房。 那么,这样的朗读有什么作用或者价值呢?其实我也说不好。如果将来菜虫长大了,成为一个有理性的人,能够回顾自己成长经历了,那么,由他自己来写一篇文章,甚至像爱丽丝那样写一本书,可能就是好的。当然也要看他兴趣所在。但现在,只能暂时由我来讲一些细节。但我也还是认为,朗读是会带来奇迹的。 大概菜虫16-17个月的时候,他已经会走路,也会说话了。有一天,大概就在六月份,已经入夏,需要每天洗澡。我跟他妈妈给他洗完澡,放在床上,就去整理浴室,把澡盆子洗干净什么的。突然就听见菜虫在那边念念有词,我一听,赶忙从浴室出来,发现菜虫拿着一本绘本,在那里一边翻一边读,就像他认识字一样。尤其是,最有趣的一点在于,他读绘本的语气,跟我念给他听的语气,一模一样。原来,这个绘本,是这段时间菜虫最喜欢的,他一再要求我读给他听,听了一遍又一遍,把故事全部记住了。现在,他顺手拿起了这个绘本,就照猫画虎,把内容全部背了出来,一字不差。当时我都惊呆了。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阅读的力量。 我们每晚给孩子睡前朗读,这成为一种仪式,但我们并不带他认字。小一点的时候,放在自己怀里,长大一点,菜虫就在自己小床上,而我们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虽然读了很多书,但菜虫并没有刻意识字。我也曾说过,他去念小学,只认识一个字:中。这或许有所夸张,但基本上是实情。菜虫的小学老师上了几天课之后,就跟我说,你们家菜虫啊,真的很有意思,字不认识几个的,但是词汇量很大。我想,这大概就是每天坚持朗读的孩子的特质吧。 陪伴 我喜欢《为爱朗读》这本书,很大程度是因为,这本书写的陪伴成长的事,就是我们一家做的事。这里我也想要回答一些中国家长的疑问。他们在得知这个故事的时候,包括在听我分享与菜虫的共读故事时,总会有一个偌大的疑问。为什么要念给孩子听?孩子自己读不好吗?尤其是他自己已经识字了。 对,孩子独立阅读当然也很需要。但朗读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妙处。这是全身心投入的亲子相处。这个时间里,你的全部身心都是属于孩子的。别的时候,你会三心二意,会有效陪伴不够。但在朗读时,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孩子。这让孩子知道,他被看到了,他会喜悦,从而给孩子带去极大的安全感。朗读,是陪伴的一种。 还是转述一个日本学者松居直讲的故事吧。也有人问松居直,说,亲子共读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听收音机里的故事呢。松居直说,这个问题不妨问问孩子本人。一个孩子说:收音机会像妈妈一样伸出手臂拥抱我吗? 所以为什么朗读很重要,这就在于,你通过朗读,创造了一个排他的,全然独属于你俩的独特时间段。并通过这样的朗读时间,你用你自己,以及朗读的作品,塑造了这个孩子。就像爸爸吉姆·布罗齐纳说的那样:你的时间和心无旁骛的关注,是送给孩子的最好礼物。 这是每晚睡前朗读最重要的一个收获。直到现在,我们与菜虫都有较为良好的沟通。尽管,朗读已经停了,菜虫也去了外地求学。朗读停下来,至今不过两年,却像过了漫长的时间段。而朗读的日子,尽管长达14个年头,却像寸土寸金那么珍贵。 价值 关于《为爱朗读》一书,还经常有人问这个问题。这个"为爱朗读"的连胜计划,持续了3218天,风雨无阻,一日不曾停息。那么,有什么现实的价值呢?其实,这个疑问也是针对我的。你们每天给菜虫读书,到底收获了什么? 我想,我们可以从另外的层面来解答这个问题。 按说,爱丽丝·奥兹玛的童年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幸福。从书里爱丽丝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大概。比如,爱丽丝生活在离异家庭,她妈妈在她9岁那年的感恩节,当着爱丽丝的面,离家出走了,再也没回来;再比如,爱丽丝的爸爸妈妈一直不擅理财,是以父母两人虽都有工作,但是经常捉襟见肘,他们连吃一顿麦当劳都觉得奢侈……总之,在很多人看来,爱丽丝出生在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家庭。可是呢,用本书的策划人涂涂说的那句话:通过为爱朗读,爱丽丝终于长成了一个普通的姑娘。这里,这个"普通",真的是一个特别高的赞誉。 这句话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这些父母既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完美的,在孩子的童年时代,我们不可能不带给孩子这样那样的伤痕。绝大多数是无意的,有些甚至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是如何造成的,但影响不可挽回。就像爱丽丝成长的家庭,也一样带给她各种伤痕。 但是,爱丽丝成了一个普通的姑娘。这个普通又是什么意思呢。一方面,爱丽丝没有大红大紫,没有大发其财,没有发生那种因为读了好多书,成为绝世天才那种神话。另一方面,也没有因为童年的阴影,而影响到她成人和继续成长。 尤其是爱丽丝的童年,总是有家境贫寒、父母离异这样的事实横亘在我们读者面前。她连一条毕业舞会的裙子都买不起。按道理一个女孩子的毕业舞会,这件礼服总要妈妈来安排的,她同学家同样家境贫寒,妈妈却会不惜一切,斥巨资给女儿买一条价值500美元的裙子。而爱丽丝呢,妈妈不管,爸爸不懂,只好自己奔波。幸好因为一个好心的店员推荐,才买到了一件价值15美元的、有点破损的礼服。 在一个中国读者看来,贫穷、单亲、无法克服的恐惧、不被重视……这些都是非常负面的因素。可是呢,即便有各种匮乏,唯一不匮乏的,就是爱。以及所有全部——用朗读堆积起来的精神维度。 然而,我看到的更重要的一点是什么,是这个爱丽丝,她特别热爱生活,性格开朗阳光。爱丽丝拥有两种难能可贵的能力:一种是爱的能力;另一种是获得幸福的能力。她拥有一种超越平常的获得幸福的能力。 这也是我从《为爱朗读》里得到的重要启示,可以来回答之前他人提出的问题。 要问读书有什么用? 因为读书,爱丽丝和爸爸都在不断地重新自我成长,读书给了他们无与伦比的精神养料。读书塑造了爱丽丝的全部完整的心灵世界,从而使得这个女孩子,不匮乏于爱,也不匮乏于去爱,并能从日常的生活中,去勇敢追求并享受幸福——这个回复,够不够? 我的朋友李峥嵘老师给《为爱朗读》写过一篇书评,里面说了一句格言:"万物皆有裂缝,那是光透过来的地方,故事就是照亮这世界的光。" 为爱朗读,就是这道光芒。 (本文节选自《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