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基于生活需要开始创形造物以来,设计就存在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代经济发展与社会生活中,设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构筑人类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经济发展模式也由产业密集型向强调知识、创新与创意为主导的创意经济模式转变,产业模式与结构的转变,促进了世界各个国家的教育改革与发展。 设计创新随之被视为促进国家创意经济与核心竞争力的动力,被各国列入推动制造业转型发展、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的设计发展战略。 设计对于创造性思维能力与审美意识等综合素质的提升具有显著的影响与价值,这种具有通用属性的素质培育不应仅限于专业型设计人才的培养,仅凭我国高等院校对设计专业学生进行的设计教育难以负荷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人才需求。 并且,创新型国家建设仅凭设计创新人才的纵向培养是力不能及的,因此,应拓宽设计教育的应用人群,加快将设计教育作为公民通识教育进行普及的脚步,夯实基础。 从学龄前儿童阶段进行设计普及教育,基于设计视角的创新思维与审美意识的启蒙式教育,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下创新人才培养与公民个人创新素质与审美意识的培育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 一、感知形态与功能培养儿童审美意识 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大部分民众对于"设计"与"美育"的概念、内涵的含糊不清,导致目前我国设计视角下的儿童教育大多依附于创意美术类活动与劳技实践课程,没有明确的、体系化的设计教育目标与课程环节设置。 教育目标的不明晰加剧了设计与美育概念与内涵的混淆,导致我国设计教育普及教育程度低、内涵较为薄弱且发展进程缓慢。 设计与美育既具有同构性,又具有差异性,其同构性表现在设计的形态表现是儿童审美意识培养的载体与媒介;其差异性则表现在设计具有实用性与功能性,在儿童审美意识培养中更强调形式美与功能美的平衡统一。 设计的形态美哺育儿童审美感知 设计与美育具有同构性,很多国家将美育、艺术教育作为设计的教育基础,认为美育是设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基础与底色,生活处处皆设计,生活中随处可见的设计的形态表现无一不是儿童审美意识与教育的载体。 设计的形态既指设计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同时也是体现设计认知与评价的重要对象与信息载体。设计的形态可分为有形的物质性要素与无形的关系性要素,而物质性要素与关系性要素又包含着各类影响设计形态的各类具体因素。 例如形态因素中的形状要素、色彩要素、材质要素、肌理要素;条件因素中的数量关系、方位关系等此类外在形态的表现载体是引发儿童感知的媒介,设计的形态载体的表达更多在于各类物质材料或数字媒体的图形、图像、符号等。 这一阶段的儿童对于设计的形态认知与理解主要通过视觉、触觉等直接感官通道对具体物体的外在表现形式进行审美感知,对于儿童设计教育而言,运用自身感知器官理解形式要素与感知之间的关系。 即设计形态带来自身的某一感官启发,并通过某一感官认知而引发另一或多感官生成通感认知,认知具有整体性,设计形态及各影响要素之间具有广泛且密切的联系,使得儿童能够获得由单一媒介迁移到多重媒介的审美认知能力。 设计的功能美培养儿童审美意识 设计与美育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设计的功能性作用与实用性价值,我国在素质教育与核心素养视域下对于儿童美育的理解变迁及培养重心与目的发生了转移,强调美育对于想象力与创新意识培养的价值与内涵。 而设计在与美育的同构性基础上,具有儿童创造力的引导与启发的功能性价值及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实用性价值。 设计的形式美居于设计形态的外在表征,而功能美则从人类基于生活需要开始创形造物以来就开始了探索与实践。 但这一时期功能美的探索更多在与满足功能需求带来的心理愉悦感,在现代设计发展语境中,设计的功能美体现在需求满足的基础上人的个体感受。 即设计产品的实用功能性直接影响主体对其审美认知与评价,基于功能性实现的基础上,注重物质材料本身的形态、质感、色彩、构造等因素之间的合理关系。 由此产生的美感由单纯的事物外在表现特征走向其本质的探究,强调基于视觉形式上的形态美与产品形态结构的功能美的和谐与统一,即心理与生理感受的联系与统一。 例如符合视觉心理需求的均衡之美、含蓄微妙的变化之美、调和与对比之美、视觉享受下的节奏韵律之美,都是强调形式与功能、心理与生理的有机结合、和谐统一。 二、鼓励探索与表达培养儿童设计创造力 设计来源于生活,且应用于生活,这一阶段的儿童认知经验主要源于生活实践,著名的实用主义教育哲学家约翰·杜威认为:教育就是儿童现在生活的过程。 他主张教育应与生活结合,不论是在学校、家庭或社会中的生活实践都是教育的过程。并且,3-6岁的学前儿童以形象思维为主导。 因此基于设计语言的形态表现能够促进儿童对于设计形态的感知,设计形态表现对于促进儿童形象思维发展,以及在设计形态表象经验的认知基础上,进行创造性想象与表现能力具有助力作用。 因此,这一阶段儿童认知发展特点与水平决定了儿童设计创造力的培养应寓教育于生活,在生活中鼓励儿童探索与表达是培养儿童设计创造力与表现力的重要方法与手段。 设计的形态表现培养儿童创造力 在设计形态学中,设计的"形"主要指设计及其工作可被视觉、触觉等感官认知的设计物外在表现形式,是设计呈现的各种表征因素构成的现象,设计的形态表现是其背后诸多影响因素的外在体现,是设计"形"与"态"协调统一的形象化表达。 无论是自然形态或人造形态,设计形态表现均不是设计"原型"的简单描述与重现,而是思维层面的设计诉求、取向、认知、整合等,与实践领域的表现、手段、方式、能力等综合因素在糅合、发酵后的"重生"与"再现"。 设计的形态表现与学龄前儿童需借助具体事物形象开展思维活动的认知特征具有同一性,并且这一阶段的儿童创造想象开始发展,并由记忆表象为基本素材。 因此儿童设计创造力的培养,应注重培养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对于身边对于物体的形态观察,以及运用身边的物质材料与工具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及形态表现能力,丰富与培养儿童设计创造力。 乐高教育早期教育产品中的STEAM百变探索乐园就是基于设计形态表现培养儿童设计创造力的教育范例,在上文已详细地分析与归纳了其课程结构与形态要素对于启发与引导儿童设计创造力的助力作用。 此类建构游戏具有开放性、灵活性、趣味性的形态表现与可能性,使儿童在实际动手操作中发挥其想象力与创造力,在建构过程中通过视觉、触觉的感官体验增加设计认知,在其形态表现的认知过程与动手操作的实践过程中启发与引导儿童创造力。 设计的功能表现拓展儿童表现力 设计的功能主要体现在设计在人们日常生活实践的实用价值,对于3-6岁的学龄前儿童来说,从设计在日常生活中的实用性开展儿童设计普及教育,能够帮助儿童理解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物品被创造的价值属性与意义。 同时,设计的功能表现能够激发儿童对于设计的兴趣,从而开始探索与追问生活中物品的设计意义与功能属性的内在动机,丰富儿童的设计认知经验与生活经验,对于拓展儿童创造力及其创造力表现具有强大的推动力。 设计来源于生活,且应用于生活,基于设计的功能表现拓展儿童设计表现力,使儿童在日常生活的探索中能够体验到设计赋予功能的奇妙之处,从而获得设计启蒙。 在基于设计功能表现拓展儿童表现力时,应注重从生活化的设计活动中丰富儿童设计表达的可能性。 生活化的设计认知过程与体验往往具有更加完整的学科涵义与语境,这一阶段儿童认知主要通过观察、触摸、闻嗅等直接感官对自己周围的事物与日常生活环境展开探索,儿童的设计创造力及其表现力也都来源于自身生活经验。 基于设计功能表现的儿童设计实践活动,能够引导儿童在设计活动参与中运用设计视角观察生活、体验生活带来的感知,所产生的感知经验对于拓展儿童设计创造力及其表现力具有强大的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