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技术侦查,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等重大刑事案件。只有公安立案以后,经过市一级或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可以实施,一般每个阶段时间为三个月,到期后可继续审批。 手被监听是特工的手段,不是普遍现象。 当然→_→ 不是 手机监听和监控是非常严格的技术措施,只有在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刑事案件等时候,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由国安或者公安机关予以执行,并且有期限限制的。所以起码在咱们国家这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是普遍现象。一方面是为了保护隐私,商业秘密等各种合法利益的需要,另一方面监听一个手机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光存储就得很大数据量。 咱们经常在美剧之类的看到FBI、CIA等能够随时调用卫星、入侵手机之类的,这是艺术加工需要的,当然美国人的体制我们没有研究,也不好多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