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在施工中受伤,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结果。第一,业主与装修工人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 若业主是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且该装修公司具有符合要求的装修施工资质,装修工人由装修公司安排到业主家进行装修。 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工人与装修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与业主并无法律关系。装修工人因施工而受伤则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责任应由装修公司承担,业主无需承担。 第二,业主与装修工人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 业主与承揽人签订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承揽人具有装修资质,对于装修工人受到的损害,业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承揽人不具备相关施工资质,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承揽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但业主在选任也存在过失,亦需承担相应的次要赔偿责任。 第三,业主与装修工人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关系。 若业主是与装修工人直接签订雇佣合同,直接雇佣装修工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因此,装修工人在装修过程中遭受损害,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在面对装修工人因施工受伤的问题,选择正规装修公司或团队,或是选择无装修资质的散工,业主承担的责任差别会很大。 现实中很多散工为"抢生意",会口头或者书面承诺"如果发生风险,责任自负"等免责条款,但这类免责条款是无效的,若发生事故业主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装修中各个施工环节的安全隐患并不少,因此建议业主们在装修时应尽量选择有相应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或团队,这样在装修质量、服务等各方面都会避免不少问题。 文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 官莹 感谢这位朋友邀请。 在实践中我们也碰到过类似的事情,所以做一个回复。有以下几种情况。供参考。 1、你和正规装修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这样你基本免责。装修公司可以走保险。 2、你和没有资质的非正规装修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你和装修公司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你因为选任过失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你和私人签订了正式合同也好,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也罢,基本都要承担责任。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所以建议是:找正规的装修公司,确认装修工人是正规装修公司员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鼓励工人、装修公司、业主三方共同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在干活期间发生意外,可以减轻三方的经济负担。 我认为雇主不承担责任,和装饰签了正式合同,其中有一项就是装修时如工人操作中受伤,雇主是不负责任的,但处于人道主义,如操做时碰伤,我家里有药,还是给他手消毒后进行包扎的! 装修干活人受伤: 雇主负责理应当! 所有事情有意外: 人工医药至复康! 谢谢邀请。 这个工人如果是你临时找来的,他不属于任何装修公司,比如说给你安装吊顶的这个工人,从街边找来,可能连名字都不知道,跟他谈好了价钱,一切主辅材料都算你的,这个工人只出一个人工,把活干完了你付工钱!你们俩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 提问问道:如果这个工人出了工伤,我该负责吗? 回答是:要的!你至少要负一部分责任。在这个案件中你是雇佣人,必须要对所雇佣零散短工出的事故负责。 说一个十多年前的一个案例。临近春节前,南京XX花园有一户业主找了一个保洁大姐,打扫家里卫生,结果这个大姐在擦窗的时候,不小心从12楼摔出窗外!这位保洁大姐就如同你请的装吊顶的工人,从街边找来的,最后业主是赔偿了事主家属一大笔钱! 如果你是将装修委托外包给了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你是无责任的。这个工人受伤的责任与你无关!是由他或她的装修公司负责。装修公司是雇主,须对雇员负责! 你作为业主一点责任也没有! 再说一个类似的例子。 去年x月,X州市有一个业主,请了装修公司安装封闭阳台,结果在吊装成型的框架时,悬挂安装的电机脱落,操作吊机的工人被电机拽带出阳台、直接从23层坠落!摔在三名在一楼托型框的工友面前!! 该工人在紧急送医一小时后被判定死亡。这个事故最后经当地的安全生产部门判定:装修公司负全部责任!业主没有责任! 以这两个案例可知,雇佣工人进行危险的作业是有风险的!请朋友干活也是一样,你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应该你负责,一般负责的装修公司都会给职工上保险。不过,有一次为我家装修的工人受伤了,献血哗哗流,我首先自己开车送他去医院,他的工友陪伴。他们开始是拒绝的,当我告诉他们方便快捷时他们同意了。我本来想到医院我先付费为他做手术,但到了以后,他们的老板到了,没用我付费。我觉得农民工也不容易,能帮还是帮一把吧。 你当然应该负责。因为包工,不包料,等于是你雇佣了工人。从法律的因果关系来说,你应该要负责。 装修工人干活时受伤,应该由谁负责? 装修工人干活时受伤,应根据装修工人身份及受伤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方。 一、假如受伤工人属于装修公司员工,装修公司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由社保机构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公司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赔偿。例如甲装修公司的员工祁某在装修施工时受伤,甲公司应当负责祁某受伤后治疗,向当地人社局申请祁某工伤认定事宜,社保局作出工伤认定后,由社保局支付工伤赔偿。甲公司没有为祁某办理工伤保险的,应当支付工伤保险赔偿 二、假如受伤工人受雇于包工头,包工头应当承担装修工人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装修工人干活时受伤,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假如受伤装修工人承揽业主装修工程,在施工时受伤,业主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装修工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承担相应过失赔偿责任。业主应证明自己与受伤装修工人之间是承揽关系。 四、假如业主雇佣受伤工人装修,工人在施工时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装修工人故意造成的受伤,雇主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愿意积极回答网友提问,请关注我的头条号,欢迎评论互动,请多给我点赞。 第一次写文章,上一次的回答也是维权,还没写完,不过以后有时间一定会结尾。 今天的事情是这样子,我昨天就带孩子去的城里,按以往习惯都会在晚上吃完饭回来,今天爱人身体不适,就一点十五就往家走了。 让我妈来做的饭,刚吃没多久,就听见水流的声音,我以为水龙没关闭,没当回事,我妈跑到厨房一看,"快上楼,怎么脏水一直往下淌?"我立马跑到楼上,敲门,孩子开的门,我说你家怎么了?"想通下地热,没想到漏水了" 我就下楼了,既然她们知道了,我就回家处理啊,这么说吧,厨房里哪都淌水,是那种供暖的水(北方的人应该知道,供暖的水不会是清的,锅炉房都会往水里兑东西,怕你用它的水洗澡洗衣服,小时候我真用这水在我二姨家洗过澡),挑重点说,油烟机装油的小盒已经往外冒水了,炉灶上的锅里也都是脏水了,总之当初装修一定没装好,厨房的吊顶要是绝对的水平,水是不是就不会流下来,物理老师帮忙解答。 楼上大哥下来了,告诉我:"我和干活的不熟悉,她就是在我老婆那做过几次美容,介绍这个小伙儿来通地热的,你该怎么弄就怎么弄" 一会那个介绍人,女的,下来了,说话真的很客气,她说"真的是很不好意思,没想到会出这种事情,有什么损失我一定要赔偿。"我说:"我也知道你们不是故意的,没什么,赔偿损失就好"。女的说:"我帮你收拾吧,是我们不好"。我说:"不用啊,你们不是故意的,我自己弄就好,再说了,大概的都擦了,滴答那些也擦不完"。女的说:"我先上去干活,干完了就下来和你谈""行吧,你去吧" 我就接着在那擦,真的很傻,也没想到后面会如何发展,我没有录像,也没有留存照片,当时我就是想着赶快擦啊,家里脏了还能不管嘛? 那个干活的小伙儿还在那干活,这种人才是成大事者,他的工作就是通地热,就像外科大夫一样,没做完手术,难道他该去干点别的吗?他一直没下来。 我也没多想,一会楼上大哥下来了,看看时间大概下午四点四十了,我两个孩子还有爸妈都没吃饭呢,也没法子做,大哥和我说:"你没事上外面站着,别让她们走了啊,开门别冻着孩子",我的门一直也没开,我没想到那些比如工人跑了什么的,因为我没把人往那方面想。 总之吧,那个干活的男的下来了,问我想怎么办,那女的也在,也就是重点所在,我和他俩说:"我的油烟机是西门子的,我的碗是景德镇买的,我的锅是苏泊尔的,刀叉棍棒都是苏泊尔的,还有knd的,我的那些碗都是在麦凯乐买的,冰箱也被水淋了,电饭锅,孩子的澡盆也让我用来接水了(为啥?因为碰不够用了呗),我的筷子也是麦凯乐买的,这些东西都不能用了,我觉得让你们给新的价格确实有点不合适,但是这些东西我确实应该换啊,油烟机都进水了,会不会漏电啊,那个锅还怎么用,怎么背?"(没有广告的嫌疑,这些东西就是老百姓用的东西,我也不说它们有多好,有些也不好用,但是,好不好用我也是花钱买的啊,即使不是新的,但是我也不是要卖二手货啊,我就是想有个安全的油烟机用,有错吗?如果你们有自己的见解,觉得我不对,你们轻喷,我还是讲理的) 而且想补充一点,举个例子,碗这个东西,超市5块钱一个就可以买到,有的方便面还送你碗,但是在麦凯乐确实也有五百块一个的,我不会用500块一个的,但是我也不会用5块一个的,同理,油烟机我不能买方太,老板,但是我也不会买那些1000多的,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生活品质的,你不要说自己用5块钱的碗吃饭就没有事情,就拿5块钱的标准衡量我。我觉得不公平! 女的说你要多少钱,我说这些东西加起来,5000多,靠6000吧,别的都算了,能用的我也继续用(吊顶全是水,橱柜也直流水,冰箱,电饭锅,微波炉都属于被水淋到,但不严重,实话实说),油烟机我觉得不安全,锅也不能用了,锅里有油粘粘的那种,不知道能不能刷干净,再说我有两个小宝宝,如果你也是父母,你会用那个锅吗?我说"4500吧,我也不想占你们便宜,也可以报警,走流程,评估多少也可以",女的说:"不用那么麻烦,但是我就4000,在支付宝里,转给你先","行吧,如果油烟机和锅我这些够了,那500我也不要了","那好吧"。说完女的就要给我转钱,男的一把抢过手机,就不让,居然说出一句:"大哥,我一个活儿就挣2,300,你这些钱我赔不了,要不你报警吧。" 我说"行",我就报警了。 110来了,多了也不说,警察的主要意思就是两点:"1.这种纠纷110管不了,2.你们最好自己协商,要么找物业,要么找供暖,要么区法院" 物业,供暖就算了,中国人你也了解,他们能管事吗? 楼上大哥一直和干活的工人说:"人家说的也有道理,一句怨言也没有" 总之吧,干活的男的就是不赔,说自己年轻,没钱(他要就是很穷,我也觉得不能要,他说他是邮政储蓄的,跑不了,我家烟机没坏,坏了给他打电话,这样子他不能赔。说一千,道一万,我招谁惹谁了,我怎么了,家里被淹,活该倒霉吗,而且看穿着,他也不是穷人,既是银行的,也是周末兼职的,难道不比我事业单位赚的多?) 后来吧,也是没赔。叫他三叔来,三叔说,你去法院,法院说赔一万我就陪你一万。 当时我确实很生气,但是现在我更生楼上邻居的气,这已经是第二次把我家淹了,虽说第一次不严重,我也没要求什么,但是第二次,今天这次我觉得做的不对,其实工人干活和我有什么关系,把我家淹了也应该他们家先陪,他们觉得不合理,再找工人啊。 已经晚上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有些感慨,法院判决肯定是能修就修,可能不知道会怎么处理呢,我也担心法院的效率,也担心我的家都收拾一些了,水哗哗流的时候我也没有取证。 我不知道我做的对不对,是我太刻薄了,钱要的多吗,毕竟我是想换油烟机的,我是想换锅碗瓢盆的,我的想法错了吗?还是说这就是天灾人祸,我就得自己承担一部分的倒霉钱,到底法律是不是公平的呢?到底邻里关系应该如何处理,要是我把人家淹了,我会不会也把责任推给工人? 说说最重要的一点,有没有懂法律的,我家厨房现在能不能收拾啊?! 其实心还是挺寒的,但愿老天有眼,法律有效率,讲道理,邻里有担当,有退让。 推荐一个专门给装修公司提供装修建材的服务商 材先生—仓库式装饰建材批发商 水电、板材、涂料、油漆、五金等等一应俱全 公众号:《材先生》 (关注之后你会来感谢我) 那要看你找的增修公司是什么性质,以及你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了。 假如你和和正规的装修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发生了这样的情况,你基本上没有责任,属于钢责的。如果装修公司正规,给装修工人上了保险,装修公司可以走工伤认定的。 如果你和没有资质的非正规装修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那就要视情况,你就要和装修公司分别承担相应责任,但到时候你肯定会因为这个责任划分而打上官司。 假如你和私人签订了合同,或是都是熟人帮忙性质的没有合同也好,那么出现这个情况,你可能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具体情况,你可参照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所以,如果家里需要装修,一定要找正规的装修公司,并且要确认装修工作是和装修公司签订了劳动全员的员工。如果你还是怕发生此类情况而担心,你可以出资和装修公司给装修工作购买一个商业保险,短期的就行,给自己多一份保障,也给装修工人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