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创业的人来说,区分清楚各种企业类型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可能对后期的组织架构、税收、经营、风险都产生影响。像题目中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就有很多不同,但究竟是利还是弊,经营者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来判断。1. 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这就关系到注册时认缴资本的多少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出了问题要把自己的钱也掏出来。2. 有没有企业所得税 税收对公司的成本会产生比较大的影响。有限责任公司,交的是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要取得分红,那么需要再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投资者按照生产经营所得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虽然有限公司要多交一道税,但在具体税收计算的时候,我们应该考虑到各种税收的优惠。比如,有没有小微企业的优惠,个人独资企业有没有核定征收等等,进行具体的测算之后再做权衡。3. 经营发展 企业未来是要不断发展壮大的,有限责任的公司,更有利于今后做大做强,在招投标和融资方面也有优势;个人独资企业之前有点被过度使用,用于一些非正常经营的途径,日后可能监管还会加强。 此外,还有一些事项需要关注,比如上下游企业的情况,如果很多散户,不能提供发票,那么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的企业会对税负成本更有利。对于一人有限公司而言,股东和公司的财产是要严格划分的,每年都要编制会计报表,还要经事务所审计,不能分不清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 所以,在公司设立之初,确实需要未雨绸缪,根据实际情况,想好注册企业的类型,以及对未来发展影响。 每一种组织形式都有缺优点,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投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区别还是蛮大的。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第一、承担的法律风险不同 单独是企业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安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承担有些责任也是前提的,那就是出资人必须证明公司的资金与个人的资金等方面是完全分开的,不能混用。 第二、组织形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有其他股东要入股,可以申请变成多人有限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想变成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经过审计、清产核资等程序并进行改制才可以完成,手续相对复杂。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规范性要求比较高,比如税务规范、财务记账等。 第三、税负不一样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如果分红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采用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个人独资企业规范性较差,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较低。 事实上,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风险还是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如果这一点控制好,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企业经营灵活,税负较低,在创业前期还是比较受欢迎的。当企业的业务经营规模较大时,再考虑转型所以有限公司也不失为一种策略。 希望对你有用。 题主的大标题和具体描述有冲突的地方,依题主具体描述所形容的,应该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依题主大标题所说的,应该是个人独资企业,在正式的法律用语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着天差万别,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法人主体,享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是企业,为非法人主体,不具有非法人资格,因此尽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看起来好像都是"1",但其实两者的投资主体并不相同。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包括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就只能是自然人,不得是法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名,可以知道这家公司的所有股权/股份均归属于一个股东,这个主体可以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法人。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举例,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为众人所知悉的有国有独资企业,以前被称作全民所有制企业,字面意思理解,就是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而关于一个自然人作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编也确实看得比较少,就不在此献丑瞎说了。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般合伙企业在组织架构、人员构成以及有关税收方面均存在差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般公司相比也存在差异。但题主既然是想要设立这么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那题主必须首先知晓他作为投资者具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题主将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将以个人所有资产为限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另外,如果投资者的家庭财产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财产发生混同,投资者将以家庭财产为限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这一点一定要谨记! (评论员:路人甲) 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同。 根据题主的描述,是咨询以个人的名义,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与家庭其他成员共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两者的区别在什么地方?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同。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相互独立,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但题主的配图,是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两者的区别还是挺大的。 个人独资企业非独立法人,因此,出资人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出资人需要就企业的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经营规模一般不大,从业人员少,不具备建账核算条件,因此,个人所得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征收率一般在2%以下。 个人独资企业这种形式,适合于经营风险不大、风险可控的行业。因此,不少影视明星和网红,最喜欢成立个人工作室这种形式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利用核定征收的税收政策,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到底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出资人更为有利,这需要结合准备从事的行业、预计经营规模、风险大小等因素来确定,不可一概而论。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来说,和个人独资企业最像的是一人制有限公司。两者相似的地方是都是一个投资人,只不过一人制有限公司叫做股东,个人独资企业叫做投资人。和投资人的关系 既然是有限公司,股东承担的就是有限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责任限额。同时也是因为这种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为了防止有人滥用这种制度,每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而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就像一个人的影子一样,只不过是个影像,而一人制有限公司则是老子和儿子的关系,虽然有关系,但是互相独立。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一人制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如果公司涉及法律事务,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跟自然人一样,在法律上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涉及法律问题,只能以投资人个人名义起诉,企业本身无民事权利。税务上的区别 从税务上讲,有限公司缴纳的税种和个人独资企业基本相同,增值税,附加税等税种只要选择的纳税人身份一样,计税方式基本相同。就是在所得税上,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缴纳完毕企业所得税后,对股东进行分红,股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一人有限公司的利润要想进入股东的腰包,需要扣两次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在这方面就很有优势了,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后利润可以直接给股东,等于节省了一层税收。 一人制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各有利弊,如果是在企业创业的前期,个人独资企业是比较有优势的。如果在后期,企业做大了,需要吸收投资人进来,可以再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在节税上还是比有限公司的优势大一些的。 有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 2种。 如果都开通一般纳税人。有2个区别。都是财务上的。第一,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第二,有限公司需要做公司制财务报表,相对要复杂要正规。 个人觉得,企业做大、做强、做久和企业的组织形式没有什么关系,上市公司也有破产的,不识字的陶华碧也能把企业做的人尽皆知。主要是和企业的业务、管理、包括文化等有关系。 不同的企业组织模式有着不同法律约束和法律支持,同样适用着不同的创业群体,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他们和其他企业组织形式一样,都有自己的各自的生存之道,没有哪个更好,只有哪个合适。 这几天在头条经常看到一个人在说律师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用来节税,我们先从税务角度说说如何节税吧,然后再讲讲其他方面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不用公司交完税后分红到个人还要交一道税。要不公司的钱始终是公司的,再多个人也花不着。 其次,说说个人独资还有那些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所以如何把业务做好才是王道,最后祝生意兴隆! 估计你说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你的陈述,一人独资企业和一人独资公司都提及,通过陈述内容的判断,估计你大概率是想成立一家股东只有一个且为一个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一个自然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先说利处 1、在这种情况下,你完全控制了公司,只要你不违法,公司你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股东仅你一人,你一人就掌握了股东会,少了其他股东掣肘的烦恼;董事仅你一人,又是执行董事,你一人就控制了整个董事会,没有其他董事与你不同意见;监事估计也是你找的人,监事大多是个形式,也影响不了你。 2、股东对公司的最大义务就是出资,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以认缴的投资额为限。如果个人已尽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时,不会再向股东追偿。当然,不会再向股东追偿有两个条件,股东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不混同,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没有进行担保或保证等。 二、再说弊处。当然,有些弊处,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1、需要进行年度外部审计。公司法规定一人独资公司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如果是两个股东的非其他法律或行业要求,则不需要进行年度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不能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对公司债务有连带责任的可能。如果股东为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即个人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傻傻分不清楚,该自然人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上市。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应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的股东为2人。如果想改为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是办不了的。 5、股东为一个自然人的一人有限公司,规模很难做大。这个就不解释了。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转为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既然陈述中提及了个人独资企业,个人还想赘述几个与一人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投资者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缴纳经营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缴纳工资薪金或分红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4、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有被核定征收的可能。如果这样,可能降低税负。 5、个人独资企业的款项入账后,可以直接转到投资者个人账户,不需要像一人有限公司复杂的账务处理。 6、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增加投资人,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就设问而言,回答此问应当分析个人独资企业;就设问项下表达的含义而言,回答此问应当分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回答此问首先需要分析两种企业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事实上就是个体工商户的另一种企业形式,因此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法出台的背景是,计划经济时代个体工商户用工受到限制,即通常情况下,个体工商户的用工为8人以下,为了解决用工问题,出台了个人独资企业法。 企业法人最为显著的特征为投资有限,而收益有限;非企业法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其特征为设立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就破产意义而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破产后,投资人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仍要承担无限责任,但债权人自独资企业解散后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无论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最为有利的方面,决策简单,可以有效应对市场变化,投资人投资、经营不需要与他人商量而自己作出决定。两类不同性质的企业还有其他"利",例如,投资人使用、占有企业资金不构成违法犯罪等,但两类企业的"弊"不是明显存在,主要如下: 自然人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不能再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亦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直接变更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方面与人格混同方面也有着特别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需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倘若未经审计,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可能就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从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如果这个独资公司对外负有债务,那么当债权人起诉的时候可以把股东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其他公司则不存在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