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勤人员聘用为单位副科长,退休以后什么待遇?由于聘用为副科长以后,工资待遇相对提高,缴费基数也会提高,养老金待遇也就随之提高,政治上享受副科级退休干部的待遇。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原来在单位作为工勤人员,后来聘用为单位副科长,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举措,只要是人才,不管你在什么单位,都有脱颖而出的机会,这是应当恭喜你的。聘为副科长后,按照单位的规定,就要享受单位副科级干部的工资待遇和政治待遇,工资待遇提高以后,自己每月社保的缴费基数就会相对提高,这对增加以后的养老金待遇是非常重要的。 自从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社保缴费体系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来作为缴费基数。以前由于属于工勤人员,工资待遇不是很高,所以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来缴纳的;提升为副科长以后,无论是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都有大幅度的提升,所以社保缴费的基数也比之前要高,缴费基数的提高,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也会提高。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人员,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和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除了退休前一年度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外,晋升为副科长以后,平均指数化缴费工资也会增长,因此基础养老金也会增长;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由于聘为副科长以后,缴费基数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累积余额也比原来有所增长,所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增加。 总之,副科长退休与一般的工勤人员相比,由于个人工资待遇的提高,缴费基数也在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也会相应的提高。此外在政治上,退休后还要享受副科级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这种待遇目前来讲,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基本上只是一种象征性的。 企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已经不存在了,工勤人员单位聘用为副科长,应该是管理岗位员工;如果该企事业单位仍保有行政级别的话,副科级自然有效,享有相应的待遇。 一、1992年,企业进行劳动人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干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来视同干部身份的是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员工,工人身份为工人岗位员工。 2009年,事业单位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人事管理也完成"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干部身份转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身份转为工勤岗位。 至此,企事业单位干部身份成为历史,不复存在。 二、企事业单位员工的岗位认定。 (一)国家政策:员工的岗位如何确定,国家政策原则上规定,以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为准。 (二)地方政策:各地对员工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认定,有些地方政策性的补充规定,多是设置一些岗位变动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制、岗位变动后需达到规定年限认定限制等,不尽相同。 三、涉及到退休年龄问题,以退休年龄到达时,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岗位为准。 依此,认定企业员工岗位,同时既认定退休年龄! 四、退休待遇:2014年10月,养老金计发办法并轨,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同一标准,都是以参保年限、养老保险缴费额决定养老金计发额。 其他待遇,企事业单位自定。 仅供参考。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谢谢邀请! 原工勤人员聘用为单位副科长退休以后是什么待遇?首先要看是哪种性质的单位,是国企还是集体性质的,还是事业单位还是国家机关单位,这些不交待清楚不好解答,但有一条可以保证,那就是自被聘为单位的副科长以后,无论是在哪个性质的单位,一是副科长的身份仍在,即使退休了,仍享受副科长的政治职务的退休待遇不变;二是自被聘为副科长后,其社保等由其单位办理了,副科长职位的退休金一分不少的。 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就可以消除计划经济时代延续到现在的干部和工人身份的区别。对于所有人来讲,包括工勤人员,岗位竞聘都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完全凭自己的能力竞争。竞聘到哪个岗位,就执行哪个岗位的人员身份、工资待遇、职级晋升、退休养老等政策,个人身份的限制基本全部消失。 工勤人员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执行职称工资待遇,按职称道路晋升,提高自己;在管理岗位竞聘成功,执行的是管理人员的职级工资待遇,同样按干部身份晋升、退休、养老等。例如工人身份的女职工,竞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其退休年龄按干部对待,55岁才能退休。 在竞聘岗位干满一定年限后,其退休就按岗位对应的身份和级别退休,享受该岗位对应的人员身份应该享受的养老政策。不会再像职级并行人员一样,恢复原有的待遇和身份、级别。 这个问题应分N种况进行分析,如果是行政单位,工勤人员是不可能聘为付科长的,因为工勤人员有自己的晋升系列,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并按不同职称拿工资。 如是事业单位工勤聘为付科长,如中学,医院哪个付科长是和工资没半毛关系,只是算个中层领导,名称好听点,还是按工勤系列级别拿工资。 如果是事业单位处级下的科室付科长,哪就相当于八级职员,按八级职员系例工资晋升,享受付科长相应的待遇。当然目前退休金和在职工资挂钩,交待多,当然退休后工资就高于一般职员。 如果是国企或地方企业,根本不存在身份问题,聘任付科长,就享受付科长的工资待遇,国企即使是科级单位以下的付科长,和一般员工工资差别是蛮多的。当然退休时,退休金也同样增长。 我的分析是否有道理,请网友指正。 原工勤人员聘用为单位副科长退休以后什么待遇?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聘任制后,管理、专技、工勤人员岗职可以互聘,工勤人员可聘到管理岗工作,聘为副科长后,如果是副科级,工资待遇和退休后养老金待遇相当于工勤人员高级工到技师待遇之间,专技人员不到中级10级。也就是说提了副科长比中级10级工资要低。有些单位专技中级提了副局长(副科)之后,仍然拿中级专技工资,为什么呢?因为副科工资没有专技中级高。工勤人员技师工资相当于专技中级,相当于管理正科。退休后养老金也基本上是这个水平。 工勤人员除了在职务上晋升外(职务晋升很难),也可以从技能级别上去发展,晋升到技师相当正科,晋升到高级技师相当于副处。因此在单位聘用到副科长退休后的待遇和工勤岗高级工待遇不会高到哪里去,比技师可能还低些。不过聘为副科长在职工作时名声好听些,权力相对大些而已。 题主给出的问题从文字上看,这是一名事业单位的人。因为聘用制和工勤人员的语言环境都是事业单位的用语。 工勤人员聘用为副科长,退休以后仍然在原单位享受副科级别的待遇。只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退休在副科级干部岗位上。 二是尚未实行养老保险。 如果已加入了养老保险,社保处只按照其交费年限和标准发养老金。而单位则按照副科级核发其他规定的福利待遇。如文明奖,住房补贴,物业补贴等。 关系户而已,工勤人员既不是事业编也不是公务员,不可能任副科级别的领导的。 工人身份晋升到副科级,能够享受副科级干部的相关待遇。干部身份并在行政编制内的人员,在职时由于未能晋级至副科,退休后却不能被当作退休公务员对待。 难怪人们千方百计想尽各种办法争取"进步",其原因可能就在于此吧!? 如果是政府单位或者局办的副科长,那肯定涨,但如果只是单位内部任命的科室副科长,比如医院内部医务科科长,那是没什么用的,还是得按照他工勤岗的专业技术职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