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员工人均年薪超过30万,到底合不合理,是否该对员工限薪?
这个企业不亏损有赢利,员工拿高年薪理所当然,拿得心安理得。当这个企业亏损或年年亏损,就另当别论,企业上下拿高年薪就是贪污盗窃,集体犯罪。
三十万多吗?你是不是有红眼病?那些国企的老总动不动就百万几百万的年薪,怎么没有见到你这样说高了?老百姓拿了三十万你就喊高了!你什么用心?见不得老百姓吃点肉?你这总人,世界上少点为好!有本事你让国企老总们降薪少拿点,你牛逼!
我想问一下,茅台酒厂是国有企业不??
合理,只要不是贪腐侵占行为,踏踏实实地发给员工很合理,但不能是高管上亿元工人2、3千的平均。
茅台员工的年薪超过30万合不合理,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企业效益达到了,茅台员工,年薪超过30万合不合理,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如果企业效益达到一定的考核要求,那么,职工员工得到这份福利是可以的,符合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不应成为红眼病。但是,太高就会影响人们的积极性,超出了社会公众反响的程度,如联想的高管天价亿元年薪,还有超上千万的年薪,这对社会都是危害。一定要从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发,因为我们国家还不富裕,虽然才刚刚脱贫,还有不少的人还并不富裕,并不是说我们现在可以大富大贵了,就可以多发钱了,好象不多发点钱就不是社会主义了。应该将多余盈利的钱进行企业公共积累,实行丰年补欠年平衡办法,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是有意义的。否则,会造成社会上的不稳定的情绪,社会公众的逆反心理。这对我们走共同富裕之路是有危害的。
人均工资,不是工人人均工资,如果茅台老总也像联想高层那样年薪都是按亿计算,均到工人头上,年薪几十万也不稀奇,一个总的年薪就可以摊给3,400个工人,年薪三十多万。
合情合理,人性通达,在这样的企业里才有尊严。对员工限薪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人才会想的出来。
不合理。虚高的价格,暴利的勾兑洒才是高薪的主因。政府应立法,严禁暴利盘剥。
企业有盈利,员工收入高,这是好事啊。一方面说明老板经营有方,另一方面说明老板大度。多数老板都是把钱往自己家里拿,拿几十个小目标也不嫌多。哪里舍得让企业员工得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