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如遇到拆迁,被拆迁者应该知道啥?这个问题,我的观点如下: 第一,首先被拆迁者应该知道,这是不是当地政府及村委会或居委会支持的行为。 第二,其次,被拆迁者应该知道,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核心的就是包括: A,把你房子拆了,怎么个方式赔给你,是纯现金赔给你?还是既有现金,又有房子赔给你? B,入户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测量评估,是不是叫第三方测量评估单位,按当地政府最新补偿标准来赔偿? C,临时过渡是如何过渡?是临时有地方集中安置?还是叫你自己到外面租房,按《拆迁协议》规定标准补租金? D,了解安置房分配方案。 E,大概什么时候开始拆?什么时候开始建?什么时候建成?建成后除了安置房,还有哪些配套的生活设施? F,安置房建成以后,分配到拆迁户,能不能办《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 以前称拆迁,现在称征收。说法改了,做法也有变化。最大的变化是政策的刚性更强,程序更严,措施更实,更强调依法办事、信息公开、惠及群众。遇到被征收,无疑是好事,自然要把握好机会,使自己居住环境或是生活条件有所改善。 熟悉政策程序,凡事心中有数 现在,法律愈来愈健全,大家依法办事的观念愈来愈强。既然是被征收人,就应对征收政策有所了解,对相关信息有疑问、或是不明白要及时搞清楚。要了解征收工作的大致过程,了解评估公司和评估价是如何产生的,特别是要熟悉征收补偿办法、熟悉房源的基本情况,为自己作出合适的选择做好准备。此外,还要熟悉政府部门为鼓励群众支持征收而出台的惠民措施、奖励办法,等等。 权衡个人需求,明智做出选择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当您面临征收时,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指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人以货币形式进行的补偿。货币补偿的优点就是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一次性解决问题,减少后续纠纷;可以让被征收人自主、灵活使用补偿款,譬如按自己的意愿购房,等等。 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与被征收房屋按照当地征收政策进行调换。选择产权调换,可以享受到征收部门提供房源的优惠价格,房屋的升值空间较大,但被征收人只能从所提供的房源中选择,签订补偿协议时可能看不到现房,房屋交付时间可能较长。 这两种办法,照顾了被征收人的不同需求。被征收人务必要把握好个人家庭的实际需要,仔细权衡,反复掂量。但无论选择哪种补偿方式,最后得到的肯定远远高于房屋的实际价值。 积极支持配合,争取最大利益 房屋征收多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多会随着征收进程出台一些惠民政策。为争取大家的配合支持,奖励数额会按阶段逐渐降低;提供的房源,也是按"先搬家先选房"的原则供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按搬迁顺序选择。支持政府征收,才能最大限度地享受惠民政策,实现利益最大化。 少数人为多得到补偿或达到其它目的,造谣生事,无事生非。在当前这样一个法制逐渐健全的社会里,补偿一元一分都要有凭有据。那些人心不足蛇吞象、幻想一夜暴富提出超出政策外补偿要求的被征收户,如不急时醒悟,必将害人害己!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政策是一地一策,政策的制定不能违背法律,也就是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所以要以法律为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其次要知道拆迁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征收部门)。与其它任何组织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再次就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补偿问题。中国的土地就两种,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分别适用的法律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依据这两部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征收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征收有三种补偿方式。一,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二,安置房安置。三,货币补偿。前两种为产权调换方式。余下的就是法定原则了。第一条就是尊重被征收人意愿,自由选择补偿方式,强制选择补偿方式是违法的。第二条是拆迁征收以改善居住条件,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就是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证)登记的面积越拆越大,越拆越好。第三条是无论那种补偿方式都要执行"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原则。单一货币补偿,因不服从征收补偿决定,漫天要价,防碍征收工作进行,会被法院判决司法强拆的。产权调换是不能司法强拆的。认真学习法律,依法维权。弘扬法律精神,支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你好,拆迁人首先应该懂法,在懂法的基础上才可以去和被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 拆迁只有协议,没有所谓的强制,目前社会上所谓的强制措施都是社会进步中的不和谐产物,而且好多都是因为政府内的部分领导乃至实施者的法律意识淡薄所导致。 所以,建议不是要了解被拆迁人哪些状况,而是了解拆迁人应该掌握什么样的法律知识和必须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公仆的身份为广大老百姓办事。 如遇到拆迁:拆迁条件成熟。拆迁执行拆迁工作的! 被拆迁者应该知道啥:该你知道的,有公告。不该你知道的别问了,问了也没用。 安心发家致富,挣钱! 图片来源于网络 您好,在拆迁开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包括最初与拆迁方或政府征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接触和协商谈判时如何保持冷静镇定,对方给出的补偿条件不合理时不卑不亢有理有据地拒绝并能够条理清晰地提出自己的诉求,拆迁维权遇到瓶颈时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等等,避免在拆迁过程中因为心理上的脆弱致使自己出现过激行为,造成不利于自己的后果。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接受补偿安置的对象都是房屋土地的所有权(或用益权)人,证明自己对被征收的土地房屋的权利,是被拆迁人一定要做好的自主性准备。对于年代较近、证件保存完好的,被拆迁人要将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找出,并通过复印、扫描、拍照摄像等方式留存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对于房屋土地本身,被拆迁人也要做好拍照录像工作,证明拆迁开始前房屋土地的四至、状况等重要信息。 拆迁工作都是秘密进行的!等他们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好了才通知你,打的是袭击战,突击战,强拆战,偷拆战,使人们防不胜防。 从征收部门发布征收预告起,被征收人要注意的事情就很多了。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重点。挑几个和楼主、大家分享。 1.公告决定张贴 被征收人要注意审核这个是征收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还是说是开发商的商业游戏,如果真的是行政征收行为,要看看这个征收有没有具备完整的文件,一般来说征收的手续和流程是非常负责的,征收部门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常常干一些缩水工程,没有文件,如果你觉得不想拆,拆的补偿不合理,可以从这些地方找违法点 2、安置补偿协议协商签订时候 千万不要签空白协议!!! 此外,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各种文件资料要么撕掉损毁,要么不看内容就签字,这些都是非常危险的。白纸黑字,在法庭上你都没有辩驳的空间。还有,很多人现在一遇到拆迁不合理,就去闹、去信访,就闹事而言吧,轻则行政拘留,重则刑事诉讼,何必呢?还有信访,现在去信访人家就踢皮球,根本处理不了这样的事情,而且最高院之前的案例出现过信访了以后没法诉讼了。你说,最后这得多冤啊 利用好法律,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才是最理想的。其实很多时候你还没去告他,她看见你这一系列猛如虎的操作,就知道你不是好欺负的,就和你好好协商,妥善补偿了。 您好,如遇到拆迁问题您需要知道: 1、首先拆迁主体。拆迁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土地征收涉及到征收拆迁安置,一类为行政处罚。无论哪一种村委会都无权直接要求拆迁,但可由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委托其实施拆除。不同的主体给予您的相关文件不同。 2、拆迁性质。土地征收拆迁分为两种,纯商业性的,双方平等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不拆迁。如果是公益性的,没有办法拒绝,但是也有权要求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3、送达文件:土地征收拆迁在拆迁前应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署前要仔细阅读其中内容,协议中会涉及到拆迁项目、拆迁方、被拆方的补偿方式等等,如补偿方案低于您的预期或认为不符合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诉或诉讼等维权方法维护自身权益,万不可一时冲动做出毁坏协议等行为。点击头像关注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头条号,获取更多征地拆迁相关知识,如需咨询,点击头条号首页,首页底部可以咨询。 (京平-胡) 您好,遇上拆迁时,被征收人是有权知道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征收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之类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