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这样做才能做证据
社交媒体越来越多人因为聊天记录的曝光而栽了道。当你在吃明星、网红的各种瓜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他们经常都是甩出各种聊天记录来作为证据?
诚然,微信已经成为我们的主要通讯工具之一,无论是社交还是经营生意,如熟人间的借贷、货款收取,常常通过微信来完成。
对于我们做生意,有许多情况下,并不是我们企业主自主去谈细节合作等方案,而是通过企业员工或中高层人员去谈细节合作,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有了纠纷,微信聊天记录可不可以在对簿公堂时作为证据呢?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5大类各种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答案是可以。 在互联网时代,电子证据在司法实务中使用的越来越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也可以作为呈堂证供。
有些人以为聊天记录截图就行,其实这是错误的, 截图的聊天记录仅仅靠双方的头像和备注无法证明双方身份,因为头像和备注都可以随时更换,更不用说如今还可以通过软件生成聊天记录了。
今天,民安跟大家科普一下微信聊天记录的正确取证方法~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以下几种:
文字微信记录
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
图片微信记录
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
语音微信记录
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
视频微信记录
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
网络链接记录
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发送的网络链接。(内容具有不确定性,一般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支付转账信息
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
微信证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1. 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 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 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 借助微信号,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确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 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 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微信证据保全时需注意
1. 图片
一定要将图片与其他记录整体进行公证,不建议单独对图片进行保全公证。
2. 视频
视频具有直观反映事实的作用,通常使用者自行拍摄的视频更有证明力,转载或者制作的视频因为不知道原始出处或者有后期编辑的痕迹,通常证明力不如自行拍摄的视频。
3. 语音
微信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保存原始记录; 内容须客观、真实、连贯;微信语音中记载的内容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
4. 文件及网络链接
通过微信传输的文件如果不及时保存会失效,还有一些网络链接等,在保全时除上述步骤外,还要保全打开后的文本文件或网络链接内容。
5. 转账记录
微信发生金钱往来时,第一要注意明确对方身份,第二要明确用途,备注时注明转账用途;第三要保留好原始记录。
还有一点,可以时常备份一份聊天记录!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向法院申请调取微信证据。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由于采用"点对点"和"加密"技术传输,故无法提供用户的聊天数据,法院无法调取。
现在大家应该都明白了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重要性了,千万不要随意清理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注意,截图和经过马赛克、删减、剪辑的聊天记录是不被法庭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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