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事件处处病态
01
吴亦凡事件,朝阳警方迅速做了一个阶段性的公告,速度和效率相当高。做一个未必恰当的比较,远快于之前的鲍毓明案件。
多少说明了,所谓的"资本",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神通广大。
其实娱乐圈是最不值钱的一个圈,仅仅是吆喝大而已。也许明星赚了很多钱,但企业都是亏的,而且无论是人、团队还是作品,乃至平台,都没有不可替代性。
所谓资本裹挟司法机关包庇吴亦凡,这种可能性很小。
警方的公告大概可以分成三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吴亦凡确实和都美竹存在关系,这个关系警方没有定性。关于吴亦凡受到的其他指控,"选妃"、"用药"等问题,警方表示会继续查。客观来说,就这个事件来说,事情已经隔的比较久了,估计很难还原出太过细节的东西,但也不代表不能查出其他问题;
第二个部分,都美竹确实有意识地和另外一个女生和一位男性写手(目前关于这个写手,也有很多说法,暂时先不去多说 ),部分制造了一次公共事件,警方用了"想提升网络知名度 "这个描述,很谨慎,应该来自于证词或通讯记录一类,不然不太可能随便用;
第三部分,所谓案中案、电影也编不出那么精彩的故事,是一位初中文化的青年,以冒充的身份,周游于吴亦凡与都美竹两头,诈骗金钱;
说句题外话,我觉得警方的公告写得很有水平,用词克制,逻辑清晰,也比较客观,尽量使用中性的词语。
很多政府的新媒体部门,在各种新媒体思维之外,还能用词克制,尽量中性客观,那么会好很多。
02
警方依然在查,从一般常识出发,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其实不太经得起细查。
我听说,吴亦凡在圈内,私生活风评并不太好。所以吴亦凡在法律层面,依然面临较高风险。
但即使在法律方面可以过关,陷入如此之大的丑闻后,吴亦凡作为一个偶像明星的身份是不太可能恢复了。尽管还有粉丝发表不离不弃言论表忠心。
但作为一个有商业价值的明星的吴亦凡,已经死亡了。
其实假设一下,如果吴亦凡是一个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士,也许他在法律上过关以后,也许还可以低调继续自己的事业。正如我们经常听说的,很多经历过私生活丑闻的人,依然可以继续留在职场,如果工作成绩出色,甚至能够继续晋升等。
但明星不行,特别是这个时代的明星,因为互联网的存在,他们拥有的粉丝和被追捧,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而新的商业模式如粉丝经济等,让他们的商业影响力也超越了以往任何时代。
这种影响力远远超越他们的专业才艺,来源于粉丝的喜爱和氪金。
这种无理性的喜爱,因为世界上有很多类似的东西,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我也可以接受,但可能无法认同。
而一夜之间,甚至在很多事情还没有坐实的情况下,吴亦凡不但社死,而且遭遇全网一边倒的嘲弄与谩骂,很多的谩骂让人感到一种强烈的恨意。
而且这种一边倒,就好像全世界早就苦吴亦凡久矣,就等着他今天倒台。
过去那种无理性的爱让我不适,现在这种一拥而上的恨,也让人觉得有点不适。
群体性强烈的爱与恨,某种程度上,本身就是一种病态。
简单来说,假设没有这件事的爆发,吴亦凡就那么好吗?明明有那么多争议,那么多传闻,那么多关于他专业能力的质疑,就值得那么多男女疯狂地爱他吗?
而发生了以后,吴亦凡又坏到那个地步吗?坏到那么伤天害理,似乎他杀人放火毁坝传毒,坏到那么多的人恨不得生剥其肉?
我们不断在娱乐圈,在网红里,在一切名流圈里,看到这样的情况:
当没有事发生的时候,你做的一切,都那么好,那么棒、那么伟大,就是大哥、就是爸爸;当发生一件大事以后,他做的一切,过去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罪,都是邪恶。
所以这是不病态吗?
对不起,可能我讨厌流量的爱,也讨厌流量的恨。
03
这件事还有很多让我觉得病态之处。
三表写过一篇《涌向吴亦凡的荡男羞辱》,大概就是觉得,吴亦凡坐实了法律上的罪,当然应该受到惩罚,但为什么要对他进行和性有关的人格羞辱呢?
例如各种玩梗
我们都知道,这个社会,对女性有很多下流羞辱性的用词。熟人之间谈笑可不可以用,我不知道,但确实绝不应该见诸公共表达。
陈冠希事件的时候,因为有所谓大量的视频,所以坊间也充斥着对当事女星的身体描述,这种你当然无法制止,但当时至少不是一个舆论场概念。当然,当时的舆论和现在也不同。
所以,如果以同等标准,对女性不可以,对男性似乎也不应该。
而这次,我看到了一场关于牙签的狂欢。个人、媒体、热搜……这些也没什么。甚至一些官方色彩或公共机构的媒体都加入到狂欢当中。
这种狂欢是基于正义感?是基于对女性的同情或对社会陋俗的鄙薄吗?
我觉得是谈不上,只是为了娱乐,依然是一种狂欢。
我看到有一些人举例,说外国媒体对这件事有很多指向严重的标题,甚至指出强奸等。这是对的,而另一方面,那些被举例的媒体,特别是那些严肃媒体,是不可能去突出牙签这种概念的。
其实最简单反问一下,今天吴亦凡和都美竹性别互调,如果写所谓檄文是男性,然后也使用这种生理方面的用词,舆论又陷入一场狂欢,这可以接受吗?
所以我觉得还是病态的。
我完全理解,很多人认为,男性羞辱女性几千年了,现在女性反羞辱男性一点根本不算什么。
是的,如果从以牙还牙的角度,可以这么理解,那就是以牙还牙。
但这不是正义。
正义是抵制或者废除这种基于性器官人格羞辱。
所以,如果大家认为自己关注事件是基于社会正义,那这种狂欢,就是一种病态。
04
以上针对的是牙签狂欢,不是都美竹本人。
我对她本人没有定性看法。
我觉得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在一年里的不同时间都会有不同想法。
即使警方能够确认,都美竹想红,也不代表她没有在和吴亦凡的关系里受到非法或有违公序良俗的伤害,更不代表吴亦凡没有错。想红与侵害与否,并没有直接关系。是两个范畴的事。
但对关于她的檄文的追捧,我是有看法的。
都美竹的檄文,被很多人赞不绝口,认为写得很棒。即使后来被证明,是一位男性写手代笔,但很多支持者认为,只是加工而已,甚至是一种正义。
是的,檄文很厉害,充满了力量,或者说,煽动性。
但正是这种力量,恰恰让我觉得有问题。
就举一处,文中指吴亦凡是加拿大人,希望他滚出中国,不配打国产新冠疫苗。
这是一句所谓金句。
但假设这桩丑闻是发生在美国,一方是中国人一方是美国人,恰好受害者是一个美国人,同样还是一个深受阴谋论影响的美国人。
她如果写下类似的言论,希望这个中国人滚出美国,同时你没有资格打辉瑞疫苗,因为病毒是你们带来的……
这样的言论,是可接受的吗?
如果不可接受,那么追捧【这样的力量】,难道不是一种病态吗?
类似奇怪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我每个月零花钱10万,资本威胁等……充满了互联网流行的各式G点。
以上绝不是对一个"受害者"咬文嚼字,我只是针对这种【对力量的追捧】。
这件事还有很多病态的地方。比如一个事件里,在警方介入之前,几乎所有当事方都在一定程度上撒谎(包括吴亦凡 ),还有神奇的通吃双方的初中学历骗子等。
几乎在吴亦凡事件爆发的前一天,网络上有一个传得很广的热点,说杭州一位女生发现有人敲门,未开后敲门者又去敲另外的门,然后残忍杀害另外开门的女生。
这件可怕的事全网疯转。
最后警方发现这是一个编造出来的故事。
人类自古以来,都不乏大大小小的骗子。但另一方面,全社会对各种阴谋论、稀奇煽动性内容的追逐和热爱,才是各种大神级骗子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也是警方不断抓骗子抓造谣,骗子和谣言继续层出不穷的另一种原因。
一个社会不可能杜绝假新闻和谎言,关键是你信什么?乐意信什么?
最后,
关于吴亦凡,在被披露的事实里,没有让人觉得他有哪个地方值得一点肯定。
从法律角度来说,吴亦凡要无伤过关难度不小,从商业价值来说,他基本归零,这些我没有什么质疑。
但我讨厌网络暴力、讨厌谎言,更讨厌煽动的力量,就是这么简单。
这个事件里掺杂的太多元素,这些元素不会让这个社会风气变得更好,更不可能改变那些本质的陋习,仅仅会让事情变得谨慎、隐秘,或者说狡猾而已。
甚至只是在不断循环。
很快,人们又会拥有新的偶像,以及惊现新的罪无可赦之人。
这种循环,历史上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