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BA又上热搜了。 只不过,跟之前因为精彩的比赛而火出圈不同,这次,CUBA八进四的赛制引起了广泛争议。 先来简单回溯争议的起源:矿大与北大进行两场主客场比赛,两场比赛总分更多的球队就能晋级四强。第一场矿大赢了5分,第二场矿大只需要净负分小于5分即可晋级。 但关键在于,CUBA赛制规定,这两场比赛每场都必须决出胜负,常规时间打平之后一定要打加时赛。而第二场,北大最后时刻通过故意罚丢将比赛拖进了加时,最终在加时赛净胜10分,两场比赛总计净胜5分,最终晋级。 这场比赛的争议点在于:在FIBA的规则下,第二场常规时间打完,矿大两场比赛的总得分是高于北大5分的。此时矿大已经符合晋级标准,比赛又何必要打加时呢? 但其实关注CUBA的球迷就会知道,CUBA的赛制规则并不完全与FIBA相同。除了这次主客场淘汰制,此前CUBA也进行过双败淘汰制等规则创新。因此,拿FIBA的规则质疑CUBA的执行,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而且,FIBA的规则,也并非完全避免了加时赛的存在。FIBA规定:如果在第2场比赛结束时,两队两场比赛得分的总和相等,比赛有必要再继续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打破平局。 因此,通过加时赛续命的情况,在FIBA和CUBA的规则下都可能出现,只不过触发条件不同。相比之下,CUBA给两场比赛都提供了加时赛的可能性,更符合球迷对单场比赛激烈程度和观赏性的需求。 FIBA和CUBA对于主客场制的规则,很难说哪个更好。但至少,赛制的创新为比赛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此外,这些新规则在执行之前,也都受到了各支参赛球队的认可。CUBA官方社媒在解读规则的同时,也在评论区确认了这个细节。如果对规则有异议,大可在比赛之前提出异议。在这个过程中,赛事方的疏漏或许在于没有把规则普及到位。除了要让两队的球员教练都明确赛制下的各种可能性,也需要适当地面向球迷宣传规则的创新部分。 但无论宣传有没有到位,还是那句话:竞技体育,既然制定了规则,就要严格执行。如果最终的结果引起了争议,可以在未来对规则继续优化,而非质疑对既有规则的执行。 此前,CBA评选MVP候选人的风波也是如此。联赛最优秀的球员之一郭艾伦无缘MVP候选名单,确实可惜,但从执行规则的角度看,却也没毛病。 还有一个焦点问题:既然北大可以故意罚球不进,那矿大为何不能故意朝自家球馆投进乌龙球,让比赛在常规时间以小于5分的分差结束? 在各大社交媒体的评论区里,不少网友都用这样的思路为矿大打抱不平。但这样的思路,其实是混淆了"故意投篮不中"和"故意投乌龙球"的性质。 前者,各联赛和FIBA在规则上都是允许的,也常见于比赛决胜关头的战术执行。比如,时间所剩不多,落后3分的球队执行一次罚球,罚球手通常会故意罚球不中,然后落后方拼抢篮板,争取投进三分。姚明当年就在NBA用过这招。 而后者,是基础规则明确禁止的:如果队员故意将球投入本方篮筐,这是违例,中篮不计得分。 回到CUBA这场八进四的比赛,北大对关键罚球的执行,跟姚明当年故意罚球不中,性质并无差异。而如果矿大故意投乌龙球,就会是纯粹的违例。 理清了上述规则细节,就不难理解这件事的逻辑: 赛前接受的规则,赛中就要严格执行。按规矩打比赛,不但不丢人,反而是职业素养的体现。团队比赛本来就是体力和脑力的双重博弈,合理利用规则,没毛病。 任何赛制的创新,都会有其不完善和不成熟之处,也必定会遭受质疑。赛事方应该做的,是不断优化赛制,深化创新,而不是被争议的声音吓到,踌躇不前。倘若如此,赛制千古承袭即可。但一成不变,却也索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