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姚策生母感到被人身攻击,为何这是可预料的氛围?
姚策生母杜新枝庭审后接受采访
"错换人生28年案"(再开庭)庭审历经将近13小时才结束,虽然并未当庭宣判结果,但却大概率会成为双方("姚家"和"郭家")的终极之战。从某种层面上而言,"姚家人"跟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民事责任纠纷应该没什么太多异议(最多也就是赔偿数额的异议),因为出庭作证的医院人员们也承认管理有漏洞(不过否认偷换婴儿的说法),所以就"姚家人"(许敏方)来讲,即便以"隐瞒病史致姚策被传染"的事由指控杜新枝,并索赔多达397万余元,可能还是之于"刑事案未立"的恩怨而言的,"这一点"从杜新枝谈到庭审中"火药味"很重就能看得出(许敏方代理律师问杜新枝:"你相信因果报应吗?")。
有必要说明的是,"错换人生28年案"这次开庭的主要目的并非为掰扯两家人的恩怨。之所以两家人的恩怨再次被拿到台面上说,就在于无论是"姚家人"(许敏方)对案情认识,还是部分舆论层面围观者的案情认识,都趋向于认为是"偷换人生",而非"错换人生"或"互换人生"。
这使得杜新枝所称的"感到被人身攻击"就成为可预料的氛围。当然双方对峙的言论来讲,其实都也站不住脚。就许敏方代理律师问杜新枝:"你相信因果报应吗?",暂且不论有没有因果报应这回事儿,仅就言论方向就很不符合庭审的氛围。而对于杜新枝的一些说法"(许敏)她比我先出院5天,肯定谁先出院谁先报错。"仅就说法而言在没有具体背景时很难作出是非判断,但是这种说法即便有具体背景也好像不是很严谨。
总而言之透过杜新枝在庭审后的发声,也能想到为何庭审能持续将近13小时才结束。在很大程度上,庭审过程中应该有很多"无效的互相质问"。因此回到法理尺度上,许敏方向杜新枝索赔397万余元可能也只是个意向概念,虽然并没有当庭宣判,但是达成的可能性应该也不大。
之所以这样讲,主要基于两个层面的考量:其一、很多指控都是建立在言说上,具体的证据链和逻辑链没有完全形成闭环;其二、从双方的受害程度来讲,可谓也各有损伤(不同的尺度审视当然有不同的倾向)。
因此所谓"对簿公堂"算是"舆论战"的结果之战,也就是杜新枝和姚策妻子所希冀的舆论降温、各自回归平静生活。就此虽然未见许敏方有相似的表态,但是作为"错换人生28年案"中重要的"当事人",他(她)们应该也会有类似的想法,只不过被舆论拱到对应的位置上身不由己而已。
海德格尔说:人是"他(她)的起源的顺从者",只有那"悠久的起源"才使得人成为"有家的"。基于此看待姚策的此生归属,他到底属于"姚家父母的儿子",还是属于"郭家父母的儿子",这或许远非血亲能掰扯清楚。
坦率地讲,如果姚策跟郭威一样健康,可能两家人真还会走向"一家亲"。然而就因为姚策患病并最终病逝,所谓"错换人生28年"就成为两家人的心病和困扰,以至于两家人从"跨省认亲"到"对簿公堂"也不过是几个月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所谓的情感勾连是个复杂的体系,它牵涉血亲和养育,更牵涉得失和说法。尤其对于双方都属于受害者的情况下,人们很难再去以理性的劝说和人性的温良作为实践路标,而这注定会让两家人的纷扰被全盘卷进舆论,最终难以收回、不可修缮。
弗里德里希·荷尔德林说:在踌躇的时域里,存在一些持久的东西。以此解释"姚家人"和"郭家人"的恩怨可能再恰当不过。要承认"姚家人"和"郭家人"之于姚策的爱属于典型的"不完美的爱",也就是并没有达成"一家亲"的完美图景。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不完美的爱"就不是"真爱"。从某种层面上而言,我们寻常提到的爱都是直指"完美的爱"。所以对于"不完美的爱"来讲自然觉得难以接受,以至于人们在看待"错换人生28年案"所触发的纷争时,总觉得两家人不够厚道。
可实际上就两家人来讲,这场旷日持久的风波也不见得全是负面影响。因为对于受伤者来讲,除却需要温和的抚慰,也需要激烈的发泄,这从自我的精神平衡上来讲,应该也是可以讲得通。当然最理想的状态还是"温良的和解",毕竟回到现实的关系里,姚策虽然不在了,但是跟两家人依然难以割舍的郭威还在,并且永远也是两家人的儿子。
在这个问题上,可能舆论上始终会存在分歧。有人认为血亲关系最大,所以郭威应该更亲"姚家父母"才对,当然也有人认为养育关系最大,即便找到亲生父母,也不该扯断跟"郭家父母"的关系。
对于这些考量来讲,舆论层面怎么言说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郭威自己怎么看待自己跟两家父母的关系。当然就郭威来讲肯定有自己的困扰,毕竟两家父母的关系已经走向反目,自己夹在中间终归也不好办。
当然很多时候就看郭威自己如何认知自己的身份,从时间的沉积来看,他可谓更算"郭家父母"的孩子,而从血亲关系来看,他却属实是"姚家父母"的骨血。这两种关系本应该是平行而立才对,但是伴随着世俗的偏见和个人的选择,终将会走向伤害某一方,成全某一方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