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向男孩鞠躬 福建南平建阳,一位患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的10岁男孩,因颅内出血被医生判定为脑死亡。在这种难以挽回的情况下,家属自愿无偿捐献出男孩的心、肺、肾和肝脏,并成功挽救了6个人的生命。就此媒舆的叙事是"小天使,一路走好",而对于家属如何作出无偿捐献男孩器官的决定并没有太多说明。 可有必要强调的是,即便男孩是捐献器官的主体,但真正下决定的是他的家属。之所以要掰扯这个问题,倒不是说男孩不该被称为"小天使",而是我们要通过体味男孩家属的难耐,重新审视"成全和被成全"到底意味着什么。 要知道在"10岁男孩去世无偿捐献器官救6人"的叙事中,主要体现的是个体之于公共善意层面的精神风尚。究其根本,更注重公共层面的结果如何、意义怎样、影响大小。可实际上,在崇尚"遗体完整"的丧葬风俗环境中,男孩的家属能作出如此决定也是实属不易。 基于此,似乎我们可以把"10岁男孩去世无偿捐献器官救6人"的事情,看成是"男孩家属内心挣扎"的事情。毕竟就10岁的男孩来讲,生前应该对"捐献器官"也是没什么概念的,而家属更是不可能提前考虑这种事情。 这样的推论如果成立,那么就意味着家属是在男孩被判定为脑死亡,并且是在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劝说下"(这种可能性较大)作出的决定。这里直言"劝说下"主要是为强调家属本能的难耐感,因为在朴素的死亡认知里,既然男孩的命运已经如此悲凄,所以死后还是别再折腾他为好。 但是就器官捐献协调员而言,自然会结合家属的意愿、家庭的经历、捐献的善后等等作出整体性的考量。说到底就是将"捐献的意义"双向贯通,而非只是基于救人本身。归根结底,如何处理死者的遗体,主要在于家属如何面对死者的离去,起码就物理视角层面,"遗体完整"和"遗体不完整"更在于生者的感受。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人们越来越注重生命意义的寻找,传统风俗层面的"遗体完整"认知已经被打破。就以福建南平建阳这位10岁男孩来讲,如果他被医生判定为脑死亡后,家属不作出捐献器官的决定,那么无论是治疗的过程,还是死亡的事实,都可能会成为家属挥之不去的阴影。 但男孩要是完成捐献器官就有所不同,不仅给男孩短暂的人生找到意义的坐标,同时男孩的家属也能因被救的人,感受到男孩生命的延伸。循此而言,男孩的家属可谓既是成全者,也是被成全者。 当然这是基于现存生命观综合给出的答案,作为男孩的家属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只有将捐和不捐不论道德高下时,死者的家属才能更好地进入双向成全的序列,而不是将"这样捐的好处"先入为主的前置。 另外与其说男孩是救了6个人,显然不如说是救了6个家庭。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必须承认,10岁男孩就是被救者及所属家庭的"小天使",因为要是没有这般捐献,很可能被救者无法得救,所属的家庭也将从此走向暗淡和消沉。 在这个可预料的结果中,男孩的家属捐和不捐虽然不该被绑架,可但凡器官捐献协调员把这个事实摆在明面,男孩家属也是不好拒绝。可纵然如此,在同意和拒绝上,也还是个想通和想不通的问题,而器官捐献协调员只不过起到阐释和接洽的作用。 所以回到捐献器官的事情上,最理想的情况是捐献主体生前就作出决定,也就是捐献主体活着的时候就意识到捐献器官对自己意味着什么,起码是觉得有意义。这种情况下,自然更符合现代社会的运转机制,以及现代精神的主流趋向。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被救治的人而言,如果说成全生命的延长是显而易见的结果,那么作为他(她)们确实也该重新审视"生命的可贵性"。起码在遇到寻常的困难时不该有轻生的念头,否则捐献者的意义就会变得不那么严肃。 简而言之,捐献器官应该被注入两个层看的考量:其一、生命层面的延续;其二、精神层面的丰满。只有如此,成全者和被成全者才可能走向同体化,要不然只是纯粹的生命层面的延续,很容易让捐献的意义打折。 当然这般考量是基于捐献器官的正向而言的,而在具体的捐献器官实践中,很多时候确实也并不能达到"其二"的考量。坦白讲,在被救者及他(她)们的家属中,有很多人的觉悟只能停留在"其一"上面,这种情况下,我们除却期待他(她)们有开悟的时刻,更多还是期待被救者能活久些,毕竟"其一"要是不能如愿,"其二"基本上没什么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