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了结果,没有冤枉这个司机,但同时感觉愤懑而又失望,不免想起《甄嬛传》中的一句语录——再冷,也不能拿别人的血来暖自己。 据媒体报道称:贵州通报公交坠湖致21死案,是由于司机因拆迁问题心生不满,喝酒后蓄意驾车冲进湖中,公交车本身并无故障,一切皆为人为。 自己的家被拆迁,这固然是个悲剧,但是这完全不能够成为伤害别人的理由,甚至在死亡的道路上拉多个人"下水",这种恶意报复社会的人根本不值得同情,在地狱中将受到极为暴露的炼狱之刑! 虽说这场悲剧的发生被很多人指责是缺乏来自交通公司的心理疏导,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具备自我调节的能力,就算一时想不通,也不该选择这种最极端的方式进行群体毁灭。 由此可见,人在心死之后将催生无法想象的破坏力,这证明了心理调节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问题,这个司机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而且还能够带酒上车,为什么得以成功?公交公司的管理是否存在疏漏? 这样的惨剧,已经不是第一次,该如何避免呢?我觉得需要做到三点,一是公交公司应该对司机多一些人文关怀;二是公交车还是应该配备安全员;三是在公交车上安装远程紧急控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