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遭遇乞讨骗局,回头想想不是坏事
上周的某个晚上,写完字独自从办公室回家。
路边人行道,这个时候,平时已经少见行人。前方人影晃动,我只顾听歌走路,也不在意。然而,就在毫不经意的错身过后,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我不由得停下脚步。
"你好,能不能给我们十块钱,吃碗小面。"
本以为是问路,没想到是要钱,而且还是普通话。
我以最快的速度打量眼前的一切,以便让我做出决定。跟我说话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夜色之下,再加上绿化树的阴影,看不清她的脸。前面挨着她是一个中年男人,没注意相貌,两人中间还有一个婴儿手推车,因为是我在车的后面,看不见里面到底有没有小孩。
正是这辆不知道是不是道具的婴儿车让我动了恻隐之心,也或许是晚上让我放下防备。
"我看看我钱包,如果有的话就给你。"
这话不是托辞。现在大都是手机支付,钱包经常空空如也。那晚不偏不倚,钱包里刚好就剩孤零零一张十元人民币。我拿出来递给她。
女人接过,不记得有没有说声谢谢。我想着回家,也不在意,转身继续走路。
第二天跟同事说起此事,他们都下意识地怀疑是不是遇到骗子。说网上有人说遇到类似的事情,还不是少数。
我感觉多半是被骗了。碍于面子只能自我安慰,说看着不像,就算是骗子,大晚上的也不容易,何况只是骗十块钱,对我生活没有影响。其实以我的江湖经验,如果那个女子接过十块钱,说不够,继续开口要的话,多半真是骗子,事实上还没有,防不胜防。
我记得台湾哪位作家,刘墉还是林清玄写过这样的事情,说就算是欺骗性乞讨也不要紧,即便人家要钱是假,但你的善意是真的。
我们一旦体会多了狼来了的心寒,受伤最大的无疑是真正需要帮助的羔羊。我过后还真有过担心,如果是一家三口出门遇到困难,那十块钱肯定解决不了问题。她完全可以多要一点,比如两碗小面的钱。我还觉得真实一点。甚至如果我当时钱包有五十,我多半也是给了。这么说不是马后炮。因为给一百,我会心疼。
还想到那个男人,看着五大三粗的,退一步就算是骗钱,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身体有病还是说有别的什么苦衷,会让自己的女人带着小孩开口管陌生人要钱,换做是我,无以承受之重。
一个孤独夜行的男人,一个原本有家被自己弄没的男人,居然有心思为一对素不相识的两口子,还肯能是骗子,是否生活有着落操心费神,虽然只是片刻,也说不上多么郑重,但的确在那样一个冬天的略有寒意的晚上,让我对行小善尽大爱有了一些触动。
人这辈子有两件事,不能等,一个是尽孝,一个是行善。
这是大学女友跟我说过的话。其他甜言蜜语早烟消云散,这句话一直记到现在。
两件事其实也是一件事,尽孝就是最大的行善。中国有句老话,百善孝为先,说的正是如此。
古语还有云,莫以善小而不为。说明行善并不只是上了福布斯富豪榜那些人的事情。如果一毛不拔,网友会说为富不仁。如果人家慷慨基恩,也有人说,他们肯定懂风水命理,财会散才会聚。更有人说,他们不过是在赎罪。
突然觉得,在这个社会最基本的"行善",可能还不是济困扶弱,而是自己保持一颗善心,不要随便以恶意去揣测别人。
不过,这两年也流行一句话,你的善良最好带点锋芒。
对这个所谓的"锋芒",我是这么理解。时下经济飞速发展但道德一定滑坡,法治又不是很健全,精神文明也提得不多,行善不再是最大的事,保护好自己人身财务安全,确保自己首先不作恶伤害别人,其实就是"善"的底线。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比如典型的摔倒老人扶不扶的问题。所以不能无底线的善良,那样有可能行善不成,还会纵恶。
以此推及,除了坑蒙拐骗、杀人放火这种显而易见的"恶",以碰瓷老人为代表,欺骗善意以谋求私利,是另一种较为隐性但程度不小的"恶"。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扼杀了真正的善意,对某些原本没打算做好事的人来说,还提供了最佳理由。
当然,行善是不能强求的事情,否则违背了本意。何况老人倒下不敢扶,根源不在于人性。人性其实也是动物性,趋利避害是自然法则。就看国家和社会规则的出发点在哪里,是以惩恶为主,还是扬善为主。我怎么觉得两者好像都没有做到。
话说当年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判决,直接让中国道德进程后退了五十年。那几句关键的判决词前两天还重新看过了一次。暂且抛开背后是非公论,仅从判决书来看,法官基本站在学雷锋做好事的对立面,依照有罪推定做出判决,显然不是在扬善,而是在抑善。从现实来看,法官的目的很快达到了。
一方面,行善要擦亮眼睛,损失点钱财可能还是小事,惹祸上身更是悔不当初。另一方面,惩恶要瞻前顾后,弄不好流血流汗又流泪。我们一个个便成为自己不敢做好事善事,别人那样做,还好言相劝的人。这个社会于是变得越来越冷漠,没有人情味。
当假乞丐真骗子都觉得"生意"越来越做的时候,遇到我这样没钱还喜欢装大方的人,是一件互利双赢的好事。在深夜的绝望中,给他们一点希望,同时也是给自己希望,希望我还是不忘初心,哪怕故作善良,也证明我没有被这个复杂的社会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