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拐卖案嫌犯
郭刚堂与被拐的儿子郭新振24年后终得团聚,这让电影《失孤》也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7月13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影《失孤》原型拐卖案件侦破情况。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李民详细介绍了郭新振被拐卖案的侦破过程:在公安部刑侦局直接指挥和河南、山西两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山东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聊城"1997.9.21"郭新振被拐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作案嫌疑人一:呼某(男,现年56岁,河南人)现因涉嫌另外一起案件被羁押看守所,1965年出生的呼某曾有多次犯罪前科,劣迹斑斑。1988年,呼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6年,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而经呼某之手拐卖的儿童除了郭新振和刘小虎,他还曾伙同程某香于2001年在河北省永年县将一名两岁女童拐走贩卖。呼某因这起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刑期自2009年8月12日起至2016年8月11日止。
作案嫌疑人二:唐某,系呼某当年的女友, 据呼某、唐某交代,1997年两人为恋人关系。当年,呼某带唐某来到聊城,呼某在聊城汽车站附近一旅馆等待,唐某独自出门寻找作案目标,当发现当时两三岁大的男孩郭新振后,唐某抱起郭新振就跑,打车前往汽车站附近与呼某会合,随后与呼某一起乘长途车返回河南,由呼某将郭新振贩卖。
呼某曾结过一次婚,谈过多个女朋友。其与第一任妻子有一个女儿,离婚后孩子跟着母亲。后来呼某与其中一任女友程某香又生育了两个女儿。据村主任讲,因为没有办办理结婚证,呼某的这两个女儿一直没有办理户口。2016年呼某出狱后,当地进行亲子关系鉴定后,才为两个孩子办理了户口。
据呼某的妹夫讲,多年来呼某的女儿一直由其帮忙照养。两个孩子每个月生活费就要八百元,自己大儿子三十多岁还没有结婚,二儿子智力有问题,家庭也很困难。他说,呼某做的事罪大恶极,但孩子是无辜的,希望当地能考虑为呼某的两个女儿办理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