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百里灵猫,点击右上方"关注",每天为您分享个人成长小故事。 俗话说:合伙的生意不好干。其实不光是做生意,只要是牵扯到合作的问题,都会出现这种情况,最近我和老徐就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我和老徐在同一所学校教书,而且还在同一个办公室,同样教语文。老徐酷爱写作,经常自己写一些给人启发的小故事或小短文。 一天,老徐下课回办公室经过我的工位时,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了个小故事。老徐好奇地拿起来仔细读了一遍,不由得赞叹:"写得太好了,没想到身边有一个相同爱好的同事。" 我下课回来后,老徐就和我聊了起来,我们俩都有互为知己的感觉。老徐说:"我有一个愿望,就是把自己写的东西出一本书,可是现在还没有足够多的作品能拿得出手。" 我听了他的话说:"我也有这个愿望,我也是因为作品太少,要不然我们俩把自己的写的作品都拿出来,合伙出一本书如何?" 老徐欣喜地说:"那真是太好了,只要能实现我的愿望,我什么都愿意。" 听了老徐答应了我就开始着手准备,没多久我就联系好了出版商。出版前出版社问我署名顺序怎么安排? 我考虑着老徐的年纪比我大,就主动地提出将老徐的名字放在前面,自己的名字放到后面。 我们俩的书出版了以后,竟然获得了很多好评,还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我的虚荣心也开始膨胀了起来。 有一天晚上,我和我爱人在家吃饭,闲聊的时候我爱人说:"今天我们单位的同事在讨论你出书的事。你虽然出了书,却是和别人在一起出的,而且名字还排在后面。有的同事甚至说你是借了老徐的光才出的书。" 我听了爱人的话,虽然嘴上说公道自在人心,但心里却有些不高兴了。 过了一段时间,出版社那边打电话说准备印刷第二版,因为虚荣心在作祟,我就联系了出版社,要求将自己的名字放在前面。 第二版书出版后,老徐收到书后发现他的名字排在了后面。打电话咨询出版社,出版商说是我要求他们这么做的。 老徐觉得我这么做是对他的不尊重,打电话给我来质问这件事。我也毫不客气地说:"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我在协调,第一版我也是主动让你的署名在前了,第二版换我也是应该的。" 老徐气愤地说:"虽然你出得力比较多,但书里的内容我提供得比较多。你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你侵犯了我的著作权。" 我们俩在闹得不可开交,最后老徐一纸诉状把我告上了法庭,认为我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要求把署名顺序改回来,并向他道歉。 我找当律师的朋友小吴,向他咨询这件事,小吴说:"你们这件事涉及一个著作权的问题,侵犯著作权主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等行为。你和老徐合作出版书,两次出版的书上只是署名的顺序有变化。从法律上讲,谁先谁后不会影响合作者的平等地位。只是大家的共识是谁在前谁谁就重要。但是你在变更时没跟老徐商量一下,这个做法确实不妥。" 判决书下来之后,以老徐的败诉而告终,同时我也失去了一个朋友。所以我建议大家注意两点,第一、牵扯直接利益的事尽量别合伙干,第二、虚荣心害死人。 我是百里灵猫,我用跨越山海的一路相伴,希望能得到您的点赞,您的点赞永远是我持续写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