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作家安托安娜德在他的作品中写过,我没有权利去做或者说任何事,去贬义一个人的自尊。重要的并不是我觉得他应该怎样,而是他觉得他自己应该如何。伤害他人的自尊是一种罪行,这种做事的方法使人们易于改正他们的错误。又维持了人们的自尊,使他们自己认为规范自己的言行很重要。是他们希望和你合作,把这个事情做好,而不是反抗和抵触。 英国一家大超市的经理伊尔奇,每天都到他的连锁店去巡视一遍。有一次他看见一个顾客正在台前等待。却没有一人对他稍加注意。那些售货员呢?他们在柜台远处的另一头挤成一堆,彼此又说又笑。身为经理的他当然对这一情况很不满意。 他决定要纠正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但伊尔奇并没有直接的指责那些在上班时间闲谈的售货员,他采取了巧妙的暗示,保全员工面子的方法处理了这件事。他不说一句话,默默站在柜台后面,亲自招呼那位女顾客,然后把货品交给售货员包装,接着他就走开了。 售货员当然看到了这个情况,自责的他们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类似情况。伊尔奇没有直接指责员工的不负责,而是亲自去为顾客服务。让员工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失职,间接地纠正了员工的错误。有些人面对直接的批评会非常愤怒,这时只有间接地让他们去面对自己的错误,往往会产生非常神奇的效果。 与人交往相处合作的时候,如果别人做事的方法不符合你的要求,你不能当面指责,这会引起对方的反抗。容易把事情搞砸,而巧妙地暗示对方,则可以轻松地把事情处理好。 生活中的很多事起因复杂,因此办起事来更加复杂。许多时候我们清楚,真理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但并不意味着有了道理,就可以把事情办成。因为有很多话是不能明说的,比如当别人有错的时候,直白的指责往往会适得其反。相反,如果用暗示的方式出现。就可以不动声色地将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