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因犯规获益的梁文博主动道歉退还胜利并要求择日重赛
犯规了就是犯规了!尤其,还是斯诺克这样一项对"着装"都有严格要求的"绅士运动"。不管当时情况怎样、比赛局势如何、裁判是否发现,都应该主动承认"犯规事实",不能因"黑衣法官"一时疏忽、没有看见,而就此装作不曾发生。可偏偏面对上述逻辑清晰的客观事实,还有人跳出来为"故事男主角"梁文博"鸣冤叫屈",实属是非不分、对错不明、颠倒黑白!说话的方式再简单点,就仨字:"不要脸!"
回到"案发现场"——斯诺克世锦赛资格赛末轮梁文博与奥布莱恩已战至9比9平,谁能拿下决胜局便能晋级正赛。"你死我活"的决胜局中,双方开场阶段陷入比拼防守的"缠斗"。梁文博在发力将几乎贴在红球堆右侧的母球击打回低分区、以求一杆高质量斯诺克的过程中,由于击球后收杆不及,造成白球与杆头的"二次亲密接触"。不曾想,这一明显犯规,却逃过了裁判法眼。当事人梁文博随后也选择了"沉默是金",没有向黑衣法官"自首"。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电视转播画面,却将这一幕忠实记录。别跟我说梁文博"太紧张、不知情",对于常年征战职业赛的高水平球手,"杆头再次碰到球"的明显触感,根本不可能瞒过手感敏锐的他们。
按照规则,当时若梁文博"主动担责",也就被罚4分,然后视对手意愿,选择"交出球权"或者"继续击打",看似与最后的"一杆清台"关系不大,无非也就最后少拿4分而已,照样能拿下胜利,实则不然!假如当时梁文博的犯规被"查实",有谁敢保证此后本该极大可能由他击打的一杆,不会为奥布莱恩带来打开局面的绝佳机会呢?"心稳才能手稳"的斯诺克比赛中,还是令人窒息的决胜局,又有谁敢保证梁文博的心态,不会被不期而至的犯规所扰乱,从而影响、甚至左右最终发挥呢?
推此即彼,如果我是爱尔兰老将,事后从视频中获悉"真相",想必也会存有上述疑问。最起码,奥布莱恩不会对梁文博的胜利心服口服。既如此,请因"犯规获益"的梁文博主动向对手道歉、退还胜利并要求择日重赛。只有这般,才对得起"公平"二字。这也是一名职业运动员应有的德行与操守。
比赛事小,失节事大。望梁文博好自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