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 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 食品安全问题 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处置通报 1.北京比奇阁快餐店(招牌:乐食派;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清路1号)永旺国际商场购物中心一层140区域)后厨卫生较差,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掌勺人餐饮有限公司昌平区第一分公司(招牌:金掌勺东北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域中街1号院1号楼4层L4015号-L4017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一面之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一面之饺;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龙跃苑二区10号楼1至3层1)擅自改变食品加工制作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张祖强小吃店(招牌:沙县小吃;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霍营街道上坡佳园社区北侧底商)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