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公布了国内体育明星商业价值榜单,前几届稳居前十的女排队长朱婷,这回遗憾落榜,球迷议论纷纷。我对朱婷落榜的原因作出猜测,在某文的评论区写道:"莫非是朱婷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新科津迷"昊X侃球"见之如获至宝,认为抓到了把柄,立功受赏表忠心的机会到了,于是以此大做文章,歪曲事实,巅倒黑白,恶意攻击他人,欺骗不明真相的读者,煽动天津球迷的情绪,引发不良讨论。在此,敞开本人观点: 朱婷首次加盟天津,对于朱婷本人、天津渤海很行女排和中国女排均是好事。其一,朱婷拥有一大堆各种国际比赛的金牌和MVP证书,唯缺国内荣誉。朱婷选择实力较强的天津渤海银行女排,弥补空缺,当属美事一桩,理应支持。其二,当年天津渤海银行女排有世俱杯比赛任务,那是代表中国女排俱乐部水平的比赛,事关国家荣誉,完全可以理解和赞同。但是,由于天津女排管理层盲目轻敌,低估了对手的实力,没能配备好更合适的阵容应战,造成天津渤海银行女排攻强守弱的明显缺陷,不得不让身高1.98米的大个子朱婷承担更多的防守任务,导致朱婷在防守中引起旧伤复发而退赛,最终造成天津世俱杯垫底的尴尬结局。朱婷为此付出了健康的代价,导致朱婷近年来的状态波动。同时也让朱婷背上了莫须有的骂名。例如:有说"朱婷带领国家队球员故意输球"的;有说朱婷"拿钱不办事,出工不出力"的;还有说朱婷"诈伤"坑天津的,一时谣言四起(见下面部分截图),朱婷费力不讨好,蒙冤受屈。 这么多谣言,难道不损害朱婷的名誉吗?难道不影响体育赞助商对朱婷的客观评价吗? 再则,说朱婷去天津的目的是磨合奥运阵容,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托辞。当时天津女排队内没有国家队主力队员,要练与二传的配合,该去辽宁;要练与主攻搭当和接应的配合,该去江苏;要练与副攻的配合,该去八一或辽宁。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都不该去天津。一旦不存在磨合奥运阵容的因素,朱婷最应该回归河南,回报桑梓。所以说,朱婷是去了不该去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