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冬奥会将于2月4日盛大开幕。这项国际赛事活动掀起了全民冰雪运动的热潮,各网络平台对冬奥会的关注热度更是持续高涨,大家都想蹭蹭"奥运热"、"冰雪热"可以理解,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能有违法侵权的行为。下面先给大家讲一下与冬奥会相关的法规,再说说近期发生的具体侵权案例。 一、《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国际奥委会拥有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专属权利,在实际中,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举办国通过对奥林匹克标志的市场开发,将其转化为巨大的财产,并且成为举办奥运会的主要经费渠道。与此同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行为也层出不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1981年制定了《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公约》,此公约要求成员国非经国际奥委会许可,有义务拒绝以奥林匹克标志作为商标注册,或者使其注册无效。除此之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还必须体现在各国的国内法中,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通过专门的立法来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我国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专门立法保护可追溯至2002年。为保障北京2008年夏季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国务院于2002年制定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一专门行政法规。为适应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举办要求,国务院于2018年6月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并自2018年7月3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获得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第二条规定了奥林匹克标志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中国境内申请承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机构的名称、徽记、标志;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名称及其简称、吉祥物、会歌、火炬造型、口号、"主办城市名称+举办年份"等标志,以及其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奥林匹克宪章》和相关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奥林匹克标志除依照本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护。 从《条例》名称也可看出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通过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让世界了解和尊重奥林匹克运动,从而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条例》对标志保护的范围、意义以及违反处罚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二、三起侵权案例 1、火锅店蹭奥运热点在微博打广告被罚3万 2021年东京奥运会期间,无锡一家火锅店因未经许可,在企业微博上用"奥运"等字样打广告,被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调查发现,该火锅店企业微博账号在7月25日、26日发布两条新店开业的广告,其中带有"#一起看奥运#""#东京奥运会#""#摇旗呐喊,举国欢腾为荣誉而战的奥运来了#"等话题内容,至案发时阅读量合计1万。该火锅店被罚就是因为使用上述奥林匹克文字标志(指与"奥运"相关文字)作商业宣传,未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 2、豆瓣违规使用奥运会相关标志被罚3万 据企查查APP显示,2021年11月10日,豆瓣关联公司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18)第四条第二款,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该处罚事由为豆瓣在其企业微博号上违规使用"东京奥运会""奥运会""五环图案"等用语和标志进行宣传。 以上能看出,豆瓣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在豆瓣看奥运会"这个词条被罚,随着冬奥会的开幕,希望其他企业不要因此再受处罚。 3、抖音等平台随意播放奥运短视频,被央视国际诉求索赔1亿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期受理了一起与奥运会短视频相关的纠纷,系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微播视界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运营的"抖音"软件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大量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的短视频。央视国际认为,这一做法侵害了其合法享有的相关赛事节目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二三四五公司在其运营的手机应用市场"手机助手"App上,展示并推荐"抖音"软件,央视国际认为其应当承担帮助侵权责任。央视国际公司诉求:判令被告微播视界公司立即停止通过"抖音"软件提供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的在线播放服务;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公司立即停止"手机助手"App向用户提供"抖音"软件的下载;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亿元。 央视国际公司和微播视界公司在此案中达成关于加强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赛事节目版权监管和协作的调解协议,剩余其他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微播视界公司表示,北京冬奥会开幕在即,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对"抖音"平台用户传播北京冬奥会赛事节目的行为进行版权监控管理,以促进奥运会的合法传播。 最后提醒一下:在2022年1月至3月,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这六个部门联合发起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 加大对北京冬奥版权 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还望大家以实际行动支持办好这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