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的曲一侵害女下属的证据取证难吗?
调取直接证据应该比较难。尤其是指纹、体液等痕迹。
受害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遗误了警察调取证据的最佳时机。
众所周知,这种事件的发生往往是在比较隐蔽的环节和空间当中,这个案件当中,发生在KTV或者在宾馆。
咱们先来详细了解一下KTV中发生的事情吧,首先KTV的包间当中是没有监控镜头的,如果仅仅是猥亵行为,其实很难在女方,即受害人的身体上留下某些痕迹的。
所以要从KTV当中调取直接的监控视频记录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能够从同行人员的口中了解某些间接的供述,作为间接证据。
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在酒店,众所周知,酒店当中也不存在任何的监控视频,如果违法行为没有发生在楼道、电梯间等场所,很难被视频直接录到。
酒店的床单以及受害人女性身上留下的痕迹和企业应当是最直接的证据。此类案件发生之后,受害人应当迅速报警。并且应当在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停留在现场保护现场,防止证据被破坏。
为什么说这名女生的延误,那最佳的取证时间呢?
这个其实很好理解,不管是在KTV的证据,还是在酒店的证据,以及在女性身上的证据,随着时间的延长都在慢慢的流失。KTV的痕迹也会被保洁人员清扫掉,酒店的床单被套也会被服务员换掉清洗,女性也会洗澡,衣服也会更换,所以非常直接的证据,因为女生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导致灭失的可能性非常大。
如果没有直接证据,仅仅有间接证据是否可以定罪?
答案是肯定的,但也要综合全案的间接证据来决定。如果这个案件当中的其他参与人员都口径非常一致指控相关人员实行了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本人也承认了其犯罪行为。被定罪量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犯罪嫌疑人本人的承认可能性并不大,因为他并不傻,能做高管,智商估计够用,虽然品德不咋滴。
提示:类似案件发生之后,受害人都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否则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定罪量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阴谋,其他人并未合谋或者不知情,那就取证比较困难了!
1.避孕套只有空盒子,其他没有,可以有很多种解释。
2.内裤找不见,证据提取很难,除非当时的酒店房间至今没有清理打扫。
3.光凭借4次进出女下属房间,虽然明面上都知道心怀不轨,但也只是推断。
4.女下属当时属于醉酒状态,记忆模糊,再加上没有反抗痕迹,很难说清楚啊!
5.如果当时有提取到体液或精斑等直接物证,估计曲一就说不清楚了。
6.除非曲一承认,或者第三人证词,比如酒店客服或者清洁工发现了其他东西。
亦或者是鸿门宴之前的和他人的一些聊天记录,但曲一可能是老江湖了,留了多少蛛丝马迹不好判断。
老实说,真的不容易,并且这不是我个人的观点,济南公安昨天的进展通报中也提到了。
公安的通报中提到,"本案的行为发生在私密场所"、"取证比较困难"等措辞明确表明了警方在调查时遇到的困难。有些朋友可能不太清楚强奸罪的证据要求,简单讲一下。
这个案子中可以100%确定的是女员工和男领导曲一发生了性关系,这一点已经得到了男领导的承认。并且阿里也是由于这一条将男领导开除了并永久不会在阿里体系录用。至于是否涉嫌强奸、猥亵等犯罪行为是由司法部分调查后确认的。
强奸案的调查首先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在有了充分证据后就会采取刑事拘留,之后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进行起诉,最后法院宣判,一审、二审流程才能进行下去。因此,最重要的是公安取得相应的证据。
从实践来看,强奸案的最主要证据其实并不是所谓的避孕套、体液,因为这些东西只能证明男女发生过性关系。如果现在查卖淫嫖娼的话,那么这些证据差不多够了。但强奸则不同,强奸的关键是男方违背了女方意志与对方发生了性关系。
换言之,性关系是强奸的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违背女方意志才是最重要的条件,警方要获得的也是这方面的证据。我以吴亦凡事件来分析下。
吴亦凡之所以被刑事拘留了可不是因为他与都美竹发生了关系。在朝阳警方第一份通报中就确认了两人发生了关系,但当时还没有抓人。直到第二份通报才确定了吴亦凡的强奸犯嫌疑人身份。因此。他的强奸明显不是针对都美竹的,而是以前对于其他人的。
由于没有人报警说过吴亦凡强奸,故此前体液之类的证据早就不存在了。即使存在也不能证明强奸,那么朝阳警方之所以能够确定吴亦凡强奸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获取了直接证据。我猜测吴亦凡身边的人拍下了其犯罪的整个过程,视频证据要么是身边人主动交给警方的,要么是警方调查中通过技术手段获得的。
吴亦凡事件中最重要的视频证据是存在的,警方只要想办法取得就可以了。这是直接证明证据。
回到阿里事件中来,现有的视频只有酒店走道上的,而房间内没有视频。这和吴亦凡的事情是截然相反的,吴亦凡那是有视频,只要拿到就行了;阿里事件是根本没有视频,也就是不存在直接证据。警方用的"发生在私密场所"这样的措辞就是这个意思。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形成强奸罪的完整证据链是非常困难的。
有些话可能大家不爱听但我也要让大家明白。曲一完全可以说在房间内女方同意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女方反悔了告他强奸。要破解这点必须取得我前文说过的证明当时确实违背女方意志的证据。有的朋友说女方都醉成这样了必然不同意,曲一可以说女方进入房间休息一段时间后恢复了清醒的意志并同意发生关系(我估计曲一就是这么和警方说的,所以到现在也没能对他进行刑事拘留)。
希望警方能够想办法取得更多的证据或者使用一些最新的技术侦查手段吧。目前来看,取证却是非常困难。这里提醒一下大家,有时候该录音就得录音,不管事后是否能用到,当你判断可能身处不太有利局面的时候,录音不一定能够成为法律上承认的证据但绝对能够让你在谈判时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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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理学、细菌真菌分析研究越来越清晰化,粘膜细菌真菌感染类型都可分辨,耻骨运动损伤,双方阴部表皮结缔组织挫伤脱落,都会产生关联性生理接触证物,不要唱精液检查陈年老调了。试问警方,犯罪嫌疑人如何供述内裤和避孕套去向的?是否竭力设法找寻遗失物?
从目前济南警方的通报来看,取证显然是困难的。
现在要想确认受害者真的是否受侵害,最基础要确认两点,一是受害者的确醉酒已经不省人事,二是嫌疑人和受害者的确有发生过关系。凡是和醉酒者意识不清者发生关系,都可以被认定为侵害成立。
那我们可以来看看。
1、清理直接证据:首先是没有直接证据,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基本算是第一时间报警了。但是,目前警方并未得到有力的直接证据(如果有的话,也不会拖这么长时间没结论了)。
当前,嫌疑人矢口否认自己和受害者发生过关系。其次,根据受害人的描述,自己在酒店房间内醒来后只发现了避孕套包装,但没有避孕套,自己的内裤也没了,这说明嫌疑人可能已经直接拿走了对应的物品。
这些内容基本证明,嫌疑人有一定反侦察能力,会清理销毁可能遗留的证据,包括和受害者接触后做出清理擦拭等行为。
因此,警方在从受害者身上提取直接的证据(体液、毛发DNA)时可能会比较困难。另外,如果嫌疑人真有这类清理证据的行为,那一定程度也反映出此人可能是惯犯,而不是临时起意干这种事,否则多数人的心思不会这么缜密。
2、监控只是间接证据:目前从受害人的描述来看,警方通过查看监控确认自己被嫌疑人扶入酒店房间。之后,嫌疑人有过4次进入房间的情况。
但是,监控也就只能到这里了,后续酒店房间是没有监控的,因此房间内具体发生了什么并无法直接通过监控来确定。
因此,当前监控发现的行为只能说是间接证据,还算不上直接证据。
Lscssh科技官观点:综合来说,现有公布的信息中只有上述内容,都还无法彻底从证据链上锤实嫌疑人。剩下就得看看是不是有第三方的新证据了,比如有没有当时酒店的目击证人,包括是否还有其他第三方受害者出来指证嫌疑人之前也有类似事情。
从目前警方的动作来看,还是挺有难度,从案发到现在怎么也有10来天了,给出的通告依旧是努力调查中。当然,现在由于舆论事起,警方也会更加谨慎,一定会彻底坐实后再公布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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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事件取证难点在哪#
从法律角度看,目前受害者取证难点在于:
1、受害者报警,并未能在发现时间后第一时间立即报警,而是在第二天报警。
2、根据媒体报道看,并没有提取自身内留存物,更没有可以检测到男方DNA的物品。
3、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但很多情况下,即使男方承认了发生性关系,但对于是否违背女性意愿这事,主观证据(询问笔录等)很难对此定性:
(受害人举报资料)
就此,虽然要结合客观情况进行判决,比如是否故意醉酒,是否使用了暴力等等,还需要检测的证据
目前来看,这起案件很可能存在这些取证难的问题,而检验检测也需要一定时间。
对于类似受害女性来说,
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的同时,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最重要的。能够让警方第一时间提取现场及其周边有录音录像设备。
第二、要留存好犯罪发生时的随身衣物,尤其是贴身衣物,
第三、及时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提取自身留存物。不要进行任何的清洁行为,如洗澡、洗手、刷牙等;
第五,提供事情发生的细节经过,也能为公安机关破案创造更多条件和机会。
比如:举报过程中,受害员工的发帖详实的经过、酒店监控…
在等待检测、验证过程中,受害者要及时督促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案,受害人有权随时向办案机关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同时,条件允许下,应该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在阿里巴巴事件爆发后,同事们成立了"勇敢牛牛帮助钉钉群":
一个人勇敢站出来时,会有更多人纷纷响应。
正如阿里巴巴那位女员工说的: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是豁出去的决心。
当你拥有了破釜沉舟的勇气,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
希望这份凝聚的力量,能够成为呼唤真相尽早到来的力量。
是的,性侵犯罪取证本就难于其他刑事案件,而且已经过了最佳的取证时间。
很容易,不承认没有用,警方可以以目前为止掌握的进行推断,收缴他们的手机,进行数据复原、将以前的与其他女性的关系理清,访问其他受害者从而推断他们的行为举止。加上控制在场的其他人的手机。分开审讯。很容易达到效果
阿里的曲一侵害女下属的证据取证难吗?
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强奸罪最好在72小时内取证。这个基本是可靠的。过了72小时一些关键的证据可能消失,如,女性体内精斑,避孕套内的精液,内裤上的液斑。房间内无监控,不好确定直接证据是猥琐。宾馆床单上的痕迹等在内可能都在72小时内被清除。这个犯罪嫌疑人也是江湖老道,做事前后把关键的证据消除干净。包括,用过的避孕套,女性的内裤等都被清除。
这几天阿里高管曲一涉嫌性侵女下属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取证有点难,目前对于曲一涉嫌性侵的证据都是些间接证据,这些证据并不能直接指控曲一,比如:
1.女下属的内裤丢失,这个证据不能确定内裤就是曲一拿的。即使你最后证实内裤确实是曲一偷得,他如果一口咬死自己就是偷女下属内裤用来解决个人生理问题,也没办法指控他性侵。
2.桌上用掉的避孕套,除非找到那个丢失的避孕套,不然也无法证明避孕套是曲一用过的。
3.曲一多次进入女下属房间,最久一次待了近二十分钟。这只能说明曲一进过女下属房间,不能说明他在房间里到底做了什么?
从以上种种都只能在道德上证明曲一性侵,但是在法律上证据还不够。同时可以看出曲一的反侦察能力极强,绝对是个老手。不过我们要相信中国警方,性侵在中国是重罪。警方有能力,也一定会给人名群众一个交代,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