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部分球迷情绪高涨,为周琦摇旗呐喊,说周琦赢了,成为了自由球员,下季赛一定要加盟某某球队,铁板钉钉了,其主要原因来自中国篮协一纸公告,被很多人认为是周琦专项条款,因为周琦出走国外,让篮协感受到了压力,所以专门给周琦量身定做了一套转会方案,个人认为:这只是某些球迷的一厢情愿,肆意猜测罢了! 这份篮协通告的内容如下: 球员只要在母队效力满6年,就可以自由选择转会,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新球队必须给予母队一笔转会费,其价值可以自行商讨,但不允许低于球员工资的3倍。 从字面意思理解,正常情况下,球员在母队效力6年后就可以自由转会,但是有两个条件: 1.转会费: 接收球队必须要掏转会费,而且不低于球员工资的3倍,上不封顶,绝不允许"白嫖"。提起球员工资,大家都知道,周琦从NBA回来后新疆是掏了两千万续约的,另外还有赢球奖励等,如果按下限算,三年工资也六千多万,不是一般球队能承担的。 2.协商转会: 转会流程需要商讨完成,想走可以,必须拿出诚意,放到桌面上来谈,至于有多少诚意,就看你拿出多少转会费用了,不管是周琦还是他的团队,还是想签约周琦的球队,必须要面对现实,拿出诚意,坐下来谈判,三年工资只是下限,上限不封顶,就看你们的诚意了。 周琦想要转会,就要必须做到以上两点,记得周琦要去国外之前,曾举报新疆违规违约,要想自由离开,被篮协驳回, 记得当时辽宁男篮总经理谈周琦转会一事时表示:周琦能不能回辽宁,主要看他本人和新疆球队沟通的结果。由此可见,辽宁男篮并没有主动去和新疆男篮谈周琦转会之事。 而新疆男篮总经理郭舰讲了关于续约周琦一事:6月25日向周琦提供了顶薪合同,但是周琦方面一直没有回应,也没有任何球队来商量周琦转会的交易申请。 通过以上消息,就可以完全明白,周琦转会是个闹剧,周琦本人和他后面的团队,想要周琦的球队,都没有拿出诚意来和新疆谈转会之事,最后错过了CBA注册日期,只能远走他乡,跑到国外去打球了! 部分球迷看到了篮协通告,没有仔细阅读内容,就感觉拿上了圣旨,高喊着周琦赢了,终于可以自由转会了,这不是打脸么?最后奉劝周琦和他的团队一声:想要走可以,和和气气的坐下来谈,不要搞那么多小动作,还有那些想要得到周琦的球队,拿出诚意来协商,解决,"白嫖"的时代已经过去,至于周琦能不能离开新疆,就看他自己的诚意和想签约周琦球队的诚意了。 前段时间周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最近被胡明轩代言事件取代,后者正在风口浪尖上,但仍然有球迷对周琦这件事猜来猜去,甚至刨根问底,周琦将来到底去哪里? 众所周知,篮协主席姚明推动CBA联赛向更职业化方向发展,但目前的CBA还不算职业化,和美国NBA比起来还差得太远。就拿辽宁体育局培养的周琦最终变成新疆男篮青训球员这件事来说,就有很多不合理。打着鼓励俱乐部青训的旗号,实际是谁财大气粗谁有钱说了算,挖角之后进行简单包装,摇身一变成了自己队员,这样下去哪家俱乐部还愿意培养年轻队员?只要有钱去挖墙角就可以了。 俱乐部对球员拥有优先续约权这一条款,单方面保护了俱乐部立意,却忽略了球员自身利益,周琦因此成为"包身工",一纸合同,成为了卖身契,即使球员不愿意打也必须留在那里,否则就是无球可打,好在周琦个人能力强,有澳洲联赛接盘,换做其他人,恐怕就要倒丁彦雨航前几年的覆辙了。 周琦+之前丁彦雨航的时间应该促进CBA有关规则的改革,优先4月钱也应该有条件,否则的话,是否存在行业规定与劳动法相抵触情况?周琦把离开新疆这件事上述至CBA,结果CBA找几家俱乐部形成合议庭来裁决,这相当于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自己给自己当裁判,球员利益明显成了弱势一方,欠缺公平。 争议也好分歧也罢,如果周琦事件最终能够促进CBA联赛向更职业化方向发展,有关规则能够兼顾到俱乐部和球员双方利益,周琦个人经济上的损失也是值得的,我们应该为周琦向不合理规则挑战的精神点赞。周琦能否离开新疆俱乐部,关键看CBA改革能否向前推进,如果仍然墨守成规,无视球员个人利益和诉求, CBA永远成不了真正的职业联赛,也必将影响中国篮球的进步和发展。 我想先看看周琦在澳大利亚打的如何,看看在强对抗联赛周琦能否适应,至于能否离开新疆队,我个人觉得这是新疆队和周琦之间的问题! 凡事都要讲理,白嫖的事不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