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图是根据天眼查上蚂蚁金服股权架构图整理得来。尽管已经进行了简化,一眼看去依然十分头痛:这里面究竟有多少真正开展实际业务的公司?哪些是纯碎的持股平台?没有深入了解其业务,很难进行区分。 那么,这里提到了持股平台究竟是什么呢?其实,股东通过一个平台来间接持有主体公司股权,那么这个平台就是持股平台。 传统的民营企业,一般都是图 1 这种直接持股的模式:由家族或事业伙伴一起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然后通过这家公司开展实业。 图 1 这种架构在发展初期没有什么问题,谁出资多,谁说了算。但假如,这家公司发展壮大,需要对内部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需要引入新股东。当股东一多,股权越发分散,这种设计可能为股权争议埋下隐患。 另外,当这家企业盈利巨大,股东开始思索多元化投资渠道,成立众多新公司时,尴尬的事情来了 ——怎么把这家企业盈利的钱合法、合理地用来投资新的企业,还不用交那么多税? 这个时候,图 2 、图 3 两种模式的持股平台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图 2 图 3 那么究竟如何选用这两种持股平台,它们又能为公司解决哪些问题呢?今天先来讲一下有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的运用场景。 我们继续讨论之前提出的问题:怎么把盈利企业的钱合法、合理地拿来投资新的企业? 聪明的小伙伴可能已经想到了绝对合规合法的方式: 先分红再投资 。这虽然没有税收风险,但分红多的情况下,个税的缴纳会让股东们肉痛万分。不信,我们来测算一下:假如 A 公司利润总额为 10000 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项),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那么企业所得税为 2500 万元;如果不考虑利润留存,那么股东们总计要承担 1500 万元【( 10000-2500 ) *20% 】个税。 10000 万利润, 40% 贡献给国家,只有 60% 能够揣进股东腰包,相信没有人愿意这样干! 也有考虑 通过借款方式抽走资金 的。然而,是借款终究有归还的一天。如果未能按时归还,那么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财税〔 2008 〕 83 号 )》,需要视同分红进行征税。当然,您可以选择在每年年底去借一笔过桥资金先还上,然后来年再借出,但这始终治标不治本。因为只要一直产生利润,就算现在不分红不缴个税,等到股权转让的那天,个税还是无可避免(《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 公告)。 分红不行,借款不行,那么我让企业不盈利总可以了吧。于是,有些老板铤而走险,授意财务作假账, 虚减收入、虚增成本 ,这一套倒是行云流水。然而,这已经不在税收筹划的范畴了,而是偷税、漏税!税收大数据、金三系统的严密监察下,一旦查实,补税、补滞纳金,进行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其实,只要在原来的 A 企业之上,再设置一层持股平台就可以化解这个问题。此时,我们如果选择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模式,在 A 企业盈利分红给持股平台时是不用再次承担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如下)。那么,这个时候,只要规划好要投资的项目,利用持股平台 Y 来进行新的投资,把投资剩余的钱再拿来分红,就可以充分利用资金,大大降低个税负担。 当然,除了延迟纳税充分利用资金的优势,还有保持主体公司股权稳定(股东变动只在平台公司,不会影响主体公司)、突破单个公司股东人数限制便于引入投资、以及隔离股东风险的优势;但在税负上,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股平台却又具有双重课税劣势。综合来看,这类平台适合想要扩大商业版图,投资新领域,持续经营获利的企业,在另外的使用场景下,还需要辩证看待,因地制宜。 亿企赢四川 原创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