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吴亦凡事件娱乐圈的瓜到底有多大
在记忆中好像只有刘晓庆的事算是一个正经的瓜,那个年代通讯不发达,就算有瓜,只要没有警察找上门,都是娱乐新闻。
稍微大一点的时候,香港的照片门事件,彻底给我那幼小那心灵上了一课,那之前在我的脑海里,一名演员的形象就是他塑造角色的形象。
之后些年,偶尔看看娱乐新闻,偶尔吃吃瓜,无非是演员的新恋情什么的,直到冰冰的手机,pc队和xd队的pk,爽爽的孩子,花花的孩子。
娱乐圈的明星演员们的生活好像和大多数人不在一个维度,有的高到可以获得无数社会名誉,低到只能用法律来维持他们的现状。
明星和演员的私生活已经是他们事业的一部分,娱乐圈生财之道,永远走在大多数人的前面。
当然,这里不是要去否定这些人,更不是说这些演员拥有财富不对,毕竟社会在发展,必然有人先获得果实。
问题在于他们不是一般的企业家,不是一般的生意人,他们不仅仅是演员。
一个健康的社会必然有偶像,这是一个群体,这群人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过得不错,但是这个群体的成长,必然要获得大量的关注,哪怕你是艺术家德艺双馨你的成长也要获得认可。
偶像的成长也必然有这个过程,拥有大量人气,财富,这本身也是社会赋予偶像的资源。
别的职业几乎不会有这样天然的优势。
然后,成为偶像本身的那个人,或者说那一群人,站在他们的地位,他们的选择可以很多,现在社会有很多供他们选择的机会。
除非是触犯法律或是道德,还得主动被人举报的情况下,才会被发现,仅仅是审判?
事件本身会不会对社会有深程度的破坏。
曾经走在路上,看见三个初中女生在小声说话,她们十分憧憬着偶像要在香港开演唱会了,那么如果哪一天这个偶像爆出情感生活的瓜会不会影响她们的人生观?
娱乐圈现在流行对赌协议,而且不管老少都喜欢,那么能不能给所有人来个对赌协议
每半年做一次检查,检查身体里的D含量。
每年做一次资金清查,无税务问题。
婚姻承诺,除非感情破裂或丧偶才能离婚。
所有要进去网络或电视的公民都要签署。
所有还在娱乐圈的演员偶像都要做。
当然,这一切都是自愿的对赌协议。
不接受就自愿退出这个行业。
我们需要正真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