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在现行经济环境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公司经营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尤其随着疫情影响、国内双减政策的实施,很多企业正面临着被市场淘汰,投资者选择进行注销清算。那在注销过程中有什么样的涉税风险,应该如何应对 ?
先来看一个案例:大风公司为王老板投资 的 经营出口业务的外贸公司,因经营状况恶化,准备注销。清算组在执行破产清算程序时指出三个问题: ①公司于2016 年 1 月成立,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 50 万元并在 3 年内交齐。截止到 2021 年公司注销时,还有 10 万元注册资本金未到账,需要补齐注册资本和印花税。②查账时发现一笔长期挂账:其他应收款——(叶某) 5 万元,涉及代扣代缴个税。③账面还有一批去年的存货,价值约 15 万元,可能会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补缴。老板一脸困惑,公司都快破产了,为何还要交税,下面就一一给他解惑。
首先来看公司注销过程中最需关注的涉税风险 ——印花税, 它是典型的轻税重罚的税种。根据《公司法》第 28 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上述案例中章程约定的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在注销前,但实际资金没有到位,因此需要补足资金 10 万元,印花税按 0.05% 计算补交 50 元。
需要提醒的是,注册资本也不是非交不可。在实务工作中分两种情况:若公司章程约定的缴纳期未到,也没有未清偿的债务,就不用补齐注册资本,也不涉 及印花税。若企业未到出 资期,但有未清偿的债务,公司应该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完债务后办理注销。
所以回到上述案例中,假定该公司在注销之前修改了公司章程,延长认缴期限,那么即使公司注销了也不会涉及补缴资本,印花税也就免了。
再来分析案例中第二条关于往来款涉及补缴个税的问题。 叶某以个人名义向公司的借款长期不归还,根据财税 [2003]158 号关于个人借款的处理,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 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 应该在年度终了为其代扣代缴 10000 元的个税。公司是否会因未履行这笔代扣义务而被追责则要看税局是否"从轻发落"。所以想通过借款逃避个税这个方法行不通,还是及早补税为好——往来款项的审查是税局检查的重点!
最后来看第三个问题,账面多出了存货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过程中,账目是必查项。很多公司报表看着亏损,但实际还有非货币性资产没有处理,税局会让你按市场价进行处置,处理后弥补了账面亏损后还有盈余的话则要交所得税的。因此上述案例中,账面留存的存货需要进一步核实属于哪种情况。
情形 1 :如果是企业未曾出售的存货,则要视同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这项行为需要按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视同销售处理,按市场公允价值而非账面价值缴纳增值税,按市场价扣除结转的存货成本后的余额补交企业所得税。
情形 2 :账面有,但实际没有。若是因为管理不善被盗,那这笔存货购进时候的进项税额需要做转出,也可能导致补交增值税。在所得税判定上,公司把被盗证明材料(比如公安机关报案记录等)留存备查,被盗成本可以作为损失扣除,不会补交。若因为之前卖了但没有开票,未申报收入结转成本,性质就严重了,属于隐瞒收入而少交税的情形,此项行为被税务机关查实,不仅要补税,很可能还面临罚款。
除了上述案例涉及的注销过程中需要补缴税款的情况,大家思考一下那多交的留抵税会不会退还呢?
有人认为公司都注销了,留抵的税款当然能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条文中明确指出公司注销时,留抵税额不予退还。但老板非要求退税的话,符合增值税增量退税额的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办理,这里就可以灵活处理了。
再多聊一个问题:能否对已注销公司进行追缴税款?
前段时间娱乐圈又出现一阵注销工作室的浪潮。为啥明星又开始扎堆注销工作室?究其根本,可能涉及到工作室存续期间一些违规操作怕查到自己头上,比如逃税行为。大家不要把税务机关想的太简单了,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偷漏税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的性质,税务机关有无限期追征权。也就是说单位有涉税问题,即使你注销了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但纳税主体的身份并没有消灭,欠的税款是逃不掉的。那如果是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在经营期间少征税了,公司注销后才发现的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补缴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所以无论哪种欠税情况,公司注销 ≠ 税款清零,最好主动补缴。
当然,也不是所有公司注销的时候都这么麻烦,满足条件的公司可以申请简易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能够选择简易注销的条件还是很苛刻的。
以上常见的涉税问题小编只是简单和大家讨论,在实际工作中,会因各地税局处理的具体办法不同而有些许差异。总之一句:建议公司在注销前自查一遍,把该交的税交齐,别想着钻空子。规范处理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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