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陕西省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举行。专家学者、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等23位听证会参加人员就定价方案、监审情况进行了询问发言,重点围绕此次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拟定两套方案 本科文、理工类和医学类每生每学年拟提高1000-1500元 根据拟定调整方案,本次学费标准调整范围为我省公办高校本科和高职,不包括研究生(博士、硕士)、成人教育、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方案一(增幅27.4%): 本科文、理工类和医学类每生每学年各提高1500元,艺术理论类每生每学年提高2000元、艺术实践类每生每学年提高3000元。高职一般专业类、艺术类每生每学年各提高1000元。 方案二(增幅17.19%): 本科文、理工类和医学类每生每学年各提高1000元,艺术理论类每生每学年提高1000元、艺术实践类每生每学年提高2000元。高职一般专业类、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各提高500元。 针对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及我省历史文化传承特点需要,并考虑我省高校专业发展实际,对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考古学、历史学6个专业学费标准,均按以上两个方案一半幅度进行调整。另外,取消现行"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专业上浮10%、热门专业上浮的政策。 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体现"优质优价"原则,本科按照"双一流"整校全专业最高上浮10%、博士授权点学校按照一定专业比例最高上浮8%,纳入国家"双万计划"专业目录的专业最高上浮7%(就高、不累计 )。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分专业是否上浮和上浮比例。 调整了多少 两套方案调整比例均未超出国家规定 据了解,我省现行公办高校学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近20年未有重大变化。 陕西高等教育公办高校学费现行标准:本科文法财经史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理工外语中医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 西医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艺术专业一类7000元每生每学年,二类9000元每生每学年,三类11000元每生每学年。 "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学费可在此基础上浮10%。此外,西安交通大学9个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5200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7个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至6000元,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多数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高职生收费标准。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按照国家定价程序规定, 陕西省成本调查监审局对全省63所公办高校2017-2019年学历教育生均培养成本进行监审,经审核生均学历教育培养定价成本2.88万元/生·年。 根据监审结论,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上调幅度30%和20%左右的比例拟定两套方案。 方案一:平均学费由5306元/生·年上调到6767元/生·年,上调幅度为27.54%, 平均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的23.50%。 方案二:平均学费由5306元/生·年上调到6218元/生·年,上调幅度为17.19%, 平均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的21.59%。按照国家规定,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学历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5%,符合国家规定。 听证会上,21人同意调价,对于两套调价方案,其中有9人明确同意方案一,6人同意方案二。有2人表示不同意调价,认为增加了抚养大学生的家庭的负担。 专家学者 确保每一位学生不能因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大学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教授司晓宏第一个发言,他说,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按照我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务院相关政策, 高等学校成本实行的是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即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校多渠道筹措经费。 陕西省已经21年没有调整了,而20多年以来,办学成本却在逐渐增加。 纵向看,我省公办高校现有收费标准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相对较低,文科类每年每生3500元,在全国排27位,理工科类每年每生4500元,在全国排19位。总体上讲,陕西是教育大省,高等教育质量和实力在全国并不弱,可是收费标准却处在全国倒数位置。 因此,适当调整学费,居民应该可以承受,而且可以从一个现象观察得出结论, 小学、初中实行的义务教育不收费,但是家长却花大价钱给孩子们报各种校外学习班,说明居民对教育投资的可承受能力增强。 学费上涨以后,大家最担心的焦点问题是家庭困难学生, 我们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对贫困生的助学纾困政策和保障体系,而且政策力度不断强化,高校内部也有各种绿色通道,一系列举措说明我省学费调涨不会影响困难学生就学。 综上所述,方案一和方案二增长的标准都未超过国家相关要求,所以认为是可行的。 陕西省政府研究室张玉民说,总的看来,拟定调整方案可行。因为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时间跨度比较大,社会影响也比较大,方案周密细致,在国家规定的调整幅度以内。 他建议政府要继续加大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力度,公办高校要持续落实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不能因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大学。 代表委员 提高收费标准是对留住人才的有力支撑 省人大代表张建华建议,适当调整学生收费标准, 政府积极引导鼓励更多的优秀企业和成功人士加强与高等学校合作,以培养高质量学生为目标,以合作共赢为基础,适当放宽优惠政策,不断拓宽高等学校的办学经费渠道 。 同时, 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与高校联手完善学生资助制度与标准,细化职责与分工,通过一对一、点对点帮扶措施, 对经济困难学生分别通过贷款和学费减免补等方式资助,品学兼优者享受政府、企业、学校给予的奖学金,确保学费调整不会引起广泛热议。 省政协委员方明表示,同意本次学费标准按方案一进行调整。他说, 20多年来高等教育发展非常快,而且成本越来越大,由于投入不足,我省高校在全国的排名有所下滑,特别是现在投入不明显,跟不上全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 他觉得非常有必要对办学经费进一步加大。 除了政府加大以外,还需要各方面都能够分担。他认为提高收费标准也是对留住人才、吸引高层次人才的有力支撑,提高学费标准,政府加大投入,就可以使学校有更好的办学条件,能够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高校声音 建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希望调整方案获得各方理解 任君瑞(西北大学管理人员)表示,目前学校投入在支出中占比越来越大,学费占比越来越小。以西北大学为例,2005年各类学费收入为1.16亿元,占学校总收入的27%,去年收入2.8亿元,但仅占总收入的15%。 学费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学生人数的增长,在教育成本的分担机制当中,财政的负担比例越来越大,而学费发挥的分担作用越来越弱,不符合国家关于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制的原则。 提高学费标准符合我省从教育大省建设为教育强省的目标选择,她建议进一步完善学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龚杰昌(西安交通大学管理人员)表示,陕西省的学费20年没调整,此次两套方案综合各方因素提出,非常完善。 陕西是高教大省,是全国所有省份财政支出投入教育比例最高的 ,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实行成本分担的机制,包括政府的投入、学费的收入及高校自筹经费等,办好高等教育是大家的心愿,调价应该得到学生包括学生家长的理解,合理共同分担高等教育的成本。 消费者代表 有人赞同方案一,有人赞同方案二 张文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对方案一持反对态度,对方案二原则赞同。她认为应降低涨幅,27.54%的涨幅过高,学生和家长很难坦然接受,增大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失学的风险。 在她对公办高校学费意见调查中发现,48.9%的同学认为大学收费有点高,44%的同学身边都有勤工俭学或者办理助学贷款的情况,28.9%的同学有多个勤工俭学和办理助学贷款的情况。 学生入学不仅有学费,还有住宿费及生活费等支出,生均成本是影响学费定价的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应该考虑支付能力以及各种复杂因素,降低涨幅也降低家庭消费落差。 秦峤孟(西安理工大学学生)赞同方案一,从学生的角度而言,方案一调整幅度大部分家庭可接受。学校对于困难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勤工俭学机会以及各项奖学金。对学校而言,创建高质量的高等教育少不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增加学费可用于建设良好的教学设施,引进更优质的师资,学生是最终受益人,也有义务对教育资金承担一部分。 反对声音 现在调整时机不合适时间紧张 胡跃军(陕西西安大唐灞桥热电厂职员)对方案二中本科文、理工类和医学类每生每学年各提高1000元持反对意见。 他认为方案应修改,对学生资助体系应该进一步调整细化,加大投放的频次和数量,奖学金发放过晚增加了困难学生的负担。根据高考时间,目前开听证会调整学费标准通过后,很难在高考招生前变更收费标准,陕西人口3920多万人,二孩政策执行后,增加学费标准加重了70后家长也就是第一代大学生负担00后大学生的负担,考虑疫情影响,目前调整过早。 王晓莲(西安吉诚机电有限公司职员)暂时不支持。她认为高校成本增长、经费紧张的问题需主要靠政府加大教育投入,陕西这些年的教育投入是在不断加大,但依然不足。另外,对一些中低收入的家庭,供养一个大学生可能要占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对不符合救助对象的低收入家庭,上调学费标准无疑增加了负担。 听证结果 归纳整理各方意见建议待批准后适时公布实施 听证会上,各方代表直击问题焦点,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大家纷纷建议,进一步增加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引导优秀企业与学校合作、拓展社会资助合作渠道; 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提升我省高校办学质量与水平,让受教育者真正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高校学费调整应结合我省发展实际,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匹配,合理确定学费调整幅度;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高校经费支出监管,将增加的教育经费用于提高教学质量;将纳入国家"双高"教育的高校,允许其相关专业收费价格最高上浮10%;建立高校收费标准调整动态机制等等。 对于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定价机关将根据听证会办法规定,归纳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拟定调整方案,按程序上报省政府批准后,适时在全省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