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斑马,你好! 坐拥千万粉丝的李叔凡律师,之前为什么一直不评点错换二十八年人生案,因为不想打扰逝者,那为什么今天又要说,因为斑马发现遗孀最近开庭之前总是在消费逝者 意图实现其获利的目的,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那是道德范畴,今天这位李律师就给许妈在开庭之前提供三个法律炮弹 第一、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是可以撤销民事行为,撤销当年对姚策赠与房产或者赠与购房款的行为,然后要求返还钱款或者是房子,不过这有一个BUG,因为撤销权的行使,根据民法典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从应当知道之日只有九十天 九成的可能遗孀会在开庭的时候拿这个说事儿,拿程序来抗辩循环,不过没关系 第二个炮弹才是杀手锏 我们换个思路,直接起诉返还二十八年以来的各项费用,不仅仅是抚养费。既非血缘关系,又不是收养关系。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收养关系必须要办理登记,否则一概无效,没有任何关系而抚养了二十八年,全部各项费用理应返还。并且加收利息。 现在人已过世。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份额限度之内,应当承担返还义务。退一步讲,熊磊拿到了房子,把房子拍卖掉返还 第三、熊磊不是说有遗嘱吗?开庭的时候,许妈要求对方出示证据并马上申请司法鉴定。一旦发现遗嘱有作为。民事转型是涉嫌刑事犯罪。不就更简单了吗 综上,希望对许敏有所帮助,法律无非柴米油盐,关注斑马了解事实真相。